星期三, 8月 17, 2005

聖經希臘文釋義 - 羅馬書 (3) - 關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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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一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合和本)

「自從創造世界以來,神那看不見永遠的大能,和神性的特徵,是人所洞見的…」(恢復本)

「…他永久的能力及神性-從世界之創立以來,又是藉著他所造之物以被了悟而看清楚,…」(呂振中)

「…從創世以來,他永恆的能力和神性從他所造的萬物可以知道…」(現中)

「神性」原文是θειοτη?(theiotes)指神的神聖屬性,即其本性外顯的美德、特質、特徵。

「指明所有神聖屬性的總合」(M.R.Vincent,新約字研,III,頁16)

「指神的屬性,就是神的本性或本質所顯於外面的特點,就是特徵,…神性質的特徵是所有受造之物所能證實的,然而受造之物不能證明神的神格、身位,惟有那是神之話,將神表明出來(約一1,18)的耶穌基督,祂這活的人位,纔能把神的神格、身位,就是神的本身,神的自己,表證出來。」(恢復本,羅一20,註1)

本字與θεοτη?(theotes)雖只一個字母之差,意思也相近,但卻有不同。後者是神本身的位格、位份,即神格。就好像一個父親,有其為父親之位格、位份,是他所有兒女所無法有份的。但這父親有其性情、脾氣、嗜好、特徵,即其父性,這卻是他兒女多少能遺傳、擁有的。父格與父性不同,照樣,神格與神性也有別。

保羅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20)這就是說神所造的萬物向人表達、證明神的存在。「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詩十九1)從一面說,神造諸天、穹蒼、萬有、萬物,目的就是要向人表達、證明神的存在。從神所造諸天、萬有,我們看見簡單、簡捷、規律、一致、和協、多樣、豐富、多采多姿、運行不輟、有條不紊、各得所栽、各就其位、生生不息…,我們不僅看見背後有一位主宰者,也看見祂的美德、性情、脾氣、嗜好、特徵。人從大自然就可以感受到有一位神的存在,只是,若不是藉著神的話和神的靈,人是無法認識神的自己,也無法得著神的自己。

雖然「愚頑人心?說沒有神」(詩十四1)。但不是沒有神,而是人的心剛硬、心思昏暗、壓下良心的聲音所致。「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羅一21);「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23);「他們…故意不認識神」(28);所以「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21,22);「神任憑他們逞著心?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24);「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26,27);「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28);最後神的審判就臨到了他們。

「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徒十七26,27)神造大自然,定準每一個人的年限,又把每一個的人放在特選的疆界,目的就要引他們尋求神,揣摩而得神的自己。「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遠安置在世人心?。」(傳三11,原文)人會尋找神,也會思想永遠的事務,但除非人找到神,並且讓神住到他的裡面,否則他永遠沒有滿足。奧古斯丁說:「我的心得不著安息,除非安息於神。」這是至理名言。「其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徒十七27)!「…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在你心?,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你若口?認耶穌為主,心?信神叫祂從死?復活,就必得救,…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十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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