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4月 11, 2005

禱  告

【讀經】:詩五十五17、一一九164;代下十七3、7~9;廿12~17、22、29~30。 

我們都知道,大衛是一個會禱告的人。在他一生中間,他多多的禱告,並且得了許多的答應。他在詩篇五十五篇十七節說:「我要晚上、早晨、晌午,哀聲悲嘆,祂也必聽我的聲音。」這是說他一天三次求告神。但在詩篇一一九篇一六四節卻說:「我因你公義的典章,一天七次讚美你。」我們找到了大衛得勝的祕訣,他的讚美比禱告多。倪柝聲弟兄曾說到他屬靈的生活:「我才信主的時候,每到晚上,若是記起今天只讚美了一次,還缺六次,就爬起來,好好地讚美六次。有的時候,睡到半夜,想起來了,今天沒有讚美七次,就爬起來好好補足了,再睡。」

有一老姊妹,常到禮拜堂聽道,傳道人講及神的愛,她就大聲的說:「讚美神!」講到神的恩典,她又大聲的說:「讚美神!」眾人知道她如此,習以為常,都不以為奇了。

一次培靈佈道會,傳道人對她說:「這次聚會,是請他人來講道,應該安靜的聽,不要突然地大聲說:『讚美神!』或『哈利路亞!』以免擾亂會場秩序,如果妳能安靜的聽,那麼到聖誕節時,我送妳一箱橘子。」這老姊妹答應了,到聚會時,講道人講及神的愛,她很想說:「讚美神!」但她想到那一箱橘子,於是忍耐下來,當講到主的恩典,永遠的榮耀……她都忍耐著,直到講及主耶穌基督十字架時,她實在忍耐不住,就站起來大聲說:「有橘子也好,沒有橘子也好,我的口已被這橘子塞住了,不許我讚美神,現在我將這橘子拿開,可以讚美神了。」

許多時候,撒但攻擊神的兒女,叫大家不能禱告。我們讀許多屬靈的書,也常常看見人寫著說,撒但最怕的是神的兒女禱告。甚麼時候,神的兒女跪下來禱告,也就在甚麼時候,撒但逃跑。其實撒但最攻擊的,還不是禱告,乃是讚美。

禱告,在許多時候是爭戰;但讚美乃是得勝。禱告,不一定都能叫我們摸著寶座;但是讚美,無論甚麼時候,定規叫我們摸著寶座。因為詩篇二十二篇三節說:「但你是聖潔的,是用以色列讚美為寶座的。」甚麼時候我們讚美,神的寶座就在我們面前。

詩篇一○六篇十二節說:「那時他們才信了祂的話,歌唱讚美祂。」讚美有一個祕訣,就是信。不是信自己、不是信環境,乃是相信神。雖然事情還未過去,環境仍然艱難,因著裡面有了信,就開口讚美。

   壹、兵臨城下

歷代志下是一本以色列民的歷史書,它的記載是從大衛生平開始,一直到猶大亡國為止。列王紀記載以色列民的歷史較為詳細的,但是歷代志乃是用大綱方式來記載大衛王和接續他的諸王,直到猶大國的末了。它是一本猶大國歷史的大綱。

在歷代志下裡頭我們看見,神在猶大國中興起一些好王來。當然這是在大衛王和所羅門王以後的。亞撒、約沙法、約阿施、亞瑪謝、烏西雅、約坦、希西家、約西亞都是好王。藉著這些好王,大衛家的燈光就被保留下來,說明神對大衛和祂的約是何等的信實。

猶大國四百年的歷史中,前後有三次全國的大復興,是由約沙法、希西家、約西亞三位君王來帶領的。約沙法王的父親亞撒是一個好王。一個好的父親,生一個好的兒子,是很榮耀的事。一個能遵行父親所行的事,敬畏耶和華,顯宗耀祖的人是好兒子。英國愛德華七世登基作王的時候,他是接續維多利亞女王的王位。第一天,他在英國國會向著英國人民演講的時候,說了幾句很重要很感人的話:「我要感謝神,賜給我這麼好的一位敬畏神的母親,給我和全世界的君王一個統治國家的好榜樣。」如果有一個王能承續父親好的榜樣來統治人民,是何等寶貴的事。

歷代志下十七章三節說:「約沙法王效法他祖大衛初行的道。」約沙法王不但效法他父親,還效法他祖大衛初行的道。我們知道大衛王是合乎神心意的人,是主所喜愛的。當他在早年時,還是一個牧羊人在曠野裡看守羊群時,被父親所誤會,被弟兄們所輕視,他沒有一句怨言,他從神手中接受這一切,他常和神有交通,他向著神有一顆完全的心,這就是大衛初行的道。

因著約沙法王,遵行神的誡命,帶來一個很大的復興,神就堅立他的國。但猶大附近的摩押人和亞們人,又有米烏尼人,一同來攻擊約沙法,三國聯軍入侵猶大,兵臨城下。當他得知這個消息,第一個反應並非揮軍迎敵,而是要尋求神的幫助,請聽他的心聲:「我們也不知道怎樣行,我們的眼目單仰望你」(代下廿12)。他沒有倚靠自己,反而「單」仰望神。十三節更說猶大眾人,和他們的嬰孩、妻子、兒子,都站在耶和華面前。他們整個國家就是這樣同心在神面前祈求仰望。

   貳、奮勇自強

當約沙法開始作王時,消極方面是防備以色列人,因為他們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積極方面是奮勇自強,高舉神的話語,教導全國人民遵行。

「他作王第三年就差遣臣子便亥伊勒……往猶大各城去教訓百姓。同著他們有利未人示雅瑪……又有祭司以利沙瑪……同著他們。他們帶著耶和華的律法書,走遍猶大各城教訓百姓。」(代下十七7~9)君王倡導,差人教訓百姓,是罕見之事,是難得的好王。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廿八章末了,吩咐兩件事:一是努力傳揚福音;一是教導追求長進。教會在主日傳信息固然重要,但平常查經教導工作也一樣重要。今日講究快速及享受的時代,基督徒化工夫研讀聖經的人何等的稀少。

從前有一個教會設立一間小學,目的是傳福音,於是告訴校長要每位老師用聖經真理教導學生。學校有一位校牧,一天他講道時,問同學一個問題:「以色列民進迦南,攻打頭一個城,叫耶利哥,那個城牆是誰弄倒的?」有一個學生站起來回答:「牧師,不是我,不是我。」這位牧師就望望那些老師,其中有一位老師連忙站起來說:「牧師,這個小孩子一向是很誠實的,他說不是他弄倒的,就不是他弄倒的。」這位牧師聽了十分生氣,就到董事會提出建議,要改進學校的聖經教導。董事會就針對這個問題,討論學校中聖經教導應該如何改進。結果一位有經驗的老董事站起來說話:「這件事據我看來,不必小題大作,我建議董事會撥一筆款,把城牆修好就算了。」原來連董事在內,對聖經都不認識。神學院很多,神學生用功讀聖經卻不多。難怪今日「話語職事」是何等難得!

讀聖經的方法很多,讀經ABC三部曲,這是讀經的基礎,或者說讀經入門,是必修課程。第一是聖經六十六卷目錄,從舊約創世記到新約啟示錄每一卷目錄都要記得。第二是每卷若干章要記得。第三是每卷主題用簡單的幾個字說出來,然後再一卷一卷的研讀。

   參、信心歌唱

詩歌是作者把他的經歷,透過詩歌表達出來。一首好詩歌能使痛苦者得安慰,喪志者得鼓勵,帶來一個美好果效。大佈道家慕迪說:「不要想在奮興會中講道是最重要,在詩歌中也許有更多的福音藏著,念一篇經文的能力有時不及唱一首屬靈的福音詩歌。」說到慕迪的助手山蓋唱詩的恩賜且舉一件事。一次慕迪講「好牧人」之經文,請山蓋唱詩,他靈機一動,即席唱出一曲,即後來成為著名的「九十九隻羊」~「九十九隻圈中躺臥,終日平安快樂,但有一隻山野飄泊,處境艱窘險惡,荒山深谷流蕩孤苦,遠離慈牧失卻照護,遠離慈牧失卻照護。」有許多人為此詩歌感動,悔改信主,做重生的人。也有許多人聽了他的歌,很自然地流下淚來。

約沙法在大敵當前,大軍入侵之時,定意尋求耶和華,在猶大全地宣告禁食,在神面前自卑,於是神的話就藉著雅哈悉臨到他們說:「不要因這大軍恐懼驚惶,因為勝敗不在乎你們,乃在乎神。...猶大和耶路撒冷人哪!這次你們不要爭戰,要擺陣站著,看耶和華為你們施行拯救。不要恐懼,也不要驚惶,明日當出去迎敵,因為耶和華與你們同在。」(代下廿14~17)

次日清早,他們都起來,在未出去之先,約沙法與百姓商議,要留出一部份人來作為歌唱的,走在軍前讚美耶和華,好像爭戰已經得勝了一樣。通常我們總是等到爭戰結束以後,才唱得勝的凱歌。在出埃及記十五章那裡,我們看見,乃是當以色列人過了紅海,看見埃及追兵都淹沒在紅海裡時,他們才唱出凱歌來讚美神。但在這裡,爭戰還沒有開始,他們只是根據神的話,就相信這場戰爭已經得了勝,因此他們就能在戰前讚美神。

在使徒行傳裡,有兩次監牢的門開了。一次在彼得身上,一次在保羅身上。彼得的一次,是教會切切為他禱告,後來天使開了門,把他帶出來。但另一次是保羅和西拉唱了歌,讚美了。所有監牢的門都開了,鎖鍊也都鬆開了。禁卒就在那一天信主了,全家都得救了,也都快樂了。當你禱告的時候,你乃是在那個環境裡,而讚美的時候,你是超越那個環境上面去。

   肆、得勝仇敵

約沙法王不是打發軍兵過去打仗,不是把軍隊擺在前面去,他們乃是設立歌唱的人,在那裡讚美耶和華。就叫這些歌頌讚美耶和華的人,穿上聖潔的禮服,走在前面讚美耶和華說:「當稱謝耶和華,因祂的慈愛永遠長存。」這班唱歌的人並非神經失常,他們很清醒,知道自己是血肉之軀,利箭射來,他們就會喪命,亦非因著約沙法命令,他們不能不從,而是他們代表整個國家信心表現,他們所看見的並非敵人的長矛利箭,乃是看見神的慈愛是永遠長存。要注意,這樣的安排,並非約沙法個人的意見,乃是經過與眾民商議後才作出這樣決定。因為他們並非被迫,他們的歌唱是願意,更是同心。當我們唱詩時,不是漫不經心地重覆作者的經歷或感動,而是整體會眾有同一的信心,與作者一同共鳴,彼此同心合意的讚美神。

「眾人方唱歌讚美的時候,耶和華就派伏兵擊殺那來攻擊猶大人的亞捫人、摩押人和西珥山人,他們就打敗了。」(代下廿22)一個「方」字,實在的非常寶貝。「方」就是正在那個時候,正在眾人唱歌讚美耶和華的時候,耶和華就起來擊打亞捫、摩押和西珥山的人,將他們滅盡,滅盡住西珥山的人之後,他們又彼此自相殘殺。這明顯不是人的工作,是神的作為。何時我們真正用信心歌唱讚美神,就看見神的手在動工。猶大人這次得勝敵人,不是他們的軍事力量,而是用信心仰望神的能力。

當他們來到曠野,只看見敵人屍橫遍野,潰不成軍,約沙法和百姓就到那裡收取敵人所遺下的,共用了三日收取的時間,才能把財物收完。他們來到一個山谷一同稱頌神,當稱頌的時候,我們可想像他們的心情是何等興奮,因為他們看到神的作為。這場仗不是他們自己打勝。正如神說:「這次你們不要爭戰,要擺陣站著,看耶和華為你們施行拯救。」(代下廿17)他們擺陣不是打仗,而是觀看神的作為,所以他們沒有可以自誇的餘地,只在那裡稱頌神。他們把那個山谷稱為「比拉迦谷」,就是稱頌的意思,他們稱這山谷為稱頌(歌唱讚美)之谷。這山谷就成為歷世歷代見證,在述說信心的讚美,所成就的大事。

「列邦諸國聽見耶和華戰敗以色列的仇敵,就甚懼怕。這樣,約沙法的國得享太平,因為神賜他四境平安。」(代下廿29~30)

星期六, 4月 09, 2005

讀 經 - JC Ryle

摘自"與神同行-Walking With God"

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 得救的智慧。
(提摩太后書三章15節)

“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
(馬太福音廿二章29節)

祈禱之外,讀聖經也是基督徒最重要的本分。聖經“能使 我們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提后三15)。借讀經能學 習到所當相信的,當如何為人,當如何行事。我們能學習到如 何在屬靈的安慰中生活,如何在屬靈的安息中死去。不但讀聖 經,而且照著聖經上的話去行,把聖經當作信仰與生活準則的 人有福了﹗讓我提出八個簡單理由,來說明為什么人為了得救 必須讀聖經,必須經常地研讀,並對聖經所說的徹底熟知。

1. 世上別無它書像聖經一樣
世界上沒有其他書籍像聖經一樣。聖經與任何其他書籍完 全不同--聖經乃是神所默示的(提后三16)。神教導寫聖經的 人所當說的,將思想與概念放在他們的心中,指導他們筆之于 書。當你讀聖經時,你是讀神自己的話。聖經自始至終是神的 話,唯獨聖經的話是絕對完全的。

關于聖經是神所默示的,這一點我不想費時間來証明。聖 經本身就是最好的見証。聖經是世界上現存的最大神跡,除了 是神的默示以外,其他都無法解釋。

當然,我們知道聖經不同的寫作者用不同的方式寫書-- 以賽亞與耶利米寫書的方式不同,保羅寫的與約翰寫的又不一 樣。這好像人吹奏不同的樂器,不拘是吹笛,或吹號,都是由 各人呼吸的氣息吹出音樂的。同樣,是神自己默示聖經每一位 著者,所以聖經的每章、每節、每字都是出于神。如果有人對 于聖經有什么問題,他們就要自己來讀聖經﹗許多的問題與異 議都立刻迎刃而解﹗多少人因讀聖經而找到了神﹗這是何等重 要的事﹗所以你應當讀聖經。

2. 聖經告訴我們有關得救所需要知道的一切事
你為了得救所需要知道的都記載在聖經中。我們所居住的 世代,人類知識突飛猛進,教育比歷史中任何時代更普及。這 是好的,但我們必須記得,如果我們有最好的教育,卻不知道 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我們並不能得救而脫離地獄。要記得, 人可能有各樣驚人的知識,卻未得救;死能叫人一切的成功歸 于無有。反之,人可能無知,目不識丁,卻得救了。如果他的 耳聽了聖經中偉大的真理,心中相信,他的靈魂就必得救。認 識聖經的真理比任何知識還重要。

3. 聖經論到比任何書籍更重要的事
任何書籍所載之事沒有比聖經中論到的更加重要。聖經告 訴我們得救的大計劃,我們罪得赦免的方法。沒有聖經我們就 不知道基督降世為要拯救罪人,就不知道他替我們而死-- 義的代替不義的-- 罪人因信耶穌而稱義,就不知道聖父、聖子與聖靈愿意救我們 這最敗壞的罪人。

聖經告訴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生平與位格--神人之間的大中 保。四個不同的見証人記載他的傳道工作與所行的神跡。他們 告訴我們他的生平與教訓,他的受死與複活,的大能、愛心、 仁慈與忍耐。他們非常清楚地告訴我們這些事,沒有一個人不 能明白。

聖經也讓我們明白義人是如何地過生活。許多人和我們一 樣,有許多問題。聖經並沒有掩蓋他們的錯誤與弱點;聖經提 醒我們這些人的救主也是我們的救主。聖經也讓我們從惡人的 生活中吸取許多重要的警告,提醒我們︰神刑罰他們,如果我 們不離開罪,神也照樣刑罰我們。聖經包含許多寶貴的應許, 鼓勵那些愛神的人,叫我們對人性有深刻的自覺。

除了聖經,在哪裡能學習到這些事呢?所以,讀經是何等 重要的事﹗

4. 聖經比別的書產生更奇妙的效果
沒有任何書籍像聖經那樣在人身上產生如此奇妙的效果。 聖經的教訓能在使徒時代“攪亂天下”(徒十七6)。使徒們乃 是神差遣出去向世上迷信、虛偽宗教與不道德挑戰的人,他們 並沒有屬世的武器可以強迫人聽信他們所傳的,也沒使用財富 賄賂人相信。他們所擁有的就是這本書,在數世紀中他們完全 改變了社會的情況。

在宗教改革時期,這聖經改變了歐洲。六百年前,大黑暗 籠罩著基督教會,那時一個大的變革臨到了基督教,使她與以 前完全兩樣,然后人們開始翻譯聖經為各種文字,教會于是大 為改變。以前也有同樣的事發生,列王時代,在以色列中有何 等大的惡事﹗因為失去了神的律法,把聖殿的基石棄之于不顧 ,直到約西亞發現神律法的日子為止(王下廿二8)。

聖經給廣受其教訓的國家帶來了祝福。聖經帶給我們良善 的律法,高尚的道德水準,以及一個很大的祝福,那就是安息 日。聖經也教導人要為貧病、老弱孤兒建立了慈善機構,這在 沒有聖經的國家中是少見的。

5. 聖經使讀者受更大的影響
其他的書籍未能像聖經那樣,在讀者身上產生那么多的成 就;聖經比其他那些只論如何在今世成功的書更為重要;聖經 論到永生的事。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 聖經將上天堂的路指示給你。聖經教導你有關得救所應該知道 、應該相信、應該做的一切事情。聖經指出你是個罪人,並且 告訴你神是聖潔的,唯有借著主耶穌基督才能使你與神和好。

聖靈使用聖經使罪人改變過來;聖靈能叫人的良心認識真 理,在人的生活中發生道德上的奇跡。日複一日聖靈借著聖經 使世界上各樣的人經歷重生的神跡。

人歸正之后,聖經是使他繼續成長的主要工具。聖靈用他 自己的話,不拘是獨自讀經,或是公開傳講,洗淨他們,使他 們成聖,教導他們學義,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參看詩一一九9; 約十七17;提后三16-17)。聖經能指示你如何過每天的生活, 討神的喜悅。聖經能教導你忍受苦難與逼迫,想到死與未來的 審判時毫無懼怕。當你在靈性上沉睡時它提醒你,當你憂傷時 它安慰你。當你走錯路時它能使你回頭;當你軟弱時它賜你力 量。聖經能使你與別人相處時遠離罪惡;在你孤獨時對你說話。 聖經對最卑微的基督徒,也同樣作這些事。如果聖靈在你心裡, 有聖經在你手裡,那么你在基督徒生活中,就具備了應有的一 切。如果你被下在監裡,與其他的基督徒完全隔絕,你仍然擁 有神所賜生活中最可靠的導引。

有些人說經中有許多難懂的地方,這的確是真的,但沒 有理由因此就不讀聖經。毛病是出自我們的理解,而不在聖經 ,只要我們繼續讀聖經,我們就明白得更多。我們實在不應該 讓難懂的經文攔阻我們,因為還有許多經文是很容易懂的。關 于得救,我們所必須知道的偉大真理,對所有想要知道的人是 清楚的。因一部分的困難,而忽視我們所能明白的,那是最愚 昧不過的。

還有的人抱怨說,不是每個人讀聖經都得著益處。這答案 其實很簡單︰讀聖經而未得益處的人是因為沒有使用正當的方 法讀經。讀聖經必須用謙卑與禱告的心來讀,否則不能得什么 好處。凡以赤子之心與謹守的靈來讀聖經的人,都能得到上天 堂之路。神的話是絕對真實的,聖經說︰“側耳聽智慧,專心 求聰明,呼求明哲,揚聲求聰明,尋找他如尋找銀子,搜求他 如搜求隱藏的珍寶,你就明白敬畏耶和華,得以認識神”(箴 二2-5)。

6. 聖經是基督徒在教義上與實踐上的標準
聖經是唯一的標準,借此一切有關教義或基督徒的本分都 可以確定。神知道他的兒女需要一個無謬的準則,叫他們明白 何者為真實,何者為正確,而他恩慈地在聖經中賜給我們這些 準則。為此我們應當非常感恩,因為在世上關于基督徒的信仰 與實踐有諸多的紛擾。

關于基督教教義有許多的混亂。基督教教義中一些重要 的問題,各教會都有不同的解說。羅馬天主教與抗羅宗(即基 督教),福音派與自由派(即新神學派),摩門教與耶和華見 証人都說他們的是真理,然而所教導的與別人所說的又完全不 同。事情既然如此混淆,人怎能找到真理呢?只有一個答案︰ 神在聖經中給了我們真理的準則,我們必須以這準則為標準, 凡與聖經中的記載不符合的,我們絕不相信。若有人說什么是 真實的,不拘他在教會中有何等地位,我們也不必就信以為真 。他所說的必須受聖經的試驗。即使他是教會的牧師,他所說 仍須受聖經的試驗。如果他真是牧師,他必喜歡受試驗。當然 他也要鼓勵你讀聖經,叫你自己來考驗他的教訓是否真實。唯 有假教師要你相信他自己所說的為有權威的,或他的教會是有 權威的。真正的牧師就是要幫助你,叫你自己在神的話語中看 到真理。

關于基督徒的實踐(生活)也有許多混亂。愿意行神旨意 討神喜悅的基督徒,對一切實踐的問題都希望作一決定。他愿 面對有關他日常工作的問題。或許有些事情差不多人人都那樣 作,但那對基督徒來說卻是不對的。工作之余如何正確地利用 時間當然也有問題,許多人從事消遣,這就引起消遣是否智慧 與正當的問題。另外還有家庭生活的問題、日常生活的行為標 準等等,是否因為其他自稱基督徒的人都那么做,就可以去做 呢?

對這些問題只有一個答案︰聖經必須是我們的標準。無論 何時,我們遇到有關基督徒實踐的問題,我們必須引用聖經的 教訓。有的問題聖經會直接論到,我們必須直接引用其教訓; 有的問題聖經並沒有直接論到,那么我們必須尋求一般的原則 作為我們的指導。不拘別人怎么說,他們的行為不能作為我們 的標準。聖經才是我們的標準,而且我們必須照聖經來生活。

7. 神真正的仆人必須愛慕聖經並依其教訓而生活
聖經是所有神真正的仆人所愛並依靠它而生活的一本書。 所有活物都需要食物,當一個罪人在基督耶穌裡成為新造之人 的時候,他需要屬靈的糧食,那糧食就是神的話。就像新生的 嬰兒愛慕母親的奶一樣,每一個真正歸主的人都愛慕神的話。 如果有人藐視讀聖經,或不注重傳講聖經,我肯定他還沒有重 生。

舊約聖徒愛慕神的話--請看約廿三12與詩一一九97。使徒 們愛慕神的話,因為他們都是“明白聖經”的人。主耶穌自己 愛慕神的話,他公開讀聖經,不斷地引証聖經,他用聖經當作 抵擋魔鬼的武器,他屢次說︰“聖經必須應驗﹗”他在世上作 的最后一件事,就是“開門徒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 (路廿四45)。

基督教有史以來,神的兒女都愛慕聖經。在神國度中他所 用的工人都愛慕聖經。福音所到之處,受教育的人與未受教育 的人都愛慕神的話。這是共同的現象,縱然他們在教會的組織 或其他問題上意見不同,但都愛慕聖經。當所有神的子民最后 到天堂時,他們將發現大家都有同樣的經驗,都由神的靈所生 ,都借基督寶血得赦免,都愛慕神的話並以之為靈糧,都在世 界的旅程上以聖經為樂。請允許我再向你一次︰你如何面對神 的話?

8. 只有聖經能使人死時得安慰
聖經是唯一使人在臨終時得著安慰的書。死對于所有人而 言是最可怕的一件事。死是所有悔改機會的終結,是天堂與地 獄的門戶。死對基督徒來說也是一件嚴肅的事。在死時他是安 全的,因他已屬基督,但死仍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我們自然不 愿見到它。與親人永別進入另一世界不是一件易事。每個人要 安靜地去思考有一天我們都要面臨死亡,這是自然的事。讓我 告訴你一些有關死的事。

世界上的至寶並不能使一個將死的人得安慰。金錢雖能買 到醫療上的關注,卻不能給他內心的平安;親友也不能安慰他 ,他們能盡力供給他所需要的,但他們不能幫助他免去內心的 恐懼與受困擾的良心。書籍與雜志不能安慰他;他生活中最喜 好的東西,在死時都派不上用場。只有一本書是安慰之源,就 是聖經。從聖經中所吸取的真理,是將死之人唯一的安慰。但 我不敢說,如果他生前不珍視聖經,到死前聖經能給他什么樣 的幫助,我已見過許多將死的人表示他們的懷疑。我不敢說生 前拒絕聖經的人,在將死時能夠得著安慰。但我能說,將死的 人除聖經以外,在別處都不能得到安慰。

這真理毫無例外的應用在每個人身上,君王與罪人都要服 從這真理,受過教育的人與白丁都是如此。我清楚告訴你,雖 然人沒有聖經也能過得很好,但其中沒有一人會在死時得到安 慰。我見過許多人死,死時有的得安慰,有的沒有。但,我從 未見過,人能在死時享受真正的、確實的、合理的平安,卻不 是從聖經來的。我現在寫給你的就是有關這本書,我最后問你 ,你怎么看待聖經?

結語

讓我對這本書不同的讀者的良心說幾句話作為結束。
1. 或許你能讀書,但你從未讀過聖經。假如你的情形是這 樣,我不能說什么安慰的話,因為你有失喪靈魂的危險,你 拒絕聖經就清楚証明你不愛神。一個身體健康的人,有健 康的胃口,一個有健全靈性的人,愛慕神的話。顯然你有 可怕的屬靈疾病。你豈可不悔改?

我知道我不能深入你的心腹,使你看見並覺得這些事 ,但我反對你忽視聖經,我向你的良心申訴︰想一想我所 反對的,要趕快悔改﹗不要耽誤讀經的機會,直等你死到 臨頭,到那時你想要讀經也太晚了﹗不要說︰“許多人不 讀聖經也過得不錯。”將來有一天你會發現那些人結果是 到地獄去,那對你是一大損失。你不要到將來才說︰“恨 不得我從前重視讀聖經,像我讀其他書籍、雜志與報紙那 樣,我就不至于在死到臨頭時毫無指望。”我曾給你一個 清楚的警告︰愿神憐憫你的靈魂。

2. 或許你愿意開始讀聖經,但你需要指導,讓我來幫助你︰
(1) 今天就開始讀聖經,光有美好的心愿不夠,你必須腳踏實 地開始讀經。

(2) 以真誠渴望明白的心讀聖經,讀了聖經卻不明白對你無益。

(3) 以赤子之心與謙卑的心讀聖經,你當以服從的心而不以批 判的態度來讀聖經。

(4) 讀聖經的目的是要遵守聖經的話,把聖經的教訓應用在自 己身上,聖經必須影響你的生活。

(5) 要天天讀聖經,你每天要吃飯,聖經就是你的靈糧。

(6) 要讀全本聖經,要有系統地讀,你不可只讀你所喜歡的部 分。

(7) 以簡單而且直接的方式來解經,最簡單最明顯的解釋,一 般說來是正確的。

(8) 讀經時要常常思想︰這些信息與基督有何關系,即使是讀 舊約時,也要思想,它如何指向基督。

我深信如果你遵守這些原則,神不會叫你誤失天堂之 路。

3. 或許你是個愛聖經並且相信聖經的人,然而你卻讀得不多, 你似乎只在需要的時候才從聖經中尋找一點安慰,因此你在真 理上沒有堅固的根基。此外,你在生活中似乎犯了大錯--在婚 姻上、家庭生活上、與人交往上出了毛病,你有時受了假師傅 的誤導。那樣,你只讀一點聖經是不夠的,你必須多讀聖經。 你必須“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 (西三16)。

4. 或許你是多讀聖經的人,但是你想要放棄,因為你認為這 樣作並沒有什么好處。這是從魔鬼來的試探,聖經給你的好 處比你想象的更多,對你的品格有無形的影響,使你遠離罪惡 與錯誤,免得你沉淪。如果你停止讀經,你會發現這真是你的 損失﹗

5. 或許你真愛聖經,以聖經當作生活的標準,並多讀聖經。 若是這樣,那么你就決志每年多讀聖經--把聖經記在你心中。 將聖經藏在心中是非常寶貴的,當你要死時你就不能讀聖經 了(詩一一九11)。要非常注意你讀經的習慣,在你家庭生 活中愈發尊重聖經。要多思考、默想聖經,與其他信徒多談 到聖經。最后,要多多以聖經為我們生活的準則,成為我們 所作所為的考驗,並靠神的幫助決定受聖經的管理。

John Charles Ryle,1816-1900

萊爾(John Charles Ryle,1816-1900)是一富有銀行家 之子,受教于牛津大學的伊敦(Eton)及基督教會學院 (Christ ’s church college)。他是一位體育健將,是牛津 大學滑船與板球選手。他獲得頭等榮譽,卻娩拒了留校的研究 員職位。萊爾開始從事律師業務,準備進入下院從政。事出預 料之外,于一八三八年在教會聽以弗所書第二章的講解時 他經 歷了福音的大能而改宗歸信基督,經過三年的預備,從一八四 一年起,在英國聖公會從事廿五年的牧會工作。
在事奉四個教會之后,一八八O年他在利物浦被封為第一 任會督。在整個傳道期間,萊氏一直都為聖經偉大真理作毫不 懼憚的辯護。他在文字事工的貢獻甚大,他所寫的單張已廣傳 至兩千萬張。他的著述包括︰《真基督徒》、《樓上》、《古 道》、《聖潔與實踐的宗教》與《四福音講解》。司布貞認為 他是“安立甘(Anglican,聖公會)教會中的傑出人物”,在 他的喪事禮儀后,他的室友何伯生( Richard Hobson)在主 日講道時說︰“我敢說,在十九世紀為神、為真理、為公義, 在講英語的民族中,沒有幾人能有像我們的萊爾會督那樣的成 就。

星期五, 4月 08, 2005

利未人的氣質 - 吳 主 光

彼得說:「唯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君尊」英譯"kingly priest",即有君王那樣尊貴的祭司)」(彼前2:9)凡是得救的基督徒都與基督耶穌一樣,有君王和祭司兩種職份在身上,非常尊貴。因此,啟示錄記載天上的大讚美又說:「你(羔羊)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屬於神),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啟5:9-10)主買贖我們的目的是要我們在地上有祭司和君王的任務,何等尊貴。

  我們曉得,主第一次來是「作祭司」,將自己的身體獻為贖罪祭;主第二次來主要是「作君王」,在千禧年中統治全世界。正如馬太福音第一章的家譜指:「亞伯拉罕的兒子,大衛的兒子(中文譯為後裔和子孫,希腊文都是兒子),耶穌基督的家譜。」意思是主耶穌第一次來像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一樣被獻為祭;祂第二次來又像大衛的兒子所羅門一樣作王統治大地。照樣,我們現在被神揀選在地上也作祭司,好在主再來之時也與主一同作王。

  我們既為祭司,就當事奉像祭司,有利未人的氣質。許多人誤解,以為只有傳道人才需要像祭司,平信徒只像百姓一樣盡力奉獻,供養祭司和利未人就是了。其實神的計劃原是要全以色列民族作全人類「祭司的國度」,好影響全人類歸向神;像利未人作祭司影響全體以色列人歸向神一樣。因此所有基督徒都是全人類的祭司,而教會裡的傳道人和長老執事都為全教會作祭司。凡是基督徒都當事奉神,凡事奉神的人都當有利未人的氣質。研究神對利未人的要求就知道事奉神的人應該有甚麼氣質了。

1)長子的氣質

  神對摩西說:「我從以色列人中揀選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利未人要歸我。因為凡頭生的是我的,我在埃及地擊殺一切頭生的那日,就把以色列中一切頭生的,連人帶牲畜都分別為聖歸我。」(民3:12-13)這是說,神本來要以色列各家派自己的長子出來服侍神,但如今神以利未人代替全體百姓的長子,因此在神看來,利未人有屬靈長子的位份和福氣。

  所以摩西數點民數,發現利未人總數共有二萬二千二百七十三名,而以色列全民長子總數卻比利未人多二百七十三名,神就要他們用銀子贖出來,目的是表示全體百姓都同意由利未人來代替他們的長子事奉神。

  可惜今天許多基督徒都怕參與事奉,不曉得事奉神是長子的福氣。以掃就是因為不明白長子的福份,隨便出賣長子名份給雅各,結果從「選民」的資格中墮落。流便本來是雅各的長子,卻因為與父親的妾氏同房,情慾滾沸如水,被雅各咒詛,失去長子的名份。結果這長子的福氣分成三份,屬地的長子名份由約瑟奪去了,因為雅各使約瑟的兩個兒子變為兩個支派,且成為後來以色列北國十個支派的統治者。但是屬靈的長子名份卻由利未和猶大得到,因為屬靈長子名份所帶來的「祭司」職份由利未支派取得;屬靈長子名份所帶來的「君王」職位卻由猶大支派奪得。

  長子名份的重要程度還不只如此。新約希伯來書指出,主再來之時,所有聖徒都被提到天上去聚集。那一次的聚集聖經稱之為「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來12:23)。意思是地上所有教會都是「長子之會」,凡得救成為神兒女的都是長子。人若輕看長子名份就不能得救,因為不羨慕神的應許。因此,我們應該如何珍重我們的事奉,我們所得的長子名份!正如彼得所說,我們的職份是「有君尊的祭司」,試問誰會怕做君王,認為是一種麻煩呢?但願所有基督徒都能活出「有君尊祭司的氣質」和「長子的氣質」來。

2)忌邪的氣質

  眾所週知,利未人之所以得著事奉神的專利權,是因為在拜金牛的事件中,他們肯依從摩西的勸告,站到摩西那一邊來,與拜金牛的以色列人對立。並且照摩西所吩咐的,殺死三千拜金牛的弟兄,以耶和華忌邪的心為心,因此得著祭司的專利權。

  不但如此,後來在巴力毘珥的事上,大祭司亞倫的孫子非尼哈看見以色列人的族長帶頭與米甸的婦女行淫,引誘以色列人拜巴力毘珥,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發作,一天之內用瘟疾殺了他們二萬四千人。雖然如此,西緬支派的族長還當著摩西和眾審判官的眼前,拖著一個米甸女人進到營幕裡去行淫。非尼哈就跟著他們,將他們刺透在營幕裡。耶和華神因為非尼哈有忌邪的心,特意與他立平安的約,使他們的後裔世世代代可以當祭司。

  這兩件事顯明神的心意是要每一個事奉祂的人都必需有忌邪的心,與神自己的性情配合才有資格事奉神。因為如果事奉神的人沒有忌邪的心,就會將神的榮耀貶為偶像,救恩就化為烏有了。

  因此基督教最重視分辨異端真偽,甚至被人批評為「排他性」的宗教。其實要尋找真理,自然就要排斥假理,這是邏輯上的必然結果。反之,凡不肯辨別真偽的宗教,其本身已經證明是一種假宗教。好比帶真勞力士名錶的人堅持要分辨,帶假勞力士錶的人就認為無須分辨一樣。

  據說一九七五年就是「新紀元運動」的正式開始,他們宣傳的口號是:「何必分辨真偽呢?正因為人們喜歡分辨真偽,所以這個世界才有無數的戰爭。因此要有真正的世界和平,就必須要有宗教和平;要有真正的宗教和平,就必須達成宗教合一;要達成宗教合一,就必須停止分辯真偽…。」其實這是自欺欺人的假道理。試問世上有那一個人不分辨誰是自己的真爸爸?有那一個被冤枉坐牢的人不力求翻案呢?有那一個心臟病人不分辨那些是真的特效藥呢?何故在信仰上就不要分辨呢?豈不知是不分辨,就是天堂與之地獄之別,永生與永死之別嗎?

  為此神恨那些傳假道理的人,又稱不分辨真偽,與異端合一的教會為「大淫婦」。那個鼓吹與大淫婦結合的假基督和假先知,神判斷她下地獄比魔鬼撒但還要早。因此凡事奉神的基督徒都必需有忌邪的心,恨神所恨愛神所愛,才配事奉神。

3)分別為聖的氣質

  在神所有性情之中,第一樣就是「聖潔」。因此最貼近神的天使也要不斷地喊叫:「聖哉、聖哉、聖哉」,好像神聖潔的榮光太過強烈,連這些至聖的天使也有點受不住似的。

  「聖潔」在希腊原文含有separate的意思。因此「至聖的神」也是最隔離的神,也可以說是最孤獨的神。祂將自己孤獨地關閉在至聖所,即使大祭司也只能一年一次帶著牛羊的血,戰戰兢兢地進去禱告一會兒而已。為了保持至聖,神絕對不與犯罪的人會面,凡見祂面的人都要死。

  由於聖殿分開聖所與至聖所,我們就知道聖潔是有程度分別的。神是至聖的,最接近神的天使或神人的聖潔程度較神為低。因此、越貼近神的神僕就要越聖潔,神對他們的要求也越高。倘若越聖潔的神僕犯了罪,所受的刑罰也會越大。亞倫的兩個兒子只是獻凡火,就被神燒死了;祭司烏撒只不過仍然用非利士人的牛車來拉約櫃,沒有親自用扛來抬,就被神擊殺了;摩西只不過在百姓面前發怒,用杖擊打磐石兩下,要叫水流出來,神就認為他不尊神為聖,不准他進入迦南地了。神是至聖的,也是可怕的。事奉神應當何等戰戰兢兢!

  神既然要求事奉祂的利未要聖潔,當然也要他們過一種與世俗污穢隔開的生活,像神自己一樣,越聖潔就越孤獨。因此祭司不得摸任何死人的屍體,免得玷污自己(利21:1)。尤其是大祭司,在職的時候,即使自己父母死了,也不能接近他們的屍體(利21:10-11)。祭司不得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利21:5),意思是不可跟隨世俗潮流的髮型和裝飾。祭司也不准娶妓女、被污的女人,或是被休的婦人為妻(利21:7),只可娶處女為妻(利21:13)。患上不潔病或是有殘疾的利未人都不准當祭司(利21:17-21)。由此可見,事奉神的人要保持自己何等聖潔,過一種與世俗污穢隔離的生活。不介意被人譏誚落後、老套、古板、不適應社會…,因為我們要討神喜悅,不是要討人喜悅。

  我們不單與世俗隔開,也要遠離異端異教,不參與當今由天主教帶動的「教會大合一運動」和「宗教大合一運動」。這方面聖經給我們的教訓是最清楚不過的,就如保羅所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神曾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林後6:14-18)

4)以「靈統」為重的氣質

  利未人既然要像神一樣聖潔,也就要像神一樣孤獨,甚至是「斷六親」的孤獨。摩西離世前為以色列十二支派祝福之時,提到利未支派說:「論利未說,耶和華阿,你的土明和烏陵都在你的虔誠裡(「虔誠人」在英文欽定譯本是"holy one",直譯是「聖潔的人」)……。他論自己的父母說,我未曾看見。他也不承認弟兄,也不認識自己的兒女,這是因為利未人遵行你的話,謹守你的約…。」(申33:8-9)意思是說,利未人在屬靈的事上要保持自己聖潔,甚至要與自己的父母、弟兄、兒女隔離,好像不認識他們一樣。這一點也解釋了為甚麼麥基洗德「無父無母,無族譜」,其實因為他做了至高神的大祭司,要過分別為聖的孤獨生活,甚至與父母隔離,忘記六親的關係。

  或問,為甚麼事奉神的人要這麼絕情和不孝,竟然不認父母,與親人隔絕?這不是絕情或不孝,十誡要我們孝順父母,這樣犯十誡的人又怎能事奉神呢?摩西之所以形容利未人不承認自己的父母親人,是因為與神的屬靈關係,比與父母的肉體關係更重要。就如主耶穌出來傳道之時對母親馬利亞說:「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呢?」因為馬利亞不能以肉體母親的關係來左右主耶穌出來事奉的屬靈工作。這就是利未人或所有事奉神的人應有的屬靈氣質。

  因此,主耶穌要求凡跟隨祂的人都要愛祂多過愛自己的父母、弟兄、妻子和兒女。又指出,將來跟隨祂的人會為重視屬靈的關係過於屬肉體的關係,以致可能「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甚至「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太10:34-39)。保羅也為這個真理而勸勉作長老說:要「好好管理自己的家」,因為「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3:5)意思是管自己肉身的家是「小事」,管神屬靈的家是「大事」。所以事奉神的人要愛教會多過愛自己的家。就如許多宣教士回應神的呼召而遠離家庭,到遠方去傳福音,甚至死在那裡也在所不惜。

5)以神為豐盛的氣質

  神定規利未人不可有產業,因為神將以色列人一切獻給神的,包括十一奉獻,和一切歸耶和華為聖的,不論是人、是物、是地、是房屋、是牲畜…,就是以色列人獻與神最好的,都賜與利未人為產業(民18:全;申18:1),換言之,耶和華就是他們的產業(申18:2)。

  耶和華自己成了利未人的產業,神的意思當然是將最好的,最豐盛的,都給利未人。研究利未人所得的,平均比百姓個人所得的更多。因為十一個支派每人都要獻十份之一給神,也就是給了利未人,於每一個利未人得到「百份之一百一十」。利未人雖然也獻十份之一給神(其實是給了祭司),於是利未人餘下的是「百份之九十九」,比一般百姓個人奉獻十份一之後所餘下的「百份之九十」多出「百份之九」。至於祭司,他們所得的還比利未人多。

  此外,百姓不論甚麼祭,都是只將祭牲的脂油和乳香,並小部份祭肉燒在祭壇上而已,其餘部份都是給祭司享用的。百姓如果獻平安祭,給祭司享用的更是祭牲最好的部份,就是「胸」和「前腿」。任何人都不准吃這些至聖的祭肉。以利未人居住的地方來說,神雖然沒有給與利未人任何地業,卻將十一支派所得的地業中最好的六座城,和城郊的村莊都給了利未人居住,稱之為「逃城」,讓誤殺人的可以逃那裡,得到保護。在逃城之中,最有名的可算是希伯崙城。希伯崙城原名叫基列亞巴,「亞巴」是亞納族人的始祖(亞納族是十探子報惡訊之時所懼怕的巨人),那位與約書亞齊名的迦勒憑著信心和勇氣將城中的巨人打敗,趕走他們三個族長,奪了這城。迦勒本來將這座城賜與他的女兒和女婿俄陀聶為業的,卻因為愛神的緣故,將這座城轉獻給利未人居住。請看,迦勒將最好的,最難得到的,都獻給利未人居住,你看耶和華成了他們的產業是多麼的寶貴。

  不過,上述所說的一切好處,是假設以色列全體百姓都遵行神的旨意才會這樣。如果百姓不肯履行神的吩咐,將十份之一獻上,利未人所得的就「少得可憐」了。請看士師時代有一個利未人竟然為每年賺得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每日度日的食物,就替那個米迦家中的神像做祭司。後來又為更好的待遇而做但支派的祭司。也許你會問,這個事奉偶像的利未人究竟是誰,為甚麼只為少許的報酬就轉去事奉偶像?原來他就是神人摩西的孫子約拿單!!(士18:30)為甚麼摩西的孫子約拿單竟然會犯如此大罪?答案是因為以色列全體百姓不肯奉獻十份一支持利未人,利未人窮得要死,不得已到處飄流找工作,當起米迦家中神像的祭司來。神原要傳道人過豐富一點的生活,但是實際上傳道人常常是最窮苦的,因為不是人人都肯奉獻十份之一,使神的家有糧。雖然如此,傳道人應該活得有骨氣,有氣質一點,不要為五斗米折腰,要因為耶和華是自己的產業而活得高貴。

6)世襲的氣質

  神定規祭司的職份是世襲的,不是民選的。民選的意識只是近代的思想產品,從前的世代完全沒有民選意識。尤其是屬靈的祭司職任,更應該是神選的。神認為世襲繼任,比較容易運用「神選」的權柄。因為控制血統世襲比控制民選來得容易。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二百五十個首領(代表民選),利未支派的長子哥轄的後裔可拉,和雅各的長子流便的後裔大坍和亞比蘭,起來攻擊摩西和亞倫。大坍和亞比蘭想要奪取摩西的政治領導權,可拉想要奪取亞倫大祭司屬靈的領導權。理由是他們都是長子的後裔,比摩西和亞倫更有資格。但摩西吩咐他們各人拿自己的香爐來向耶和華求問,看耶和華神認為將領導權交給誰。結果,從神那裡有火出來燒死那二百五十個首領,代表神判決民選為不合法。甚至地裂開,將可拉、大坍和亞比蘭吞了下去,消滅他們,顯出憑血統不能承繼任何領導權。因為任何權柄都是出於神,只有神才有資格照自己所喜悅的將權柄賜與任何人,人絕對不能憑人多勢眾來奪取。

  事奉神的人要明白,做傳道不是自取的,也不要以為做長老或執事是民選的。所以我們任職,或卸職,都要尋求神的旨意。萬萬不能為自己的利益好處而升任或辭職。要事奉,就要有利未人的氣質,由神來決定一切。其實我們事奉的尊貴感,不是由於民選,乃是由於神選,因為我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不多。神卻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使一切有血氣的人,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林前1:26-29)

7)住逃城的氣質

  上文我們說過,神將最好的逃城賜與利未人,目的是為了甚麼呢?原來神要利未人散住在百性中間,好影響他們歸向神。說來這本來是咒詛,神卻將之變成祝福。當雅各從巴旦亞蘭回來住在示劍城的時候,示劍城一位族長的兒子姦污了西緬和利未的妹子,西緬和利未就懷恨於心,設詭計殺害示劍全城的人。對他們說,可以將妹子嫁給他們族長的兒子,條件是全城的人都要行割禮。示劍人答應了,西緬和利未二人就趁他們的傷口發炎疼痛的時候,用刀殺了他們全城的人。這事後來雅各知道了,雖然感到無奈,卻在臨終為十二個支派祝之時,對西緬和利未兩個支派加以咒詛,說:「西緬和利未是弟兄,他們的刀劍是殘忍的器具。我的靈阿,不要與他們同謀;我的心哪,不要與他們聯絡(針對利未的意思是「聯合」),因為他們趁怒殺害人命…。我要使他們分居在雅各家,散住在以色列地中(分居和散住是為針對他們聯盟,又為針對利未的意思是聯合)。」(創49:5-7)

  雅各的預言果然應驗了,西緬支派得到巴勒斯旦最南部的沙漠區為業,後來因為常常遇到戰事的緣故,西緬人就被逼散住其他支派的地業中。至於利未支派,卻因為他們有耶和華忌邪的心,以事奉神為業,神就將雅各的咒詛變為祝福,使他們散住六個逃城中(約但河東三座,河西三座),影響全體會眾認識律法,從而歸向神。這使我們明白,事奉神的人應當以神的國為念,以傳福音直到地極為志向,以影響凡接觸我們的人歸向神為任務。因為神揀選我們,是要我們在各地發光,好照耀在黑暗裡的人。

  凡肯照著神旨意出去各處影響人歸向神的人,神必會將一切咒詛變為祝福。就以末世的災難來說,聖經明言越靠近末世,災難越大越多。所以聖經警告我們說:「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24:13)但主耶穌卻指出:「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24:14)這裡有一個真理,凡肯散開出去到處傳福音的人,必要得著最大能力,能在災難中忍耐到底。因為主耶穌答應過要與這樣的人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

8)律法師的氣質

  利未人最大的特徵應該是熟讀利未記。如果利未人也不明白律法書,就像廚師不會炒菜、漁夫不會打魚一樣荒謬。舊約最後一卷瑪拉基書告訴我們,舊約之所以結束,就是因為瑪拉基先知責備當時的祭司說:「眾祭司阿,誡命是傳給你們的…,你們不肯聽從,也不肯放在心上…,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咒詛……把你們犧牲的糞抹在你們的臉上,你們要與糞一同除掉。…祭司的咀裡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你們卻偏離正道,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基2:1-8)

  這些經文所形容的,恐怕現今這時代也是這樣。筆者深深的感受到,傳道人的學歷越來越高,認識聖經的卻是少之又少。不少人不停地埋怨,傳道人在開講之時先讀一節經文,講下去的卻與所讀的經文無關。究其因,神學院所講授的過份注重了神學家們的著作;學子們所寫的論文都以參考書目為本。他們就對聖經感到生疏,每次讀經的時候都感到無從入手。這樣失去利未人特徵的世代,想必是末後的世代了。

  在天主教黑暗時代之時,有神僕起來喊出「聖經是最高的權威,應當返回聖經時代」,結果產生宗教改革,發出復興的曙光。歷史上差不多所有的復興都離不開了聖經,何竟今天的神學院帶動傳道人離開聖經,以學術研究為本,不以訓練人相信神的話語為本。利未人沒落了,失去了利未氣質和特徵,這世界的末期也就來到了,因為神找不到合用的人來傳福音,影響人歸向神。

There Is One Body - E.L.Bevir

E.L.Bevir (1847-1922) 著名弟兄會教師, 簡介請參考: http://www.mybrethren.org/minist00/framelb.htm



There Is One Body


Of all the wonderful truths connected with the new creation, that of the one body is the most remarkable.

Much has lately been said as to this aspect of the church of God; and I wish merely to insist once more upon its immense importance, and especially as delivering every faithful heart from sectarian principles. There are two points which I should like to notice:

1) The moral character which should be found in those who endeavour to keep the unity of the Spirit.

We are never told to keep the unity of the body, which is in far safer keeping than ours. I take the opportunity of giving a definition of the unity of the Spirit, made by J.N.D. at Croydon in 1881, "It is the realization of the present power of the Holy Ghost, for the truths of the one body".

2) The wide basis of communion which the truth of the one body implies when we are met at the Lord's table.

For the first, we must look at Ephesians 4; and for the second at 1 Corinthians 10.
In the beginning of the first passage, as the apostle is leading them up to the truth of the one body, he exhorts them to all lowliness and meekness with longsuffering, bearing with one another in love. Lowliness is the result of being in God's presence, for no one wishes to exalt himself there; and then follow "meekness and longsuffering" towards one's brethren.

If one be humble before God, there will be no want of true patience with others; and it is no small miracle to see men who naturally were violent and intolerant becoming magnanimous in the true Christian sense, and bearing with one another in love, as members of the one body.

Notice that in Ephesians 4: 2, it is makrothumia, and not hupomone. Many people are naturally phlegmatic, and have not wit enough to be impatient. But what a wonder when an ardent, intolerant man, like Saul of Tarsus, becomes a model of longsuffering. Were we more fully in God's presence, we should understand practically the unity of the Spirit; and our conduct would correspond to our vocation.

But now let us for a moment look at 1 Corinthians 10, where the Lord's table is referred to, and the communion of our Lord's death clearly established; the cup being the communion of the blood, and the bread being that of the body of Christ.
Verse 17 introduces the one body: "We, being many, are one loaf, one body; for we all partake of that one loaf". The saints are here actually gathered around the Lord's table, and their communion is that of death – for the body and blood of the Christ are mentioned separately; then comes in the blessed truth of the one body, which shuts out once and for all any sectarian thought. "We are one body." The immense importance of this in a day of utter ruin, cannot be too much insisted upon; for while we disclaim to be the body, to the exclusion of other true believers, we would seek to maintain in dependence upon the Lord all the blessed truths which characterize the whole church of God.

This surely is the true spirit of a remnant; and faith recognises the unity of the body, notwithstanding all that man has done. Elijah could see the twelve tribes by faith when all was in disorder in Israel (1 Kings 18: 31); and we can perceive the one body, safe in God's keeping, amidst the endless divisions of Christendom.


E. L. B.

星期四, 4月 07, 2005

“甚至連巴拿巴” - 史百克

“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加2﹕13)。

何等的遺憾和悲哀,聖經記載了一些痛苦、不幸的事!尤其遺憾和悲哀的,這些痛苦、不幸的事,常常會發生,並且竟然發生在那些對新時代真理、最關緊要和最具決定性之使徒們中間!聖靈乃是聖經的監護者,祂既然允許把這些事記載在聖經中,就必定真實証明它有某些正當的原因。同時這一類的事—我們悲傷的說一句—聖經記載了還有不少。

保羅沉重的感覺

當保羅寫加拉太書、寫到第二章這?的時候,他的心境和感覺必定有特殊的轉變,所以他才這樣說“甚至連巴拿巴”!這封加拉太書或者是他許多書信中最熱切、最激烈的一封。為著維護福音的真理和純潔,他確實具有白熱化之關心、而且行在爭戰之道路上,他說了許多很猛烈很堅強的話語。

在此、我們能覺察出他的心境和感覺乃是混合著驚訝、悲歎和失望。“甚至連巴拿巴”!巴拿巴曾經以友道待他。當耶路撒冷的眾使徒對他猜疑懼怕、甚至“不信他是門徒”(徒9﹕26),在這種非常孤立之時,惟有巴拿巴接待他!當他在大數正在需要幫助之時,巴拿巴曾經由安提阿去尋找他,帶他去到安提阿!巴拿巴曾經與他一同作工、一同勞苦、一同傳道至遠方!當他向外邦人盡他的職事時、有許多事發生,巴拿巴曾經親眼看見、親自有份並且一同得榮!巴拿巴原是個“好人”(徒11﹕24)!但現在巴拿巴竟然隨夥裝假!這能是真的麼?當有人從雃各(似乎一直持守律法主義之態度) 那?來到安提阿的時候, 彼得和其餘的猶太人皆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保羅對彼得(五旬節開頭的時日、與雃各持同樣態度,但後來改變了) 這種行動並沒有發出甚麼驚訝,只是定罪責備而已 (加2﹕11)。但這種種族的偏見歧視和差別待遇,竟然接近並波及於他親愛的朋友巴拿巴,實在使他震顫、激動,而驚愕的說“甚至連巴拿巴”!這件事豈不是顯露巴拿巴?面誘陷裝假之行為麼?保羅和巴拿巴曾經在一起作工一段時日,巴拿巴的欺瞞暫時雖被遮蓋,但現在終於顯明。後來在馬可(巴拿巴的表姪)的事情上又顯露一次,結果、保羅 和他在主的工作上長久分開了!

我們在這件事上得著甚麼益處呢?難道我們能抓牢巴拿巴的缺點,而無錯誤之審斷,僅僅予以殘酷的批評和打擊麼?不!這?有某些事說明基督徒領袖間彼此和諧配搭之關係、受到了極其痛苦的掠奪和傷害。在使徒時代開頭年日之光榮歷史中,有這件事情發生,聖靈意欲我們學到甚麼功課呢?保羅怎麼說呢?—裝假。何謂“裝假”?裝假就是虛偽、隱匿;裝假也就是明處一套、暗處一套﹕意即欺瞞、不實、虛謊。(今日這件悲痛不幸、導致分裂的事,為甚麼一而再、再而三的重演在基督徒領袖之間呢?原因﹕欺瞞、裝假、不透明,而且在基督徒各種事工上、求名求利求權位!如果基督徒領袖都持保羅的態度“活著是基督”,意即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是表現基督、供應基督,然後消聲匿跡、像腓利供應基督給太監後被提走一樣,就不會發生這種悲痛不幸、而導致分裂的情事!求主施恩給各處的領袖,為著基督身體在各地之表現、願我們彼此代禱,使我們眾人認真學習“活著是基督”,不再作宗派或分割團體之傳道人。)

有一節聖經直接說到這件事—“懼怕人的,陷入網羅”(箴29﹕25)。或者在別的事情和路徑上、巴拿巴不會懼怕人,但從這個軟弱—致命的軟弱—來看,當 舊約律法(捆綁) 時代 轉換為新約恩典(在靈和真?之自由) 時代、那個極其嚴重之論題,正應予以比較平衡之時,証明他在容讓他天然脾性或氣質(懼 怕人) 、來管治他這個人,結果產生“裝假”的行為。(當時雃各在耶路撒冷的教會中、具有特殊影響力之地位。他認為一切超猶太主義的運動都應十分的謹慎,而且都應緩慢進行。當初掃羅(即以後的保羅) 逼迫殘害基督徒時,沒有就近首先逼迫殘害雃各所代表之耶城的信徒,原因他們大部分都是雃各那種半猶太化的基督徒!所以巴拿巴懼怕他。) 很明顯的、巴拿巴是 一個很會社交、善於親睦的人﹕這是他的素性。這種素性的特點就是不喜歡作無名的人;喜歡在人中間特殊、俾得人稱讚、捧場, (五旬節眾人都作無名奉獻,但首次題 到巴拿巴時,他特殊有名。—徒4﹕36、37);或者喜歡 影響人 對自己的興趣事奉、有羨慕和跟 隨等等。所以他為著得人喜悅並孚眾望、他就陷落在妥協的悲劇中。這是教訓我們﹕當某些重大嚴肅之事在我們手中等待處理之時,我們應當確定站穩在屬靈的原則上,不能偏向政策和手腕。否則、必要落進不幸的災害?。

十字架結束老舊制度

是的、我們知道這件事對巴拿巴來說,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這件真正偶發之事記載在聖經中,有它特別意義。它清楚確定給我們看見﹕遺傳、慣例、制度、系統,乃是具有極其可怕之力量的。這種遺傳、慣例、制度、系統之強大勢力,引發誘出了新時代最大使徒一切聖潔的激烈忿怒。這種猶太教律法制度化的因素是至死不屈的。保羅曾經是掃羅、他就是這個至死不屈之猶太律法制度的結晶!他需要主耶穌個人親自在榮耀中向他顯現,用祂掠奪蹂躪性的大能,破裂折斷保羅的猶太律法制度,使他清楚的得著釋放。從他得著釋放和自由那日開始、一直到他程途的末了,他惟一的信息、講論和見証就是﹕舊的遺傳、慣例、制度、系統業已終結,歸於無有。新的屬靈屬天的等次—即活的人基督、已在開始,並將成為一切!如果有人戴上不誠實、遁辭、詭辯、支吾、噯昧、隱匿、掩飾之假面具,保羅就要用很強的手予以撕破和拉開。他已經太清楚的看見﹕(1) 把新約的事奉,當作舊約律法制度的延長;(2)把舊約律法制度試以攙雜或混合在新約的事奉?;這兩種都是為神子民帶下大難和災害的。(新約的事奉乃是表現活的基督,舊約的律法制度乃是死的宗教事物;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境界、而且是相牴觸的。新約是在靈和真?的,舊約是在肉體和血(魂)?的。)

加拉太書第二章接下去,就是我們很熟悉的第二十節“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這正是指明基督的十字架、已經“結束”了一切老舊的遺傳、慣例、制度和系統。後來第五章又說“十字架討厭的地方…”,意即十字架是使人不喜悅、令人受辱、叫人絆跌的。由上下文可知,這個使人不喜悅、令人受辱、叫人絆跌的討厭十字架,乃是指著有關妥協、調和、投降之事說的。意即為著救援保持我們的面子和尊嚴、我們的立場和見地、我們的利益和優勢等等,我們就向老舊的遺傳、慣例、制度、系統、作法等等,妥協、調和、甚至投降了。保羅說“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割禮代表整個的舊約遺傳、慣例、制度和系統),為甚麼還受逼迫呢?”意即保羅若稍微妥協、調和、投降一點,不要那麼堅持新約“基督的絕對立場”,有人要受割禮、就睜一個眼、閉一個眼,讓他受割禮好了。如此、保羅就可以免受逼迫!然而保羅沒有這樣,他說“聖靈在各城?向我指証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証明神恩惠的福音”(徒20﹕23、24)。(今日太多基督徒領袖向舊約原則之基督教遺傳慣例制度和系統,妥協調和甚至投降!沒有站住主耶穌 (凡事讓耶穌真實作主)的立場!求主施恩使我們眾人甘心樂意、無論羔羊往那?去、都跟隨祂!)

慘痛的教訓

這是一件慘痛的洩露和顯示,也是一事實,說明一個“好人”(徒11﹕24) ,一個曾經看見過“為著神的偉大事奉”,而且自己也在其中密切的有分、為神作了許多事工的人,竟然因沒有出一切代價、來 持守真理和屬靈原則,結果落進“明哲保身,安全第一”之網羅?。這件事對於我們有許多的教訓,但概括結論就 是 高呼我們—要真實!要正直!要透明!不要首先行動生活在人面前,要首先行動生活在神面前!永遠不要僅僅在開頭的日子是那麼好、那麼受人尊敬,但到末了、竟然落進這句判語?—“…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已過五十年來、聖靈 藉時間已經 顯明、我們這些基督徒領袖因專心基督教事工、而不是專心活出基督,所以許多光景甚至一直到死、仍表現不真實、不正直、不透明!願我們這些還活著的信徒、“趁著還有今日”趕快認真捨己、投降聖靈,專心學習基督—而表現真實、正直、透明!)

為甚麼一個偉大超群的友誼和長久生活在一起的同伴,竟然遇到這種不幸的挫折,以致分裂呢?豈不是因巴拿巴對保羅這個蒙神特別“揀選的器皿”、開頭很歡喜,但看見保羅被神主宰的使用、他的深處竟產生了隱藏的嫉妒,直到他個人的某些利益、興趣、揀選,和他素性上的軟弱,被人摸著觸怒所致麼?保羅曾經得著“耶穌基督的啟示”,他完全把自己奉獻棄絕在這啟示?,並且因這啟示而成為堅強、甚至有時似為專橫暴虐的人。他雖然有必須反對的,但不是為他自己,乃明示為著基督。有一件事是保羅無論如何所不能嘉許贊同的,就是“妥協”。他不僅有絕對的強制能力、並且有全然的忍耐能力,然而他不能有雙重關係、有貳心、忽是忽非。

巴拿巴可能曾經要求 和平、欲望大家 都相安無事,並且應當作某些事來成全。但那個某些事引他“騎牆”,或者引他站在兩個完全不能相容—一個屬天、一個屬地—之“妥協”的地位上,末了、這位時常作“好人”的、製造了一件可怕的錯誤,失落了與保羅永遠建立偉大友誼和同工關係之可能性!

但主的工作和見証必須是繼續向前的。有壓倒一切的証據、巴拿巴仍是全然持守並站牢耶路撒冷他朋友的立場。在這個奠定新舊時代最偉大之轉換論題上,巴拿巴允許他自己不僅接受了雃各深的影響,而且也顯明他那堅強猶太樣的偏向。所以在這個轉換中、非常清楚的予以區別,究竟是把人帶進新時代?呢?抑是把人留在舊時代中?巴拿巴沒有站穩屬靈的見証、最後衰敗、消失了。然而主卻揀選了西拉代替了他,甚至也揀選了馬可—曾經是保羅和巴拿巴爭論之焦點,於後來的年日中,成為彼得和保羅“有益”的同伴。

轉角的地方總是危險的地方,經過轉角的時間也必是危險的時間。歷史中每一個時代的轉角都有不少不幸的事發生,古時的聖徒包括在內,今日的聖徒也包括在內。願主施恩幫助我們,使我們在這些有益的教訓和亮光中,學習基督、而表現真實、正直、透明!(徐編)

編者註﹕
此篇信息“甚至連巴拿巴” (Even Barnabas)源自1962年1月史百克“見證報”(A Witness and A Testimony)。非直譯乃編譯。

星期三, 4月 06, 2005

Spurgeon's Morning by Morning - April 6th

"Let us go forth therefore unto Him without the camp." --Hebrews 13:13

Jesus, bearing His cross, went forth to suffer without the gate. The Christian's reason for leaving the camp of the world's sin and religion is not because he loves to be singular, but because Jesus did so; and the disciple must follow his Master. Christ was "not of the world:" His life and His testimony were a constant protest against conformity with the world. Never was such overflowing affection for men as you find in Him; but still He was separate from sinners. In like manner Christ's people must "go forth unto Him." They must take their position "without the camp," as witness-bearers for the truth. They must be prepared to tread the straight and narrow path. They must have bold, unflinching, lion-like hearts, loving Christ first, and His truth next, and Christ and His truth beyond all the world. Jesus would have His people "go forth without the camp" for their own sanctification. You cannot grow in grace to any high degree while you are conformed to the world. The life of separation may be a path of sorrow, but it is the highway of safety; and though the separated life may cost you many pangs, and make every day a battle, yet it is a happy life after all. No joy can excel that of the soldier of Christ: Jesus reveals Himself so graciously, and gives such sweet refreshment, that the warrior feels more calm and peace in his daily strife than others in their hours of rest. The highway of holiness is the highway of communion. It is thus we shall hope to win the crown if we are enabled by divine grace faithfully to follow Christ "without the camp." The crown of glory will follow the cross of separation. A moment's shame will be well recompensed by eternal honour; a little while of witness-bearing will seem nothing when we are "for ever with the Lord."

贖愆祭

【讀經】:利五章;六1-7、七1-10。

一、贖愆祭的意義

贖罪祭是贖免得罪神的罪,贖愆祭是贖免得罪人或聖物的罪。贖罪祭是為贖罪,為稱義。這罪原文是單數的,是指原罪,罪的本性而言。贖愆祭是贖過錯、虧欠,是為成聖。一個是敗壞生命的罪,一個是玷污生活的罪。贖罪祭在地位上與非基督徒有關,贖愆祭在地位上與基督徒有關,這兩個祭合起來就成為完全的救贖。

聖經分章分節是後來的人分開的,原來早期抄錄聖經的時候,它是連在一起的,沒有分為第四章第五章,不過有人覺得,第五章是講贖愆,所以把它標題為贖愆祭。其實贖愆同贖罪是一樣,因此贖愆祭同贖罪祭也是一樣。很奇妙的,這章聖經裡上面說贖愆祭,下面說贖罪祭,兩個名詞交替使用,好多次用兩個名稱,原來贖愆祭同贖罪祭的條例是一樣的,請大家讀第七章?節:「贖罪祭怎樣,贖愆祭也是怎樣,兩個祭是一個條例。」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希伯來書明說羔羊就是指基督,只一次獻上自己,成了永遠贖罪的祭。起初我們接受救恩的時候求主赦免,成為基督徒以後,我們禱告還是求主赦免。救恩本來就是一件事,這件事就是純粹是恩典,我們認罪接受恩典,一生都是如此。

我們要問:「誰是罪人?」許多人很快就會想到那些在監獄裡的犯人,或是那些行為很壞,無惡不作的壞人。還有些人心中以他們所不喜歡的人為罪人,但少有人肯承認自己在神面前是罪人。「罪」,就是「未中」的意思,就如一個人射箭未射中紅心一樣,換句話說,未達到神為人所定的標準就是罪。

人對於罪的標準,是會時時降低或改變的。有些古時人以為是罪的,現代人認為不是罪;這個國家以為是罪的,在別個國家則以為不是罪。所以人的好壞是從比較來的,世界上只有比較好的人,並沒有真正的好人。世人所以為是不是罪的標準,也是按多數人的看法來決定的;多數人以為某一件事是罪的時候就是罪,多數人都以為不是罪的時候就不是罪。

例如:若多數人都不吸香煙的時候,就以為吸香煙有罪;但等到多數人都吸香煙的時候,就以為吸香煙不是罪了。又如多數人都不賭博的時候,賭博是罪;但等到大家都賭博的時候,就大家都不定它是罪,並沒有一個絕對的標準。但聖經給我們看見,「罪」的意義乃是未達到神的標準,所有未能作到神要人作的標準的人,在神面前就是罪人。神的標準就是:「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
 
二、五重獻祭撮要

  由聖經明文可知,人類之所以要獻祭,乃因犯罪不得見神,又怕犯罪的結果要受刑罰。亞當的兒子亞伯之所以要獻牲畜為祭物給神,(創四?)必因看見父母穿著皮衣,知道罪人必須靠「犧牲」代為捨命、流血,方能贖罪的緣故。後來,凡是敬畏神的列祖,都知道獻燔祭給神。(創八20-22、十二7、廿六25、卅三20、卅五1-3、出三18、廿四4-5、伯一5)

以色列人所獻的祭,可以分為下列三種:

 1.按著祭物,可分為血祭和素祭。
 2.按著所表明的意義,可分為馨香祭,以及贖罪祭。
 3.按著獻祭的人,可分為國民的,與個人的。做
  神國國民必須獻的祭有五種,即燔祭、素祭、
  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這五種祭,通常稱為
  「五祭」。

(1)燔祭獻時所用的供物,要用無殘疾的公牛或公羊,或班鳩或雛鴿。宰在耶和華前,祭司把血灑在壇的四周,然後把所獻的祭物,全燒在壇上,作為獻與耶和華馨香的火祭。各人可憑己力,任獻一種供物,不過必要潔淨的,心存著敬虔感恩之念,方能蒙神悅納。牲畜的整體用火燒在壇上,血要灑在壇的周圍,是表明那牲畜代我們贖罪,我們潔淨了,方可全身獻與神之意。

(2)素祭是用無酵的細麵,或烤餅、或初熟的榖物,作為供物。在這各種供物上澆上油、加上乳香、用鹽調和,然後由祭司取出其中的一把,燒在壇上; 其餘的,即歸祭司所有。這是獻給耶和華火祭中為至聖的。酵是代表罪,無酵是表明我們己潔淨了,才敢自己獻上歸於神。乳香是表明基督受苦後發出的香氣,乳香也表明復活。鹽是獻祭人與神立約的表示,表明他永遠歸神的心願。所以這素祭,是在火祭中為至聖的。

(3)平安祭亦稱「酬恩祭」,是神的子民蒙救得贖得平安時,為酬謝恩典所獻的祭。當獻的祭物是牛、羊,表明信徒蒙救贖,重生之後,為報答主的恩典,當奉獻一生,遵行主旨事奉神。我們不但要有感恩的心思,更要有感恩的實行。而一個生命豐盛的人,在神面前,常會發出感謝和讚美的聲音。平安祭也是還願的祭,人在急難時便向神許願,等到領受神恩之後,事過境遷,又忘了所許的願。人許願卻不還願就沒有平安。

(4)贖罪祭分為四等,即祭司、會眾、長官與百姓犯罪的贖罪祭。若祭司與會眾要獻贖罪祭,是用一隻無殘疾的公牛,或公牛犢,宰在耶和華前。祭司、會眾犯罪獻公牛,長官犯罪需用公羊,會中之百姓犯罪則用綿羊。這所獻物品之輕重,是按地位高低,並關係大小。可見地位高的,雖與平民犯同樣罪,其關係卻不同,故所獻祭品亦不等。雖然等級不同,但各級都有提到悔罪的例,「......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獻」。

(5)贖愆祭是為個人所犯的罪所預備的救恩,人的本罪是他自己應該負責的罪。贖愆祭給我們看見,基督所受的各種痛苦,乃是為要應付我們各人所犯各種的罪。當信徒憑著信心抓住基督寶血的洗淨,那住在他裡面的聖靈,必用基督復活的大能,叫素祭所成就的實現在他身上,使他因基督住在他裡面而「在義上活」,天天奉獻他的肢體為神為人活著。(羅六12-14)一個人的罪愆,有對神和對人的兩方面。這兩方面的罪,都可以藉著贖愆來對付,利未記五章14-19節所記的,是對付得罪神的罪;利未記六章1-7節所記的,是對付得罪人的罪。

三、新約罪惡賬單

許多人最不喜歡我們傳福音的時候說他們是罪人,他們常常會說我有甚麼罪呀?中國古書論語顏淵說,四種不要做的事:「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罪是有眼睛的在尋搜我們;(民卅二23)罪是有嘴巴的在控告我們;(耶十四7)罪是有腳的在追趕我們;(結卅五6)罪是有手的要捆綁我們;(箴五22)罪弄瞎了我們的眼睛,不能分辨好歹;(林後四4)罪要混亂我們頭腦顛倒是非。(賽五十20)我再說罪的定義;神吩咐我們的,我們不去做,神所禁止的,我們倒去做。愛神所恨,恨神所愛,這都是罪。
我們要開列出新約罪惡賬單:

(一)羅馬人的:「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一28-32)
(二)哥林多人的:「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六9-10)

(三)加拉太人的:「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五19-21)

(四)以弗所人的:「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弗四25-31)

(五)歌羅西人的:「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以及惱恨、忿怒、惡毒、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西三5-8)

(六)提摩太後書:「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兇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提後三1-4)

(七)馬可福音:「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可七21-23)
總之:犯罪者個人會受報應,犯罪的國家也必滅亡。

四、贖愆祭的緊要

一個人的罪愆,有對神和對人的兩方面,這兩方面的罪,都可以藉著贖愆祭來對付。利未記五章14-19節所記的,是對付對神的罪;六章1-7節所記的,是對付對人的罪。當我們得救以後,就與神有了交通。但過了些日子,若是再犯了罪,不肯悔改,就與神失去交通,覺得神離你很遠,讀經無亮光,禱告不垂聽,這是因為一天過一天的罪沒有對付好,以下要交通幾樣得罪人的罪。所有人類,都是神所創造,得罪了人,也就得罪了神。

(一)不忠託付:「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行了詭詐。」(利六2)照目前物價,人若交託我們五萬元,也許我們還會忠心。如果有人交託我們五十元,因為數目小,我們就要以為不要緊了,這是詭詐不誠實。有人託我們帶一封信,我們縱然不拆看裡面,有時也喜歡把外面看一看。如果進一步存心要窺探人的祕密,這是能攔阻人與神交通的。

(二)交易詭詐:「或是交易上,行了詭詐。」(利六2)這不是單對作生意的人說的,乃是對每一個基督徒說的。有人說,作生意不說謊,買賣就作不成功。我們要知道,誠實作買賣,起頭雖然有點吃虧,後來要居在人上的。我們不必說謊,也是不該說謊。在交易上,如果故意說謊,是要失去和神的交通的,這是我們應該對付的。

(三)槍奪財物:「或是搶奪人的財物。」(利六2)搶奪、霸佔是同樣的罪。用武力得來的,用不正當的方法得來的,就是搶奪人的財物。例如有人託你作遺囑的執行人,人死了,東西一起在你手裡,如果你任意更改,這就是搶奪人的財物。有人曾在公務機構工作,若用不正當的方法,得了財物,這就是搶奪。

(四)欺壓鄰舍:「或是欺壓鄰舍。」(利六2)「鄰舍」,在舊約都是指「別人」,並非說你隔壁的人纔是你的鄰舍。多少的婆婆欺負她的媳婦;多少的父母,欺負他的兒女;多少的老師,欺負他的學生;多少地位高的人,欺負他底下的人。這些都是欺壓鄰舍,是神所不喜悅的事。基督徒對人不義是不該的,基督徒欺壓人是神所不喜歡的。

(五)拾人遺物:「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利六3)這件事,也許我們覺得不頂要緊,但是,這是行詭詐。也許我們想,拾得的東西並非不義。但是,神說:「這是行詭詐」。基督徒永遠不能把別人遺下的東西當為自己的。無論是錢,是東西,是大的,是小的,只要不是我們自己的,我們都不能據為己有,在可能範圍內,該歸還這一切。

(六)說謊起誓:「說謊起誓。」(利六3)說謊,就是用一種方法來逃避罪。說謊有三大原因:一是因為驕傲,說謊可以保持面子。一是因為對方太嚴,太嚴的主人,必定有說謊的用人。一是因為利益,只要肯騙兩句,就可以得好處。用說謊的方法去得利益,是神所定罪的。

有了罪案就要對付。贖罪祭與贖愆祭,有一主要的字不同:贖罪祭是「挽」,贖愆祭是「還」。我們不能因得罪了神而還神什麼,我們也不能因得罪了人而挽回什麼。所以,我們得罪了人,就不是挽,是應當還了。

星期二, 4月 05, 2005

The Berean's Forum is back on

Please click on http://thebereans.net/forum/index.php?board=21.0 for Berean's Forum. I guess they are still testing the recovered site since it's running very slowly.

Spurgeon's Morning by Morning - April 5th

"On Him they laid the cross, that He might bear it after Jesus." --Luke 23:26

We see in Simon's carrying the cross a picture of the work of the Church throughout all generations; she is the cross-bearer after Jesus. Mark then, Christian, Jesus does not suffer so as to exclude your suffering. He bears a cross, not that you may escape it, but that you may endure it. Christ exempts you from sin, but not from sorrow. Remember that, and expect to suffer.

But let us comfort ourselves with this thought, that in our case, as in Simon's, it is not our cross, but Christ's cross which we carry. When you are molested for your piety; when your religion brings the trial of cruel mockings upon you, then remember it is not your cross, it is Christ's cross; and how delightful is it to carry the cross of our Lord Jesus!

You carry the cross after Him. You have blessed company; your path is marked with the footprints of your Lord. The mark of His blood-red shoulder is upon that heavy burden. 'Tis His cross, and He goes before you as a shepherd goes before his sheep. Take up your cross daily, and follow Him.

Do not forget, also, that you bear this cross in partnership. It is the opinion of some that Simon only carried one end of the cross, and not the whole of it. That is very possible; Christ may have carried the heavier part, against the transverse beam, and Simon may have borne the lighter end. Certainly it is so with you; you do but carry the light end of the cross, Christ bore the heavier end.

And remember, though Simon had to bear the cross for a very little while, it gave him lasting honour. Even so the cross we carry is only for a little while at most, and then we shall receive the crown, the glory. Surely we should love the cross, and, instead of shrinking from it, count it very dear, when it works out for us "a far more exceeding and eternal weight of glory."

贖罪祭

(讀經):利四章;六24-30。

一、認識罪的定義

聖經是把人的罪,分作兩面來說,一面是住在人裡面的罪,一面是顯在人外面的罪。住在人裡面的罪,是人裡面的罪性,所以是單數的。顯在人外面的罪,是人外面的罪行,所以是多數的。羅馬書一至五章上半所說的,是注重人外面罪行的罪,就是多數的罪。從五章下半到八章所說的,是注重人裡面罪性的罪,就是單數的。人裡面這罪性的單數罪,乃是人與生俱來,生來就有的,是不由得自己的。

所以聖經說,人是賣給這個罪了,就是賣給那從亞當傳下來,成了我們裡面罪性的這個罪了。但是誰,又是在甚麼時候,把我們賣了?就是亞當在他跟隨撒但背叛神而犯罪的時候。他那樣犯罪,就是把自己賣給撒但的罪了,同時也把他所有的子孫,在他裡面,都賣給這個罪了。從那時起,他和他所有的子孫,裡面都有了這個罪作他們的罪性,都作了這個罪的賣身奴僕,不得自由自主。

我們要問甚麼是罪?一個非洲的生番能夠吃人,而良心並不覺得不安。然而一個文明國家的人,決不能這樣作而心中坦然。但「憑良心作」並不能擔保我們無罪,我們必需在神的話語裡面,尋找一個更高尚更絕對的標準,以下我們要說到有四種情形,在神面前是認為罪的:

(一)不義是罪--「凡不義的事都是罪。」(約壹五17)在神的話語中,給我們看見,不義包括心裡的思想和行為的表現。心裡先藏著邪惡、貪婪和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和毒恨。隨後行為上顯出讒毀、背後說人、怨恨神、侮僈人、狂傲、自誇、捏造惡事、違背父母、無知、背約、無親情和不憐憫人。(羅一29-32)許多時候,人只注意行為,以為在行為上加以檢點就可。但是神不像人,只看外貌。神特別注重內心,因為內心是根,行為是果。經上記著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六10)貪婪屬於內心,但是貪婪是萬惡之根,因著人的墮落卻裝滿了各種不義。每個人都不敢說自己是個手潔心清的人,請聽主的話怎麼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12)

(二)不法是罪--「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壹三4)一個強盜殺人放火,謀財害命,這是不義。有一天他的良心發現,感覺自己過去的錯誤,願意重新作人,自食其力,甚至幫助別人。試問他的罪惡是否就此解決?不!決不可能,因為他雖然放棄了不義,但是他的不法仍舊存在。他的罪案累累,通緝他的命令已下。他縱然洗手自潔,可是律法還是要追捕他。一旦他落入法網,仍要抵命賠償,他在律法面前是不法的。神的律法是聖潔的,神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律法說:「不可起貪心。」(羅七7)試問我們是否貪心呢?如果是,就是不法。在人一切的不義背後,卻隱藏著不法。不義是果,不法是因。人所有的不義,不過彰顯人裡面的不法。

(三)不行是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罪不但是一種積極的違背,也是一種消極的不行。干犯律法,果然是罪;然而不去行,也是罪。不該作而作的是罪,該作而不作也是罪。人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在人的裡面有一種是非的知識。縱然累積的罪惡麻木了這個是非之心,惡劣的環境遲鈍了良心的敏感,人究竟尚未完全失去善惡是非的觀念。可是人的難處乃是知道善而不能行善,有知識卻無能力。猶太人有律法賜給他們,外邦人雖然沒有成文的律法,卻有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大家都知道應當愛神,也應當愛人如己;可是有誰曾經這樣行呢?末世的現象乃是人專愛自己、貪愛錢財、愛好宴樂;而不愛良善、不愛神。

(四)不像是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罪的最深定義,就是不像神,虧缺了神的榮耀。神造人的時候,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的。換句話說,神要人像祂,在凡事上彰顯祂的榮耀。可是試看今日人的光景,試想自己的情形,人是否仍舊保存神的形像,是否彰顯神的榮耀?誰都知道人已經完全不像神,失去了神當初所賜的榮耀。古人形容不孝順的兒女為「不肖」,意思就是說,這個兒子不像他的父親。父親是誠實忠厚的,兒子卻是虛謊詭詐的。父親是勤勉節儉的,兒子卻是閒懶揮霍的。兒子完全不像父親,兒子虧缺了父親的榮耀。兒子的不肖帶給父親無限的傷痛和羞恥。哦!我們何等虧缺了神的榮耀,何等虧負了神的恩典。這個就是我們的罪。

二、人第一次的罪

創世記第三章是聖經中最重要的一章,說明了人類罪惡的來源和救恩的需要:

(一)魔鬼引誘--魔鬼試探人是完全主動的,牠首先叫人懷疑神的話,神對亞當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然而蛇(魔鬼)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

魔鬼在神的話上加上問號,牠的目的就是要人對神的話產生懷疑,並且使人放膽地去反抗神的旨意。牠對夏娃說:「你們不一定死。」這句「雙關的詐語」(但八23),一方面鼓勵夏娃放心去嘗試神所禁吃的果子,另一方面,使牠自己可以有逃避誘惑夏娃犯罪之罪名的藉口。

(二)女人軟弱--其次魔鬼為甚麼不試探亞當呢?其中必定有原因。彼得說:「女人是軟弱的器皿」,而且亞當是從神直接得了囑咐,而女人則是間接的,所以魔鬼便向這弱處進攻。同樣地,有的人,錢是他的弱點,他見了錢就不顧道義,甚至不擇手段。有的人的弱點是色;有些人的弱點是地位,這些都是魔鬼要進攻的弱點。如果魔鬼來引誘女人,她拒絕回答問題,就不會中牠的詭計,可惜竟然你和牠交談。還有一點,她的失敗是增減神的話,增加了一句「也不可摸」(創三3),減少了一句「因為你吃的日子」(創二17),又改變了一句,「必定死」改為「免得你們死」。基督徒不愛慕聖經,又不認真尋求明白聖經的真理,乃是靈性開始墮落的象徵。夏娃的失敗就是太過空閒,沒有愛惜光陰。

(三)亞當失敗--亞當的錯失似乎比夏娃較輕,但聖經中論及人類犯罪的責任時,並不是把錯失的責任歸夏娃,而是歸罪於亞當。因神既託付亞當修理看守伊甸園,亞當竟未盡防守的責任,讓魔鬼進入伊甸園竟未發覺和戒備,這就是最重要的失敗。當夏娃吃了那善惡果後就給亞當吃,似乎亞當距離夏娃不遠,並且蛇對夏娃說話的時候屢次用「你們」這個眾數的代名詞,可見夏娃受試探時,亞當就在身旁或附近的地方。沒有幫助夏娃抵擋魔鬼,反而毫無表示地吃了夏娃所給他的果子,豈能沒有責任?我們若只顧看別人怎樣作,而忘記神的話怎樣說,行事效法人的榜樣,而不以神的話為準則。這樣的基督徒,必和他所效法的人一同跌倒。

(四)犯罪結果--聖經並無原罪之名,乃是古代神學家所創製的神學名詞。亞當犯罪時,他的子孫並未參加他的「罪行」,但他犯罪後,罪入了世,罪與死一同進入他的生命中,他的生命已變成有罪,是敗壞的生命,因此他的子孫也有了罪性,也成了罪人。哥林多前書說:「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林前十五22)這個死,第一是靈死,就是靈與神斷了交通,失去了功用。第二是體死,就是身體失去生命,而歸於塵土。第三是魂死,就是魂到陰間受痛苦。第四是第二次的死,就是靈、魂、體,都被扔在火湖裡受痛苦。犯罪的結果,「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纔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創三7)而羅馬書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始祖因為犯罪,就失去了神的榮耀,禍患無窮。

三、贖罪祭的意義

  贖罪祭和馨香祭(即燔祭、素祭、平安祭)不同:後者豫表基督的完全,被神悅納如同馨香;前者豫表基督「成為罪」,「被列在罪犯之中」。祂並非是一個罪人,祂是被算為一個罪人,受罪的刑罰而被釘十字架,使我們靠祂的寶血而罪得赦免。但贖罪祭並不是指主耶穌為我們贖原罪,本罪的祭,乃是祭司或百姓誤犯了一件不可行的事,而獻祭牲求赦免的祭(利四2-3);預表已蒙救贖的信徒或聖工人員誤犯了罪,為求赦免所當行的重要教訓。已蒙救贖的信徒誤犯罪是常有的事(約壹一8-9),故有獻贖罪祭的必要。主所說的祈禱文也教訓我們,要向天父求「免我們的債」(太六12),這種「債」,在路加福音說是「罪」(路十一4)。既犯了罪,就要獻贖罪祭,求赦免。

贖罪祭可分兩類:即誤犯與故犯。誤犯者因身份等級之不同而有所分別(利四),皆可藉獻祭而贖罪。(民十五27-29)但那故犯者,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總要從民中被剪除。(民十五30-31)這裡豫表不信耶穌是救主者,罪不得赦免。耶和華對摩西說:「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祂,祂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話,都傳給你們。誰不聽祂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申十八18-19)經上說:「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不信是最大的罪,因他不信神獨生子基督的名,他們永不得蒙赦免。神是聖潔的,凡屬不潔之人或物,神人皆不願親近之,宜排除之。故稱此祭為「潔祭」,犯罪者可就貧富之懸殊,獻上鳩鴿或羊羔等。

四、獻贖罪祭對象

贖罪祭的供物,按獻祭者的身份可分四種等級。力量不夠的就用較低級的供物。供物的區別,乃是象徵獻祭者對神的認識有所不同。但在神看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不是靠著理解的。

(一)祭司犯罪--受膏的祭司是聖品人,是代表百姓事奉神的,但也會犯罪。這樣說來認罪應該從傳道人開始,在言語上、思想上、行為上傳道人也有很多缺點。從前在上海舉行一個特別聚會,名稱為「牧師剝皮會」。「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在神看來,祭司比百姓犯罪更為嚴重,成為罪魁,所以先指示摩西如何處理:
用沒有殘疾的公牛犢。
牽公牛到會幕門口。
在神面前按手牛頭。
宰牛於神面前。
另一位受膏的祭司要取些牛血,帶到會幕內。
把指頭蘸在血中,在神面前對著的幔子彈血七
次,表示完全贖罪。
又把些血抹在香壇的四角上,表示犯罪者在地
上已得潔淨。
把其餘的血倒在燔祭壇腳那裡,表示歸給神。
把公牛的各種脂油,腰子一同取下焚在壇上,
與平安祭相同。
公牛的皮、肉和頭、腿、內臟與糞,搬到營外
  潔淨之地倒灰之處,完全焚燒,表示犯罪的祭
  司,已得赦免。他們的罪不再被記念,也預表
  基督死於城外的髑髏地。

(二)會眾犯罪--以色列全會眾有時會犯同一罪行,即神所吩咐「不可行」的事。比方上一代的以色列人一同犯拜金牛犢的罪,(出卅二章)後來又因不信不肯進迦南,(民十三、十四章)可拉黨叛變,有二百五十人同犯攻擊摩西的罪等,都是全會眾的罪。神後來曾對先知瑪拉基說:「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瑪三9)但是在此處加上一句話說:「是隱而未現的」,(利四13)全會眾自己也看不出來的,全體會眾都知道有罪之時,便要請受膏的祭司為他們贖罪。

(三)官長犯罪--百姓的官長如果犯罪,也需要為他贖罪,但祭牲不是公牛犢,乃是公山羊。(利四23)贖罪的方法與上述相同,其不同者為祭司及全會眾犯罪所獻的祭牲的血帶進會幕內,在聖所贖罪,(利四7、16)「祭肉是不能吃的,必用火焚燒」(利六30),但為官長獻贖罪祭時,並不需要把血帶進會幕內,只在露天處的祭壇施行,因此祭牲的肉並不搬到營外焚燒,乃是作為祭司的食糧。(利六26)

(四)百姓犯罪--百姓的贖罪祭,所獻的供物,為一隻無殘疾的母山羊,獻法與官長所獻的公山羊相同。百姓所獻的,可能是一隻綿羊羔、兩隻班鳩、兩隻雛鴿或是細麵不加油與乳香,此皆視獻祭者之能力而定,表示神願世上子民都得著救恩之福。

贖罪祭的祭牲視人的力量與地位不同而定,除獻公牛犢外,官長可獻公山羊,百姓可獻母山羊或母羊羔。這幾種祭牲的價值是不同的;不過贖罪祭和平安祭一樣,不能用鳥類。贖罪祭是預表主耶穌為罪人贖罪,祂是從創世以來被殺的羔羊,(啟十三8)祂是用自己的血來贖全世界、全歷史所有人的罪。大衛說:「我在母胎之中已有了罪。」人既知道了罪惡和罪案,因此獻贖罪祭是必需的了。

星期一, 4月 04, 2005

平安祭

【讀經】:利三章、七章11-34。
一、主是我們平安

  「花開富貴,竹報平安」是中國人過年時很喜歡用的一對春聯。「平安兩字值千金」,是中國人接家信時常說的話。有的地方若建造新房屋,很喜歡在房屋各處貼上「平安」紅底黑字的紙張。大門上貼上「出入平安」,樓梯上貼上「上下平安」,飯廳貼上「吃喝平安」,臥室貼上「坐臥平安」等等。

人人都喜歡平安,人人都需要平安。但究竟有多少人有真正的平安。平安是由平安的主那裡來的,平安是主由天上帶下來的,並不是說你要平安便得平安,「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腓四9)「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帖前五23)如要得到真正的平安,除非得自神,否則別無辦法。

有人查考聖經,「不要怕」,包括所有意義相同的話,約有一百八十三次。但是,「平安」二字(包括「和睦」與「和平」),因為在原文這三個字相同,卻有三百六十五次以上的記載,一年不是有三百六十五天嗎?可見神每天都將祂的平安賜給我們,而且是豐富的平安,我們還有什麼懼怕呢?

很希奇!全本聖經(和合本)共969200個字,中間字就是詩篇八十五篇十節:「和平」加「平安」。先與神和好,悔改相信,脫離罪惡,方有神赦罪的平安。有一張很出名的油畫,描繪一個通訊兵在最前方,槍林彈雨的戰埸上巡迴通訊的工作,其任務非常重大!因為前線和後方的聯絡,都是靠通訊的聯絡,假使通訊工作失靈,則千萬人的生命都要毀盡,同時也決定了戰爭的成敗。

這位身負重責的通訊兵,忽然發現有一處電線斷了,他將兩端電線拉攏來,想把它接住,但是無奈線不夠長了,在這危險緊張關頭,以兩手持電線的兩端,在兩線之間成為電流的導體,以維持通訊不致中斷。那幅油畫的標題叫「接通了」。但他殉職了,何等令人欽佩的戰士!

今日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罪惡泛濫成為人與神之間的隔斷牆垣,無法接通,耶穌用祂血肉之體,一手拉住神,一手則擒住世人,在十字架上對世人說:「來就近我」!對神說:「父阿!赦免他們」!使人與神「接通」恢復和好關係。以弗所書說:「因祂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弗二14)歌羅西書也說:「既然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祂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西一20)因此我們要先與神和好,方能得到真正的平安。

循道會創立人約翰衛斯理,就讀大學還未信主前,一天早晨走進學校大門時,看見校工滿面笑容,他便開口向他說:「請問你早飯吃過嗎?」他答說:「水今早喝過,飯昨晚吃過。」衛斯理再問他說:「你衣服穿得那麼少,不覺得冷嗎?」他說:「有一件可穿,不比少一件可穿更好嗎?」他又問說:「你現在住在那裡?」他說:「感謝主,為我預備某某人的屋簷下給我居住。」衛斯理聽過這話後,心中頓然明白,原來信耶穌有這樣的平安。

主耶穌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十四27)耶穌曾應許門徒,將祂自己的平安賜給我們,祂所賜的平安是屬天的,是內心的,是永遠的,是不改變的,凡是真心相信耶穌的人,都能因信得著主耶穌所賜的平安,平安來到,憂愁恐懼自然就消除了。

有一個美術家收了兩個學徒,教了三年之後,叫他們兩位各以「平安」為題材畫一幅表現平安的圖來。過了幾個月,兩個學徒遵命交卷,第一位學徒畫的是一對情人,在中秋晚上步行於反映月光的平靜湖水邊。女的對月歌唱,男的以吉他樂器伴奏,充滿詩意平安的美景。

當第二位一呈上畫布,老師大為驚訝,以為他畫錯了。原來他的畫布上是烏雲滿佈的雨天,雷電中大雨傾盆而下,向著懸崖衝擊!第二位學徒向老師說:「老師,請勿驚奇!請你注意在懸崖中,有一伸出來堅韌的樹幹,枝上有一巢,巢上有五隻小鳥,小鳥上面有母鳥展翅保護著。」兩幅畫都是描寫平安,但是前一個不過是代表世界所給的平安,後一個正好代表主耶穌所給的平安。

二、四福音?平安

在四福音書裡記載主在十字架上不同的話語與情況,因為每一本福音書,是預表一個流血的祭物。好像馬太福音,記載主是我們的贖愆祭。馬可福音,表明主是我們的贖罪祭。路加福音表明主是我們的平安祭。約翰福音表明主是我們的燔祭。

我們要從四福音書裡,交通基督是我們的平安:
(一)生命的平安--「你們無論進那一城,那一村,要打聽那裡誰是好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時候。進他家裡去,要請他的安。那家若配得平安,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太十11-13)一個人如果信耶穌是他的救主,替他死在十字架上,叫他的罪得著赦免,他就得著生命的平安。無論走到那?,基督的平安也帶到那?。基督徒要常為別人求平安,若他人不配得,而我們向神所求的那平安,就必歸給代求的人,我們若能多為別人求平安,自己也就能更多的得平安了。

(二)信心的平安--「耶穌對她說:女兒!妳的信救了妳,平平安安的回去吧!妳的災病痊癒了。」(可五34)血漏是猶太人視為不潔淨的一種婦科病,十二年來,受盡肉體與精神上的折磨,醫藥費花盡她的財產。人的盡頭,便是神的開頭。這個女人聽見耶穌的事,就來了;而且她很有信心,認為只要摸主耶穌的衣裳繸子,就會痊癒。於是她從後頭來摸耶穌的衣裳,果然立刻就得了痊癒。女人的信心不僅救了她自已,還幫助了許多人。

(三)愛主的平安--「所以我告訴你,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他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於是對那女人說:妳的罪赦免了。......耶穌對那女人說:妳的信救了妳,平平安安的回去罷。」(路七47-50)主對有罪的女人用香膏抹主,設了一個債主欠他的債的比喻: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銀子,因為他們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西門回答主說:「那多得恩免的人更愛他。」凡來到主面前的人,不僅罪得赦免,並且裡面還會充滿了基督的平安而往前去。

(四)同在的平安--「那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約廿19)主耶穌復活後,數次與門徒相會所說的話,但給門徒帶來最大安慰的是頭一句話:願你們平安!因為他們明明知道他們所信的主,已經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死了,正處在悲觀失望之中,當時主知道他們心中最大的需要就是平安。所以主向他們顯現時的第一句話,就是願你們平安,使他們心靈得著安慰。從此以後,門徒在相會時,都以平安二字,作為彼此問安的用詞。

三、平安祭的意義

「人獻供物為平安祭」,(利三1)小字是平安或作酬恩。所以平安祭亦稱「酬恩祭」;當獻的祭物是牛、羊,以供物報答神的恩典,純粹是感恩的祭品。哥林多後書說:「不可徒受神的恩典。」(林後六1)詩篇又說:「要以感謝為祭獻給神。」(詩五十14)人得平安之後,若不常以感謝為祭,就容易墮落。例如:挪亞在洪水後,得平安時,竟醉酒而赤身。(創九20)大衛王在平安時,竟犯了大罪。(撒下十一章)

「人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乃是這樣,他若為感謝獻上就要用調油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並用油調勻細麵作的餅,與感謝祭一同獻上。」(利七11-12)我們不但要有感恩的心思,更要有感恩的實行。而一個生命豐盛的人,在神面前,常會發出感謝和讚美的聲音。

「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若所獻的是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的,必在獻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利七15-16)平安祭也是還願的祭,人在急難時便向神許願,等到領受神恩之後,事過境遷,又忘了所許的願。所羅門勸人不可冒失開口,心急發言,必須清清楚楚明白你能償還所許的願,纔向神許願,否則你不還願就沒有平安。

茲將平安祭的精意重點,敘述如下:

?(一)禁獻鳥類

作為平安祭的祭牲,乃是牛與羊,公母均可,表示男女均應感恩。這些平安祭的祭肉,男女及全家均可分享(申十二6-7),牛羊或公或母,必須沒有殘疾,是完全的祭牲,因為獻給神的供物,要用最好的。平安祭不用鳥類,表示感恩的人不應吝嗇,其實多獻的人必多蒙恩,為神而破費,為己而計算,方是聰明人,神必更多賜恩,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何況鳥身脂油無多,難以將豐富奉獻與神。

?(二)准許用酵

神曾多次曉諭,一切祭品不可用酵,因酵原表明罪惡與異端,而且酵性容易發大。(利二11;出廿三18、卅四25)可是在獻平安祭時,竟然准許用有酵的餅與平安祭一同獻上。後來在五旬節獻初熟之物的「新素祭」中,也指示「加酵」烤成兩個「搖禮」的餅獻給神(利廿三17),不過經搖禮的祭品,乃是歸給祭司的。准許用酵,表示人是不完全的,在地上的生活是不斷有酵的,但仍可感恩,也蒙神施恩。

?(三)務要自潔

嚴重警告不潔之人,凡挨了污穢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燒。人若不潔淨吃了平安祭的肉必被剪除,有人摸了甚麼不潔淨的物,或是人的不潔淨,或是不潔淨的牲畜,或是不潔可憎之物,如吃了平安祭肉也被剪除,但一切潔淨的人都「要」吃平安祭肉。我們在主的桌前擘餅,吃主的肉喝主的血,「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林前十一28)我們若是「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吃喝「自己的罪」!

?(四)勿吃脂油

在燔祭,除了皮之外,那是神獨享的。但在平安祭卻大大的不同,神有祂自己特別的分,「祭司要在壇內焚燒,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脂油都是耶和華的」。(利三16)脂油是神的食物,因脂油是百體中最好的部份。脂油在聖經裡是講到內在生活的豐富。在基督豐富的內在生命和能力裡,祂已經那樣的滿足了神的公義,所以祂使我們與神和好了,巴不得基督豐富的生命,如同脂油儲藏在我們裡面。

?(五)不可吃血

獻平安祭的人要按手在供物頭上(利三2、8、13),表明獻祭者與供物合一。平安祭牲要宰於會幕門口,表明基督是在地上,並在神前被殺。把血灑在壇的周圍,表明我們是靠主的寶血,由天下四方贖回來的(詩一○七3),我們也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15)脂油與血都是屬神的,神不准任何人享用牛羊的脂油和血,即使是雀鳥的血、野獸的血,也都不可吃。(利七26)也不可吃帶血的肉類,(利十九26)無論吃了人或動物的血,都必處死,因血裡有生命。(利十七11、14)

?(六)尾巴勿遺

若獻一隻羊羔為供物,除了焚在壇上的脂油與腰子之外,還要把羊羔的整條尾巴,在靠近脊骨處取下一同焚燒,因為尾巴是牲畜和獸類體力充沛的記號。平安祭既然以羊羔為祭牲,表示一個人的青少年時期,是黃金時代,人看為寶貴,神更看為寶貴。如果在青少年時期便將自己奉獻與神,神必悅納,而且要使用他終身發出馨香之氣,完成神的旨意。肥尾巴在中東一帶的人(中國人亦然)視為至上的禮品,照樣,神亦把人所獻的羊羔視為「禮品」。

?(七)勿留早晨

「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利七15)若為還願或甘心獻的平安祭,也要在當日吃祭肉,但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祭肉不能留到第三天,到第三天必須火焚,預防祭肉腐爛。如有人在第三天仍食祭肉,必不得悅納,所獻的祭不真為祭,反成了可憎嫌的事,吃這祭肉的,就必擔當他的罪孽。

基督徒生命達到豐盛的程度,必須經過爭戰。保羅說:「在他裡面有兩個律交戰,覺得真苦。但感謝神,藉著愛我們的主,就能得勝有餘了。」一個屬肉體的人多有煩擾與不安,但我們的生命若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就能享受神豐盛的平安。願我們都常在神面前獻上平安祭。

星期六, 4月 02, 2005

素祭

【讀經】:約十二24-25;利二、六14-18。

一、主是一粒麥子

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十二24-25)一粒種子不埋在地裡,永遠是一粒,埋下去則產生了變化,外殼腐爛,似乎死去,但裡面的生命就往下扎根,向上結果。在埃及的博物館?,有三千五百年前,一個法老王的陪葬物品,其中有一大堆當年的種子:有稻穀、有菜蔬、有水果等,內中有一大堆的西瓜子,看起來和現在的西瓜子一模一樣,但三千五百年前,那種子留在木盒子裡,到現在還是一粒種子。如果一粒西瓜子,埋在地裡,殼腐爛了,裡面的生命就開始生長,會結出一個大西瓜,而西瓜裡又有好多的種子,可以生生不息,繼續發展下去。

一位牛津大學的高材生,赴非洲內地傳福音,不及一年就因病身亡。當他將死的時候,他說:「我想非洲佈道的事工,好似建造一座橋,要建造一座橋,要將許多的巨石,先投入水中,埋藏在水底,作為橋的根基。誰願作這些埋藏在水底,不為人所見的石頭呢?神啊!?若要我作這樣的一塊石頭,埋在非洲,使非洲人得聽福音,我也願意。」同樣地,會幕的一切器具,均可被人看見。唯有支持帳幕的橛子,是釘在地裡,被埋藏起來,人都看不見。

主耶穌很注重失喪生命與得著生命的道理,所以這樣的經句,字句雖稍有不同,意義卻是一樣。四福音書都有記載,馬太與路加各記述兩次,馬可與約翰各記述一次。失與得的關鍵,在於「為主」與「為我」。凡為耶穌失喪生命的,必得著生命,或必保守生命;為自己得著生命的,或愛惜自己的,必失喪生命。

主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六35)主耶穌就是那「一粒麥子」,因著祂的死,成為我們的糧食。本章又說到祂是初熟的供物(利二12),乃是說到祂的復活。主耶穌從死裡復活,這兩件事,在約翰福音第十二章廿四節是連在一起的。假如主耶穌沒有從死裡復活,我們就不會在祂桌前聚在一起。我們實在感謝主,祂為我們在十字架上死了;當我們思想祂的死,思想祂的復活,我們就被主耶穌充滿了。

二、在世為人生活

利未記開頭提到五重獻祭,每種祭都先提到一個字,即「若」。一個要求,即「沒有殘疾」。「若」,表示在人一方面應當主動,因神是施恩者。「沒有殘疾」,表示奉獻上好的,甘心樂意的,並非有不良動機。每種祭都有屬靈的意義:
 1.燔祭--交託,即獻身體。(參羅十二1-2)
 2.素祭--活出,即獻生活。(參太七14、路九23)   
 3.平安祭--感恩,誠心還願。(參詩五十23;腓
       四6)
 4.贖罪祭--求赦,包括罪孽、過犯、罪惡。(參
      出卅四7;約壹一9)以直接得罪神
      為主要。
 5.贖愆祭--求饒,包括虧欠、不義、惡行。(參
      太六14;羅十三8)以直接得罪人為
主要。
燔祭所獻的供物是牛、羊、班鳩或雛鴿,這是動物。素祭所獻的供物是細麵澆上油,加上乳香,這是植物。換句話說,燔祭是葷的,素祭是素的。在人沒有犯罪之前,所吃的食物是菜蔬與果子。但人犯罪之後,所吃的食物乃是牛羊等動物了。

在五種祭中,其他四種都必須流血,只有素祭沒有血。這給我們看見,素祭並非指著耶穌之為人贖罪,而是另有其特殊意義的。素祭既沒有供物的流血,沒有生命的奉獻,不像其他各祭藉著生物的受死,乃是描繪耶穌在世為人的生活,將身體當作活祭為我們獻上。這樣,使神救贖的恩惠,也實現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基督「成為我們的.......聖潔。」(林前一30)我們因著祂住在我們裡面那生命的能力,叫我們有順服的信心,得以「在義上活」。(彼前二24)

獻燔祭是動作粗蠻,態度堅決,非常勇敢,只要達到目的,不管牛叫羊鳴,鮮血淋漓,用暴力,用武功;我們如果想像祭司殺牛宰羊,不顧一切那種場面,就不難想起奉獻那天,因著主的愛吸引激勵,那種不顧一切,堅決背起十字架,跟從基督的情形,正是獻燔祭的好寫照。約翰福音說到猶大領了一隊兵,拿著燈籠、火把、兵器來捉拿主耶穌那幅圖畫。大敵當前,主耶穌毫不驚怯。他們一說「找拿撒勒人耶穌」,主立即回答「我就是」。祂把自己獻為燔祭,這真是我們對神奉獻自己的好榜樣。

獻燔祭對神堅決剛強,獻素祭對人則是溫和有愛。主與尼哥底母談重生之道,尼哥底母講行為,稱主為師傅,是施教的夫子,主卻講生命,「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麼?」主沒有不勝其煩,反而耐心地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約三1-7)

主與撒瑪利亞婦人談活水之道,耶穌向她要水喝,她卻詫異說:「你既是猶太人,怎麼向我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要水喝呢?」耶穌回答說:「妳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妳說給我水喝的是誰,妳必早求祂,祂也必早給了妳活水。」那婦人說:「先生沒有打水的器具,井又深,你從那裡得活水呢?」耶穌回答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那婦人求主:「先生,請把水賜給我,叫我不渴,也不用來這麼遠打水。」這樣一求,她就得著了。「那婦人就留下水罐子,往城裡去,對眾人說你們來看,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莫非這就是基督麼。」主耶穌俯就卑微,謙和地引導她歸向主,撒瑪利亞婦人成了第一位外邦的傳道者。

燔祭表明贖罪歸主,成聖事奉神;素祭表明被贖的人,必須結果子事奉神。該隱所獻的是素祭,沒有加上血祭,所以不蒙悅納;人若不接受主寶血的救恩,只想靠自己的善行,也不能得神的喜悅。
茲將素祭所表明的意義,敘述如下:

1.要用細麵

素祭中的細麵是豫表基督的清潔,精細和無過與不及的品格,也豫表基督作我們的糧食。細麵是將麥子去皮、軋碎、磨末而成的。麵粉磨好了,篩一篩,漏下來第一次的是粗麵,再來篩一篩,還不算是細麵,真正的細麵要篩三次,如果現代你照著盒子上說明來作蛋糕,還要有個小的篩再篩一次,第四次可能那是更精細,最上等的。「作餅的糧食是用磨磨碎」的。(賽廿八28)我們沒有在主的手裡被摔碎以前,主不能用我們來做世人的糧食。聖經上最光榮的人物,都是先被磨碎、壓傷,然後纔成為他人的糧食。亞伯拉罕被稱為「信心之父」,是因為他的苦難與順服最多。

2.要澆上油

細麵要與油調勻,纔能作成餅,油是表明聖靈。「澆上油」是預表耶穌是童貞女馬利亞從聖靈而懷孕的。耶穌的聖潔身體,自幼年起就不住的被聖靈充滿。祂在受洗的時候,「神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祂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神與祂同在。」(徒十38)「神所差來的,就說神的話,因為神賜聖靈給祂,是沒有限量的。」(約三34)這樣就將耶穌人性的完全,與祂奇妙的倚靠,並祂怎樣能在神的榮耀勝過試探的事,完全的表明出來。直到「藉著永遠的靈」在各各他「無瑕無疪獻給神」。(來九14)

3.加上乳香
  
乳香豫表基督受苦後發出的香氣,乳香是一種流質,加在麵上,香氣從火中發出,是全歸給神的。乳香表示耶穌的生活,不但滿足了神的心,並且榮耀神。耶穌在人的眼中,不過是一個尋常的人,以賽亞說:祂「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祂」,但祂是神的心所喜愛的,是神的「愛子」,為神所「喜悅」的。乳香說明禱告,「我趁天未亮呼求,我仰望了你的言語。我趁夜更未換,將眼睜開,為要思想你的話語。」(詩一一九147 - 148)乳香也說明復活,「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十五20-22)

4.不可有酵

酵是罪的意思。素祭乃是出自人手的操作,田園的結實,其間經過耕耘、碾磨與調製,皆像豫表我們在神面前擺上的事奉,不容有酵摻入。因為酵本身含有腐敗的性質,一點麵酵能使全體發起來。主曾警戒祂的門徒要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太十六6)法利賽人的酵乃是假冒為善,缺乏生命的儀文。撒都該人的酵乃是物質主義,或世俗的情慾,它一向排斥超然的事。保羅說到「惡毒與邪惡的酵」,它與「誠實真正的無酵餅」恰好相反。(林前五8)這類酵都含有腐敗的影響,我們要嚴加排斥。

5.不可有蜜

無蜜豫表基督只有神的美好而沒有自己天然的美好。蜜是天然發甜的,那乳香的香味被火燒出來而更加濃厚,蜜卻是因熱度便發酵而變酸。這表明天然的人雖有愛心,但經不起試驗。惟有耶穌藉著聖靈住在人裡面,而叫人發生的愛,乃是「?久忍耐,又有恩慈」。請看主是如何的孝順祂的母親,在十字架上祂把母親託付與約翰,但是在祂的母親和兄弟站在外面要見祂的時候,祂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太十二48-49)
 
6.爐中烤的

  爐中烤用的是慢火,表明從神來的試煉。「祂如煉金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鹼。祂必坐下如煉銀子的,必潔淨利未人,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瑪三2-3)金屬越貴重,化煉越費力;老練的化煉者是一直坐在爐鍋旁邊,從不走開的,惟恐熱度一高就會叫金屬受損。他把最後的渣滓從面上撇去;一看見他自己的臉從其上反照出來,他就立刻把爐火熄滅。雅各在拉班手下受壓榨二十年,「白日受盡乾熱,黑夜受盡寒霜,不得合眼睡著,我常是這樣」。(創卅38-42)這是爐中烤。

7.鐵鏊烙的

鐵鏊烙的用的是中火,表明從人來的難處。主耶穌曾經從高天降世為人,取了奴僕的樣式。「祂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且被稱為「憂患之子」。雅各的兒子們因嫉妒賣了約瑟,同心騙了他廿二年。(創卅七全、四五25-28)這是鏊上鏊。耶和華試驗義人!神為了在祂兒女身上作煉淨的工作,這也是常有的。

8.煎盤作的

煎盤作的用的是大火,表明從魔鬼來的試探。雅各從巴旦亞蘭歸途中,在雅博河渡口受試煉,特別是以掃帶著四百人迎來。(創卅二全)這是煎盤煎。無論爐中烤的,鐵鏊烙的,煎盤作的,都離不了油,都離不了火,而且吃起來各有其不同的味道。施浸約翰見證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祂要用聖靈(油)與『火』給你們施洗。」(太三11)

9.用鹽調和

  鹽常用在立約的事上,(民十八19;代下十三5)主耶穌在萬世以前與父立了永遠的約,要為我們降世為人,成就救贖大功。歌羅西書說:「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西四6)主也說過,「你們是世上的鹽」。(太五13)鹽能防止物腐,主不要我們暫時保守,祂要我們維持至於永遠。巴不得我們為神擺上的,要達到不朽的水準。

10.初熟之物

  農作物初熟的穗子,或烘或軋,表示生活上要經過苦難的試煉,抹油加上乳香為素祭。在壇上焚燒,獻給神為祭。神喜歡初熟之物,頭生的人或畜,(出十三1.、廿三19;申廿六2)因此,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即長子),要用利未人來代替他們事奉神。(民三12)燔祭是完全獻給神的,祭司只得祭牲的皮。但素祭只焚燒一部份,所剩下的作為祭司的日用食糧,這表明神顧念祂的僕人。主耶穌經歷了十字架的苦難,以致於祂能成為神的食物和我們的食物。
  

燔祭

【讀經】:利一章、六章8-13

一、專有祭司制度

  利未記乃是一本祭司用的手冊。在聖經裡很常見到的一個名詞,就是「祭司」。在基督教裡面,很不容易被分清楚的一項職任,也是「祭司」。聖經中所謂的祭司,乃是猶太教的一種居間階級。有一批的人,從百姓中分別出來,穿著特別的制服,吃著特殊的食物,享受特別的權利,負起特別的責任,站在特別的地位,特准的來到會幕門口,代表百姓進去拜見神,代表神出來接見百姓。換句話說,祭司乃是神所特派的一班人,在神與人中間,辦理敬拜交通的事。

  神起先的意思,原是要每一個以色列人,都作祂的祭司,都可以進到祂面前事奉祂,叫他們在萬國之中作「祭司的國度」,在萬民之中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只是因為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拜了金牛犢,在偶像的事上犯了大忌,玷污了自己的身子,於是神所指望的「祭司國度」便沒有實現。

  那時,摩西摔碎了法版,說,凡屬耶和華的,都要到我這裡來,並且要拿刀殺弟兄。當即有利未人站在摩西的一邊,腰間跨刀,殺了以色列人約三千。(出卅25-29)從這一天起,利未人歸耶和華為聖,在神面前取得事奉的特權。以色列人從「祭司國度」降而為「祭司支派」。

  在利未人的祭司職任下,神指定亞倫家族為祭司的家族。亞倫是以色列人的大祭司,凡他的兒子都是祭司。只有他們才可以站在祭壇旁邊服事,只有他們才可以穿著祭司的制服、吃祭司的食物,只有他們才能進入會幕拜見神,只有他們才可以宣告嚴重的疾病----大痲瘋,才可以定大痲瘋為潔淨。於是以色列人從「祭司國度」,降為「祭司支派」,又降為「祭司家族」。神把利未人給了亞倫家,負責在會幕裡辦事,在神面前同盡祭司的職任。

二、普通祭司制度

  亞倫是基督為大祭司的預表。亞倫的子孫是從亞倫的血脈中取得祭司的職權。以色列人誰可為祭司,全看他是否為亞倫的子孫,有否與亞倫有血統上的關係。同樣地,信徒在生命上是屬基督的,與基督有血統的關係。基督是我們的大祭司(來八1),凡與祂在生命上有聯合的,也是祭司。祭司的職權,不是設立的問題,乃是生命的問題。一個真實的信徒,當他重生的時候,就取得為祭司的職權。不是要他經過訓練才可以為祭司,也不是因為他的工作使他成為祭司。

  基督的血如果買了誰,誰就是祭司,誰就可以直接拜見神,直接跟神有交通,直接在屬靈的事上有分。啟示錄說:「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祂父神的祭司。」(啟一5-6)約翰在這裡告訴我們,全教會所有的信徒都是祭司,凡信主得救的就是祭司。在教會時代,祭司的聖職,不必經過人的設立,也不必經過人的按手。祭司的設立乃是主的工作,祭司的職權,不是由人自取的,乃是神所賜的。

三、專有聖品制度

  「律法原是將來美事的影兒」。當使徒的時代,教會成立之後,各種獻祭的事就已止住,一切的敬拜不再照摩西的律法上所傳的樣式。因為幔子已經裂開,通往至聖所的路已經顯明,基督已按律法上所寫的作成了救贖,將自己無瑕疪的獻上。不再需要居間的祭司階級,更不再是少數的人在包辦屬靈的事。教會時代神要每一位信徒,都能夠直接的到祂面前敬拜祂,全體信徒都辦屬靈的事,所以我們一再強調「人人事奉」的重要。
  到了羅馬教的時代,教會講求外面的發展,受洗入教的人漸漸多起來,而得救的卻並不多,由不信的人把教會充滿了。這些人雖然都入了教、受了洗,卻沒有真正的生命,對於屬靈的事沒有興趣。在這樣的光景之下,於是,就有一批屬「聖品」的人產生出來,穿著特別的制服,站在特別的地位,負起居間的責任。負責分餅、喝杯、施洗、按手、祝福等,經管一切屬靈的事,好像猶太教中的「祭司階級」一樣,有神甫、有主教,專門代表平信徒事奉神。

  今天在基督教裡面,也有「聖品制度」,也有羅馬教遺傳下來的東西,聖所裡面本已裂開了的幔子,現在重新被縫起來,本已打通了的道路,現在重新堵塞起來,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工作被否定了。平信徒在教會中要站起來擘餅分杯,那是不可的,要拿聖經站講台,那也是不可的。沒有經過按手設立,就不能作「牧師」。屬靈的事由「牧師」代辦,普通信徒可以專心在世界上賺錢。我們要記得,教會裡面一切的真信徒都是祭司,都應當直接事奉神。

四、奉獻使神滿足

  利未記是從祭開始的(利一--六?)一共有五種祭----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然後有獻祭的律例。(利六8---七38)這些祭放在這卷書的開頭,是因為我們的神是公義和聖潔的神,任何人要親近神都必須藉著這些祭。而所有這些不同的祭,都是說到基督的各方面。但我們要知道祭的本身並不能滿足神,可是祭所表明的確能使神滿足。(來十4-10)

  舊約時代要獻祭,現在基督徒不獻祭,因為主已經成為「永遠的贖罪祭」(來十12)。但我們有一個祭要獻的,就是獻你自己。新約只有兩個,一個是主,祂獻上自己,祂流血贖罪,是贖罪的羔羊,永遠的贖罪祭。而我們呢?我們要獻上自己「當作活祭」(羅十二1)把自己奉獻給主,過奉獻生活。

  無論聖經的記載,或教會的歷史,那些作大事,成大功的人,許多本來都是無用的,卻因奉獻而成為有用的。一塊驢腮骨在參孫手裡竟殺了一千人,一塊小石子在大衛手裡竟殺了歌利亞。膽怯的彼得放在主手裡,一天曾救了三千人,氣貌不揚、言語粗俗,自認是又軟弱又懼怕的保羅,放在主手裡曾震動了當時的天下。才疏學淺的莫迪,放在主手中,竟影響了歐美二洲,小工匠本仁約翰放在主手中,竟寫成了一部百代傳誦的天路歷程。

  燔祭豫表基督為我們樂意的、將自己無瑕疪的身體奉獻給神,甘自順服以至於死,使神滿足,如同馨香之氣。所獻的祭牲,可以用:
 1.牛----豫表基督是在神面前又忍耐、又勞苦、又
    忠心的一位僕人。
 2.綿羊----豫表基督的柔馴和良善。
 3.山羊----豫表罪人,指基督「被列在罪犯之中」,
     為我們「成為罪」。
 4.班鳩與雛鴿----預表基督的溫柔、天真,同時也
        豫表基督為我們成為卑賤、貧窮
        ,因為班鳩、雛鴿都是窮人的祭
        牲。

  獻祭要論家之有無:富厚之家獻公牛,小康之家獻山羊,貧窮人只能獻一隻班鳩。各人要按他所有的存心誠實。能獻公牛,就不可拿山羊來。力量只能獻一隻班鳩,也不必自暴自棄。寡婦投了兩個小錢,卻蒙主嘉許。公牛剛強有力,山羊敏捷迅速,雛鴿溫柔和平,樣樣都好,只要人的動機存心對,就都蒙主悅納。

  祭司既然預表那完全聖潔、無瑕無疪的耶穌基督。人奉獻祭物,就必須要竭力求那最完全的。所以神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就要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舊約的信徒獻祭的時候,仰望將來要來的,就是神的羔羊。新約的基督徒獻祭的時候,是依賴已經來了的,就是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但是有一個原則,新約舊約,都沒有改變,就是:凡我們供獻給神,必須是「沒有殘疾的」,要將我們最好的獻上給祂。因為主耶穌極其完全,祂沒有罪,卻為我們的罪獻給神,救贖了我們。(來九14)

五、獻祭者的工作

1.十架祭壇

  在會幕門口有祭壇,是預表主的十字架。申命記說:「你要謹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惟獨耶和華從你那一支派中所選擇的地方,你就要在那裡獻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申二13-14)獻祭的人,要按手在祭牲的頭上,表明我們與主耶穌的聯合,也表明這祭牲要替他作為贖罪。這祭牲不但是擔負了罪,也是領人到榮耀的恩典中。基督如何被接納,信徒也是照樣的被接納。祂受死和復活的功效,就成為我們的。這樣,我們就和祂一同死了,一同埋葬了,一同復活了,並且和祂一同升天。
 
2.宰殺祭物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利一5)宰祭牲是為著流血得以赦罪。把血潑在祭壇周圍,是為叫神接納燒在壇上的祭牲。基督徒奉獻的生活,首先是死。屬靈的意義來說,當我們蒙恩得救時,一定是一個倒下的人。保羅這位攻擊教會最激烈,逼迫基督徒最徹底的人,神卻揀選他。在大馬色路上,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看見自己是個罪人,在主面前就倒下來了。
 
3.剝去牲皮

  「那人要剝去燔祭牲的皮」(利一6),牛羊被宰殺之後,接著是剝皮,因為這是牲畜與外界接觸的部份,滿了骯髒、污穢,所以皮一定得剝去。皮也說出我們與世界接觸的部份,把皮剝去,指著我過分別的生活。而「皮」是指外貌、虛榮、自尊、自義,自高等。主耶穌來到世上,完全沒有這些外貌。「祂無佳形美容........祂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賽五三2-3)法利賽人自義,假冒偽善,因而受主責備。(太廿三1-11)掃羅王違背神旨,還要顧面子,被神厭棄而敗亡。(撒上卅一1-6)約伯自以為義受了大試煉。(伯卅二1-2)大衛王是不怕外面剝皮的模範者。(撒下六14-22、十二13、詩五一1-13)
 
4.切成塊子

  「把燔祭牲切成塊子。」(利一6)我們未接受主作過工的人,都是「完整的」,就是說七稜八角,有鱗有剌的。說話不小心就傷了人,態度上無意中也會傷人。兩三個未受過主對付的人在一起,總是合不來的。切塊就是接受破碎,主伸出手來破碎我們,祂常打在我們最硬的地方,藉著夫婦的生活、公司?工作、教會的配搭以及社會上人際的交往,用來破碎我們。「切塊」是主要你切好,一塊一塊切好,要整整齊齊的擺在祭壇上,一塊一塊擺好。神要我們的事奉總是方方正正的,有條不紊的。你不要說祭牲已經殺了,拿來就放上去,不能夠這樣隨便,要切好、擺好、疊好,然後在那裡獻祭。這樣的事奉,奉獻標準很高。
 
5.洗臟與腿

  除了在外面的管治和破碎以外,我們這些人裡面的情形需要進一步對付。臟腑在裡頭看不見,卻藏著污穢,預表人的心裡存著惡念。(耶十七9,可七20-23,羅一28-29)這些污穢要先洗淨,才可以獻給神。基督徒也要時常藉著真理和聖靈,洗淨心裡的污穢,使心思意念都聖潔,才能蒙神悅納。「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弗五26)

  洗淨腿說出潔淨我們外面的行動,裡外都得潔淨,讓祂可以使用。世人的腿,狂奔亂跑(耶二23),飛跑行惡(賽五九7),行放蕩無度的路(彼前四4)。當撒母耳將神的話傳與掃羅時,吩咐廚役把收存的「腿」交給他吃,就是要他行道。(撒上九23-24)巴不得我們的腿,一生為了傳福音而奔跑。
 
6.完全焚燒

  「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利一9)牛羊獻為祭物,在祭壇上用火來燒,到最後就變成一堆灰了,這個說出我這個人完全了了。我再沒有自己的打算,主是我的前途,神的旨意在我身上有路可以通行。在教會歷史上,蓋恩夫人是奉獻最徹底的人。她一生學習祭物的生活,最終這個人消失在神裡面,她自己被燒成為一把灰,但成了神的出路,有活水的江河一直從裡面湧流出來,供應更多人的需要。

7.不可熄滅

  「在壇上必有常常燒著的火,不可熄滅。」(利六13)這表明我們要天天把自己奉獻給神。當亞倫承接聖職,初供祭司職任的時候,壇上的火原是超乎天然的火,它乃是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利九24)這火要常常燒著,不斷的供給燃料。因此,火是從神而出,卻是藉著人維持,執行這一命令的責任便落在祭司們的肩上。我們知道,火乃是神聖潔的表號。這火以諸般行動,消除我們身上一切與神性質相反的成分,使我們從一切瑕疪中得著純淨,好與祂相像,能以在祂面前生活。現今的時代是「黑夜已深,白晝將近」(羅十三12),主耶穌如同明亮的晨星再來,那時才是白晝來臨的時候。巴不得祭壇上的火,從晚上到天亮,要常常燒著。基督藉著永遠的靈無瑕無疪的獻上自己,祂的馨香在神面前是永永遠遠的。願神叫我們每一個人多多的、更深知道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奇妙的救贖。

星期五, 4月 01, 2005

Spurgeon's Morning by Morning - April 1st

"Let Him kiss me with the kisses of His mouth." --Song of Solomon 1:2

For several days we have been dwelling upon the Saviour's passion, and for some little time to come we shall linger there. In beginning a new month, let us seek the same desires after our Lord as those which glowed in the heart of the elect spouse. See how she leaps at once to Him; there are no prefatory words; she does not even mention His name; she is in the heart of her theme at once, for she speaks of Him who was the only Him in the world to her. How bold is her love! it was much condescension which permitted the weeping penitent to anoint His feet with spikenard--it was rich love which allowed the gentle Mary to sit at His feet and learn of Him--but here, love, strong, fervent love, aspires to higher tokens of regard, and closer signs of fellowship. Esther trembled in the presence of Ahasuerus, but the spouse in joyful liberty of perfect love knows no fear. If we have received the same free spirit, we also may ask the like. By kisses we suppose to be intended those varied manifestations of affection by which the believer is made to enjoy the love of Jesus. The kiss of reconciliation we enjoyed at our conversion, and it was sweet as honey dropping from the comb. The kiss of acceptance is still warm on our brow, as we know that He hath accepted our persons and our works through rich grace. The kiss of daily, present communion, is that which we pant after to be repeated day after day, till it is changed into the kiss of reception, which removes the soul from earth, and the kiss of consummation which fills it with the joy of heaven. Faith is our walk, but fellowship sensibly felt is our rest. Faith is the road, but communion with Jesus is the well from which the pilgrim drinks. O lover of our souls, be not strange to us; let the lips of Thy blessing meet the lips of our asking; let the lips of Thy fulness touch the lips of our need, and straightway the kiss will be effected

《摯愛中華》- 戴德生傳記

不記得是第幾次讀這本書了, 這次特別覺得好像經歷了一次屬靈的沐浴, 除去一身穢氣.

http://www.bcec.org.uk/BIG5/Digests/LoveChina/index.htm

星期四, 3月 31, 2005

約櫃在哪裡?

(Article quote from The Temple Institute)

The Ark of the Covenant is one of the most fascinating of all Temple-related subjects. There are many theories about what happened to the Ark of the Covenant, and speculation abounds as to its actual location. Some people think it was taken to the Vatican, together with other Temple vessels, such as those depicted on the Roman monument, the Arch of Titus. There are many authentic, ancient historical chronicles, and even more popular legends, that attest to many sacred vessels having been taken away to Rome. However, this does not apply to the most holy feature of the First Temple, the Ark.

While some claim to have evidence that the ark is in Ethiopia, and of course, moviegoers were treated to a fanciful version of the story in "Raiders of the Lost Ark," in reality, the expression "lost" ark is not an accurate description for the Jewish people?s point of view - because we have always known exactly where it is. So the Ark is "Hidden," and hidden quite well, but it is not lost.

Tradition records that even as King Solomon built the First Temple, he already knew, through Divine inspiration, that eventually it would be destroyed. Thus Solomon, the wisest of all men, oversaw the construction of a vast system of labyrinths, mazes, chambers and corridors underneath the Temple Mount complex. He commanded that a special place be built in the bowels of the earth, where the sacred vessels of the Temple could be hidden in case of approaching danger. Midrashic tradition teaches that King Josiah of Israel, who lived about forty years before the destruction of the First Temple, commanded the Levites to hide the Ark, together with the original menorah and several other items*, in this secret hiding place which Solomon had prepared.

This location is recorded in our sources, and today, there are those who know exactly where this chamber is. And we know that the ark is still there, undisturbed, and waiting for the day when it will be revealed. An attempt was made some few years ago to excavate towards the direction of this chamber. This resulted in widespread Moslem unrest and rioting. They stand a great deal to lose if the Ark is revealed - for it will prove to the whole world that there really was a Holy Temple, and thus, that the Jews really do have a claim to the Temple Mount. (The official position of the Islamic Wakf, the body that governs over the Temple Mount, is that there never was a Holy Temple, and that the Jews have no rights whatsoever to the place).

* such as the staff of Aaron that brought forth almond blossoms during the controversy involving Korach (Numbers 16); the jar of manna that had been placed in the Holy of Holies as a testimony; and the jar of anointing oil.

星期三, 3月 30, 2005

Brother Lee's apology to the whole Body of Christ - 1997

In February 1997 in possibly brother Lee's last message given to the church, he sent an apology to the Body of Christ. His sharing was on reigning in life and specifically on imitating the apostle to bring the local churches into the fellowship of the Body of Christ.


He shared: "The coworkers in different places need to learn; all responsible brothers in all localities need to learn. The eyes of the brothers and sisters all need to be opened. Too many things we need to learn.


"I admit that in the past we have all made mistakes, including myself. For this I repented before the Lord in tears. I am sorry to the Body of Christ, and I am sorry not only to the brothers and sisters who are among us, but even to the people in the denominations. I am sorry toward them.


"Yes, denominations are wrong. God condemns division the most. But God still hopes that among all His children they would not have this kind of condemnation toward one another.


To understand and analyze these [points], we need to spend much time. You have to get together with a few people. I like the word in the outline...we have to receive people according to the Son of God, not deviating a bit from the path."


不知誰有中文版的拿出來比較比較

護 衛 聖 經 - 陳終道

【讀經】:猶大書三節。

 

這?所說:「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爭辯」就是指使徒最初所傳純正的福音。(林前十五3-4)現今魔鬼在教會中所作最利害的工作,不是迫害而是混亂真道,使許多錯誤的道理和異端與福音純正的道理相混使人難以分辨,結果最少使人真假都不信,或是只信了錯誤的而丟棄真理。更利害的是魔鬼使人不知道應為什麼事爭辯。許多人為一些無關重要的禮儀小節竭力爭辯,而對於損害福音的基本信仰的真道,卻不在乎。這結果又造成更大的混亂,使一般信徒對一切的爭辯都以為是「生事」使那些為救恩真理爭辯的神僕,增加許多困難。有些信徒以為什麼爭辯都不去理他,就是最妥當。這等於一個不肯信耶穌的人說:我什麼宗教都不信,一樣的錯誤。……末世信徒有責任去知道如何分辨真理和異端,如果你不會分辨,你應當追求知道。這就必須用心讀聖經。在此請我們注意三點:

一、注意猶大在此的勸告

當時的信徒應當為真道竭力爭辯,不是只勸告當時的傳道人,因為謢衛真道是每一個信徒應有的責任,不單是傳道人的責任。現今有些信徒不但自己放棄了為真道爭戰的責任,反而以那些願意為真理爭辯的人為多事,是完全中魔鬼的詭計。如果教會中已經有了混亂真理的異端發生,我們不是不作聲,怕麻煩,怕得罪人,就能使錯誤更正,這樣的結果是錯誤越來越利害,真理越來越混亂,並且越來越難以辯明,也越少人敢去辯明,這樣就越發給魔鬼有機會,破壞聖經的真理,敗壞信徒的信心,所以當教會有異端發生時,要避免教會發生混亂的方法,乃是竭力辯明真道,使信徒都明白,魔鬼才沒有機會混亂真道。我們不可忘記初期教會的屬靈情形很好,但他們對於護衛聖經真理是極其忠心勇敢的。使徒們常常為真理大膽爭辯,使徒保羅對混亂福音的異端更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加二5)。因為任何真正愛神的人,必定愛護神的話,愛神所交付我們的真理,不容侵害。教會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教會若放棄保衛福音真理的責任,就在神面前失去用處。

 

二、注意在此所謂的真理

是指聖經的真理,不是世人所自以為的真理,乃是「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世人所謂的真理,都是以自己的利益為出發點,照著人的看法所假設的理論,隨著時勢潮流而改變,根本不是真理。信徒所要竭力爭辯的真理,乃是有關基督完全救恩的真理,如果有任何一種道理,損害或更改了基督完全的救恩,就是我們所當爭辯的。例如關係基督道成肉身、十架贖罪代死、埋葬、三日復活、升天、再來等救恩要道,如果有人巧妙地把它更改或混亂了,把主的道成肉身說成只是一種寓意的講法;把主的十架贖罪說成只是一種犧牲的精神模範;把主的復活說成只是「靈」(精神)的復活;把主的再來說成只是一種詩意的描寫,這就決不是我們所能含糊馬虎地同意的了。(像這些講法,就是所謂摩登派的信仰;是教會在今時代中所遇到最利害的異端,因為他們的道理似是而非,最容易欺騙信徒。他又會利用服務社會及愛國等,來掩護他們純正的信仰,甚至誣蔑他人,加別人以罪名。這是我們所應當小心防備的。)反之,如果不是損害基督完全救恩的講論,只關乎一些敬拜上的禮節或儀式的問題,就不是我們所必須竭力爭辯的。這是一個簡易的方法,使我們知道什麼是我們所必須力爭的,什麼是我們所可以彼此讓步的。

三、注意在此所說的竭力爭辯

不是指用血氣的力量去爭辯,不是用漫罵、怒氣或惡毒的言語爭辯,乃是用聖經真理為聖經爭辯。用聖經的真理證明異端的道不合聖經,即使人威嚇、毀謗,仍然本著聖經傳講真理,指責錯誤,這就是我們爭辯的方法和所謂「竭力爭辯」的意義。

處在這個時代中的基督徒,不但要應付宗教上的異端誘惑,還要知道教會有隨時被人利用的危險。有許多非基督徒也引用聖經來爭取基督徒的贊助,究其實他們的目的和途徑與基督教大相逕庭。

所以信徒必須知道我們都有護衛聖經的真理不受任何今世理論混亂變質,保持聖經真理純潔不受污損的責任,但是要完成這種責任,在這樣時代中是不容易的,忠心的神僕要冒著被人加上各種罪名的危險,但雖然這樣我們仍當竭力為真道爭辯。

基督徒在神的僕人為真道向外人爭辯時,即使不直接參予爭辯,最少也應當做一個支持者,決不可無知地,或存著私見地站在反對神的僕人方面,我們必須有一種愛護真理勝過私人的恩怨的心,不可因為這個人平時和我有所不和,他雖然為真理辯護,我也去反對他;或是這個人平時和我很好,他雖然錯誤我也附和他,這就不是一個愛護聖經的人了。我們應有一個絕對服真理的心,才有資格作一個護衛聖經真理的人。不論講道的人所講的是否和我們主張相背,只要合乎聖經的原意,就不應說他是利用聖經攻擊人;反之,我們倒必須好好地利用聖經為真理爭辯。有些信徒因為別人用聖經的真理指出他的錯誤,反而起反感,這實在是錯上加錯,如果自己是錯了,人家照聖經的真理提醒自己,就應當虛心接受,這才是一個順服真理的人。我們必須先自己學會接受聖經的更正,才能在真道的爭辯上,知道如何利用聖經的真理去更正,和抗拒侵害聖經的各種道理。

「因為時候要到,人心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提後四3-4)

「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3) 

真理談論

雖然在討論版上大家可無所不談, 但是真理談論久了, 好像也變成無窮的家譜, 永遠也扯不完. 特別是當一些 “Pro-LSM” 沒事丟一些他們自己都搞不懂的口號進來, 而大家就開始忙碌的要把那一沱稀泥釐清, 而 打字慢的也只有在一旁乾著急, 搞到最後, 你還是你而我也還是我. 就著真理(其實大部分都是就著實行) 的辯論, 有一點本人覺得可笑的是, 當我們在辯論李氏的實行時, 兩方用的皆是李氏的著作採用的皆是李氏的眼光, 連引用的聖經註解也都是李氏註解. 那就不叫真理的澄清, 而比較像和稀泥, 更像洋洋灑灑的寫了一篇研究著作,但所有的資料全引自一篇文章, 只有一個Reference . 那真是滑天下之大譏.

如今「真理的恢復」討論區 is down, Berean 也一個多星期不能上了, 真需要有人能拿起負擔, 架設一個較正式且穩定的網站, 給我們一個說話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