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7月 31, 2006

信主蒙召五十年 - [王長淦]

【讀經】:林前一1~3、26~31。

哥林多前書一章1~3節提到兩種蒙召:第一章第2節:「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這是第一種蒙召作聖徒。第一章第1節:「奉神旨意蒙召作使徒的保羅」,所以還有另一種是蒙召作使徒。聖徒是身份,使徒是職份,我在一九五一年一月廿一日受浸歸入基督的名下,蒙召作聖徒;在一九五三年七月廿四日奉獻,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作神的僕人(使徒的意思是僕人的意思),所以我蒙召作聖徒,至今整整五十年,這是主的憐憫,正如約翰福音第十五章16~17節,主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所以,我在諸位面前是滿心感謝讚美主,給我這麼大的恩典、這麼大的殊榮。

這篇講章將提到兩點:第一是蒙召,第二是五十年的事奉。首先提到我信主蒙召的經過。我生長在福州傳統佛教家族中,我們中國說佛教,不如說是多神教,是拜偶像的。先父篤信狐仙,福州人家家戶戶也拜狐仙,小時候我們不能叫狐仙,而是叫它真人。一般福州人家?拜三個真人,我問先父既是狐狸為何會稱它真人?因他相信狐仙,因此我們不能叫狐狸,要叫真人。先母篤信佛教,雖然受教育不多,但每天早晨唸三本佛經,我常陪在其側,我就是在這樣的家庭長大的。我的表舅是福州市郊名剎的住持,他非常有錢,很厲害,因中風半身不遂,平日有小沙彌抬他出去辦事,平日也處理很多的事務。我的奶媽出家為尼,我也常常去尼姑庵看她。我自幼很羡慕佛教僧侶的生活,我常在表舅的廟?打牙祭,每月大概要去兩次,和尚廟乾淨又安靜,因此我從小曾想過,如果有一天能出家做和尚是多麼好呢?

十四歲那年,我的先姐過世,心?很難過,心想出家去做和尚。我問先父的意見,他沒有攔阻我,他並不反對,卻因個「但是」就把我留下來了|「但是你年紀太小」。那時因先父的攔阻沒去做和尚,但父親也不掃我的興,請一位和尚幫我受五戒,在家?做居士(就是在家?讀佛經,在家?修行),所以我十四歲時就在家?做居士。

那時我對基督教十分排斥,為什麼排斥呢?套用聖經的一句話說:「他們無故的恨我」(約十五25),我就無故的恨主,為什麼呢?說不出道理!但那時我有一種觀念:外國人侵略中國,用兩種政策,一種是毒化你的身體,一種是毒化你的思想。毒化身體用鴉片煙,毒化思想就是基督教,所以把基督教和鴉片煙視為一樣。那時我的思想無故的恨主,但感謝主的大愛,祂憐憫我,祂揀選我,後來我沒有成為和尚,而是成為一個傳道人,這是我做夢都沒想到的。

我是怎麼信主的呢?如果我是在福州家中是沒有辦法歸主的,我每天眼睛所見到的都是佛教的家族,怎麼能夠信耶穌呢?感謝主,我到台灣之前,有位姊妹曾幫助我,讓我經歷到基督徒的愛心。那時我們有八個人發誓結盟,八月中秋,我們到某一兄弟家中吃飯,正好遇到颱風天,用餐時有外物擊破玻璃做的天花板,造成我的手臂受傷。這時和我一起吃飯的一位同事,就是幫助我的這位姊妹,她認為我的傷口太大,流血過多,如果把手緊綁,手的肌肉會壞死,如果不綁緊,流血過多,身體會受虧損,傷口可能會感染破傷風。雖然是颱風夜,風雨很大,她堅持當時就送我去醫院包紮。回家後,回想這位姊妹,為何會這樣幫助我?我們只是同事,各有不同的背景,沒有利害關係,我們之間也談不上感情問題,後來我想到她有次介紹自己時說她是基督徒,我當時聽了還很厭惡。我想如果那天受傷的是她,我會和我的兄弟們的想法一樣,颱風夜,風雨很大,明天再去醫院。然而她堅持冒著生命的危險,陪我到醫院包紮。我想來想去,原來基督徒是這樣的,所以我信主是由於這位姊妹的幫助,她改變了我的偏見,她打開我的心,讓主福音的光有機會照進來。

這件事發生後不久,民國三十八年初,我就來到台灣,停留了兩個多月,因沒有適當的工作便打算回去。但船已經出航,需要再等十天至兩個星期,這兩個星期中,主用祂奇妙的安排與帶領,讓我進入省政府工作,讓我有機會蒙恩得救。進入省政府工作後,不久,家鄉就淪陷了,當時我正如遊子在外,心靈非常的孤寂,時常醉酒失眠。感謝主,因為失眠,我去醫院請醫生開鎮定劑給我。拿藥時護士小姐是我的同鄉,她不肯給我,罵我年紀輕輕就吃安眠藥。可是我睡不著有什麼辦法呢?她說找一件討厭的事情來做就睡著了。我想我討厭基督教,我便在上班時,找一位基督徒的同事,請他給我一本聖經,我就以看聖經當作安眠藥。有一個星期六,颱風夜,我喝了酒,半夜醒來想喝水,沒有水瓶,又不便向鄰居要水,只好忍受口渴,睡不著時只好拿起聖經來看看。看到約翰福音四章13~14節:「凡喝這水的,還會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這兩節聖經讓我非常的深刻,為什麼呢?記得有一天下班後,我到圖書館去讀書,並與我的同事一起去買書。當時我們遇到聚會所的人在遊行,一邊傳口號,一邊貼傳單,我們走過去看,正好就是這兩節聖經。當時我們不懂是什麼意思,我的同事就說是基督教的,我們覺得上當了,就很快的走掉。然而這兩節聖經節卻沒有跑掉,「渴!喝」在我心?轉得很厲害。

那天回家後,我告訴自己說,按照我以往信仰的算命方法:前命如果對,後命一定對。所以算命的人一定為人說前命讓人相信,自然而然人就會相信後命。若我用算命的方式來理解這經文:我喝了水還會再渴,喝的是世界的水,我真的渴了;聖經說,喝了耶穌的水就不渴了,是真的嗎?隔天星期日,我到許昌街浸信會聚會,這是我每次到圖書館必經之路,那天講道的是黃上進老弟兄,他說的信息是約翰福音的七個「不」-「不渴」,怎樣不渴,我的耳朵就開了。人會渴是因為人有罪,我們如果認罪,接受耶穌做救主,就再也不渴了。我很感動,回家後我眼睛半開半閉的禱告:「如果耶穌真能解除我的渴,請?進來。」感謝主,從那天的禱告,結果主進來就沒有出去。一九五一年一月廿一日,我受浸歸入耶穌基督。那時如果要考問我聖經的信仰,我一定不及格,聖經我沒讀過,我對我的信仰不瞭解,但我讀過約翰福章三章16節,我背給考問我的弟兄聽,告訴他,就信這個,我是個罪人,我知道耶穌基督是我的救主,你能接受我受洗就接受我,不接受我也沒關係。結果竟然談話通過,讓我受浸歸入基督。

我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後,渴慕追求主,過團契的生活。我一信主,上班在省政府,下班在教會,以教會為家。那時我很渴慕主的道,渴慕過團契的生活。一九五三年七月廿四日,我在日月潭參加青年靈修會,主感動我的心,那天早上我讀到路加福音第十章2節:「要收的莊稼多,作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祂的莊稼」。我信主後,曾為此事代禱,但沒人出來全職事奉,當時我在省政府上班,又在教會服事,又有十分之一奉獻給教會,我不拿教會的錢,還奉獻給教會,那不是很好嗎?我也算半個傳道人,何必出來全職事奉呢?所以兩年的禱告一點功效都沒有。當再次讀到路加福音十章3節「你們去吧」,總讀成「你去吧」,於是當天晚上講員呼召專心祈禱以傳道為事的人舉手,我就舉手站起來。那次靈修會約有一百人參加,只有兩個人奉獻,我們接受其他人的祝福,講員要他們對我們說:不要忘記這一天,我便印象非常的深刻。感謝主,靈修會結束回到台北,我向教會表示要奉獻做全時間傳道,這是不是聖靈的感動,結果印證確實是聖靈的感動。第二天,我就寫辭呈,還記著辭呈的內容:「蒙神呼召,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未免貽誤公務,呈請辭職」。人事室主任說從來沒有人寫這樣的辭呈,大多數原因是有病或有事,我說祈禱傳道就是我的事啊!最後他還是照著我所寫的辭呈遞出去,辭去公職後,我到教會專心服事,至今已有四十八年了。

我決定奉獻全職傳道,基於四個理由:第一是出於感恩報恩的心,我真感恩,像我這樣的罪人能蒙主恩召。在我歸主不久,有一天我在教會?坐著聽道,有位年紀非常大的老牧師,鬚髮全白,自己無法走上台上,必須由他人扶上台講道,那天他引用的經文是雅各書「以愛為旗在我以上」,講到神的愛,其中有句話我非常的感動,他說:「主阿!當我有一天倒下去時,能有人站到我的地位」。感謝主,我想到我蒙主的恩,我應該報主的恩,老牧師的感動深深進入我的心?,我讓自己奉獻,也希望當我倒下去時,有人站在我的地位。感謝主,主成全我的心願,如今我還沒倒下去,我兒子出來全職事奉主,我對兒子說我這一棒可以交出去,我沒有空棒,我死了,也可瞑目了。第二個理由是出於內心聖靈的呼聲:路加路音第十章2~3節,清楚感動我的心-「你去吧」!那天晚上我就奉獻了。第三個理由是出於敬畏順服的心:那時發生一件事,吳勇長老得癌症,醫生宣告他只能活八十天。為何得癌症?此事是神對他的管教,因神多次呼召他,他推三阻四,而得此病後就順服,全職事奉主。所以那時連我一共十一人同時奉獻,為什麼呢?因為既然神要用我,我再推三阻四,我會挨打的,主在吳勇長老身上的管教,讓我下決心走上這條路。第四個理由是出於工作的需要:在一九五三年六月南京東路禮拜堂落成,我七月提出辭呈,八月請假一個月,九月離開工作單位,十月就全職服事到今天。時間過得很快,從年輕到年老,從黑髮到白頭,讚美主,主的恩典真是夠用。

接下來提到五十年的事奉,將分六點交通:

一、天父不忘記

五十年的事奉,我深深經歷一件事,天父不忘記。以賽亞書四十九章14~15節:「錫安說,耶和華離棄了我,主忘記了我。婦人焉能忘記他吃奶的嬰孩,不憐恤他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當我請辭時,我的主管找我去談話,他希望我不要離開,公務員雖然吃不怎麼好,但可以吃得飽;住的雖不高級,但遮風蔽雨總是沒問題,出入也有交通車,一切總比出去挑戰好得多。教會的經費很少,憑信心來蓋房子,在銀行也沒有多少存款,每月的費用是弟兄姊妺憑愛心奉獻。這位主管說:「如果你們的弟兄姊妹忘記奉獻了,你怎麼辦呢?」我馬上就用這節聖經回答說:「縱然我的弟兄姊妹有忘記的,但我的神卻不忘記」,他知道我去意已堅,就批准了辭呈。此一經節,四十多年來一直在我心?面,「人會忘記,神不會忘記」,弟兄姊妺要記住,人會忘記我們,但神不會忘記你。四十八年來,深深的經歷:「不忘記我的神-天父不忘記」,這是我五十年事奉的第一個經驗。

二、屬靈的追求

我愛慕主的道,主也給我話語的恩賜。我一直在南京東路禮拜堂服事,到現在我還是教會的長老,沒離開一直在此地。別人問我什麼時候離開,我說只有三個理由可以走,第一是神要我走,第二是人要我走,第三是我自己要走。現在神沒要我走,人沒要我走,我也不走,所以我還在這?。到底要做多久呢?我生在這個教會,我長在這個教會,我也要死在這個教會。感謝主,在屬靈的追求上,主給我許多的恩典,我沒機會進神學院,但主也沒虧待我,也給我所需要的恩典,我覺得沒有什麼可誇的,就是恩典,也沒有什麼可悲的,上帝的恩典是夠用的。我受的造就是土法煉鋼,我沒進過神學院,沒有神學的經歷,但是我苦讀聖經,勤讀聖經,從主的話語當中領受。弟兄姊妹,用什麼方式接受主的教導不要緊,最要緊的是你必須有接受的心。吳勇長老沒有讀過神學院,他卻建立中華福音神學院、門徒訓練學院。我現在常常勸年輕的一輩,有機會利用三年的時間去讀神學,在真理上有根有基的追求,不要學我現買現賣,晚上挑燈夜戰,第二天再出去工作是很辛苦的。感謝主,辛苦還是有代價,主也給我一些話語的恩賜,讓我有機會事奉教會,真是感謝不盡,所以,五十年事奉,在屬靈追求上經歷到主不偏待人。

三、婚姻的預備

五十年的事奉,主在婚姻上給我好的預備,箴言十九章14節:「唯有賢慧的妻是耶和華所賜的」。我們家有五個孩子,我內人很辛苦,她會精打細算,從來不感憂慮。她對孩子很嚴格,星期日一定要孩子去聚會,讓我的孩子都在主?面,也有一些事奉,沒有離棄主,這完全是妻子付出的代價。這五十年來,我沒有後顧之憂,在外全心服事,因為有妻子坐鎮在家?料理家務,真是感謝主。

四、生活的供應

生活上主的供應沒有缺乏,有一節聖經常常在我的心?,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35節:「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差你們出去的時候,沒有錢囊,沒有口袋,沒有鞋,你們缺少什麼沒有,他們說沒有」。這節聖經按著字面,有五個「沒有」,雖然有五個「沒有」,實際上是連一個「沒有」都沒有。這節聖經是主耶穌問他們缺少什麼?他們回答說:「沒有」缺乏。四十八年來,我真的沒有缺乏。我和內人結婚時,我告訴她說:我的收入是這樣,我的身份是這樣,在教會?有二件事我不做,我希望你也不做:第一,不認乾親,第二,金錢上不來會,到現在我們仍舊堅守此一原則。因為在主?都是親屬,認乾親會破壞真理,保羅說提摩太是他福音所生的兒子,是真的兒子,意思就是說我們用福音所生的兒子,就是永遠的兒子,我們肉身所生的孩子是暫時的。我的孩子今年四十二歲,現在我已七十七歲,如果我只活到八十歲,三年後我和他的關係就斷了,他也可能在年輕時比我先離世,他和我的關係也就斷了。所以這就是暫時的,看你活多久,對方活多久,決定你們的關係。如果我們在主的?面,把福音傳給他,他就是福音所生的,是永遠的,是永生的。弟兄姊妹,很重要的一件事,我們必須把孩子引導歸主,否則不是真兒女,是假的,真兒女是要用福音生的。感謝主,我的孩子永遠是我的孩子,因為我用福音生了他們,耶穌是他們的主,也是我的主,他們有永生,我也有永生。多年來主沒有虧待我,給我一切所需用的,現在我雖退休,但我仍作工,工作的主一定給我所需要的,四十多年來,我沒有缺乏。有次我去緬甸,由於當地的政經不穩定,傳道人都感到岌岌可危。當時我講一篇道,提到我們當仰望耶和華,祂不會使我們缺乏,因為祂是我們的主,我們是祂的工人,皇帝不差遣餓兵,何況我們的主呢?我告訴他們說,我來此地的來回飛機票及生活費用是自己出的,主不讓我充足而且有餘,我如何能在你們中間來往講道?感謝主,我沒有缺乏,而且有餘,同樣主如何恩待我,主也一樣恩待你們,因為我們是同一個主。所以,我也一樣勸告弟兄姊妺,今天雖然環境不好,但我們的主,還是會供給我們一切的需要,沒有缺乏。

五、主是我的前途

主是我的前途,這是四十八年來的經驗,主的使命,主的託付是我的前途。我奉獻之後,讀到約翰福音第十二章24節:「一粒麥子不落在地?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這令人很受感動。我禱告主說:「主阿!我的地在那??」主說:「我量給你的地界,就是這地」,所以,我以南京東路禮拜堂作我的地。四十八年來我奉獻給主後,就沒有離開,因為那是我的地,主量給我的地界。感謝主,我一直留守教會至今,主也開了我傳道之門,我去過日本、美國、羅馬、法國、泰國、大陸,我一直在工作,我並不是刻意去,而是主派我去我就去。弟兄姊妹,我們只有一心認為主是我的前途,主有前途,我就有前途,我發現許多的教會興起,許多弟兄姊妹就蒙受神的恩典。

六、我服事最好的主

主愛我,祂常常用笑臉對待我,服事主是最快樂的事。我常想那有職員向老板使臉色時,老板還會對他和顏悅色,你今日向老板使臉色,明天可得捲舖蓋走了。然而,我們的主耶穌卻非如此。四十多年來,我多次對主嘟嘴賭氣及許多的不滿意,感謝主,祂總是用笑臉對待我,這樣的主是如何的好呀!所以,我所服事的主,是天下最好的主,我現在服事祂,我永遠服事祂,因為祂是最好的主。

蒙恩五十年的經歷讓我充滿感恩,我的主也是你的主,祂怎樣對待我,也照樣的對待你,並且加倍的恩待你。弟兄姊妺們,儘管信靠祂、依賴祂,主必覆庇你、帶領你走前面的路,願神祝福你們,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