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7月 08, 2005

關於“一地一會”和“地方立場”的問題 - 俞崇恩

  在此順便簡略提一下三十年代倪柝聲弟兄(他已於1972年安息主懷)倡導的“地方教會”。倪弟兄是一位過目不忘、聰明絕頂、杰出的聖經學者。他將馬丁路得以來聖經真理的恢復,介紹給中國信徒。在這方面,至今無人能出其右。他對聖經的研究深度,在中國信徒中恐也無人能及。我是地方教會土生土長的典型的弟兄。先父俞成華是上海基督徒聚會處的資深長老、倪弟兄幾十年的同工。我十六歲(1942年)受浸,受浸前后常聆聽倪弟兄講道。1948年參加過福州鼓嶺執事之家的同工造就聚會。從小以“地方教會”成員為榮、為驕傲,但自從開始在大學裡布道,就逐漸發現其中的問題。可是由於那時年長的弟兄特別強調“你們年幼的也要順服年長的”,忽視眾人“都要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彼前5:5),因而當時不敢出線。(其實,原則問題應嚴肅對待。)到了如今廿世紀末,經過五十余年的實踐,歷史越過越明顯地証明:在教會外表早已分成千百個派別的今天,倪弟兄堅持要像使徒時代那樣,在外表形式上實行“一地一會”是不可能的,也是錯誤的。

  近四十余年來,我越過越清楚地認定:一切真正重生、常在同一賜恩座前“得憐憫、蒙恩惠”的人,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把別的肢體從賜恩座前推開。各人可以在不同的地方禮拜,可以有不同的領受或亮光,甚至(在你我看來)由於缺少亮光而有一些明顯的錯誤與軟弱,但在心靈深處不應有間隔,都可以彼此接納、交通分享、一同興旺福音。同時允許別人持守他在主面前所領受的(哪怕在你看來是明顯的錯誤但不包括異端)。我們要學習以基督的胸懷,彼此接納同為主寶血所買贖的人(羅14:1;15:7)。這就是今天所能實行的“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4:3,原文作“在和平的連結裡持守聖靈的‘一’”)。大陸不少聖徒在試煉逼迫中,在監牢和勞改營裡,都遇見過其他基督徒團體和在天主教內的弟兄姊妹,他們也有的向主忠心,表現得很剛強。當然我們不接受天主教內許多違背聖經的罪以及天主教這個制度,但若藐視其中真重生、同在“一”裡的肢體(弗4:4-6有七個“一”:一個身體、一位聖靈、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要把他們從“一”裡推出去,絕不是神所喜悅的,那隻是屬肉體、驕傲的表現。任何以為自己比別人強的心態,都應當定罪,都是宗派的靈的苗子。

  所謂“一地一會”和“地方立場”是1938年前后倪弟兄在中國首先倡導的。那時倪弟兄曾去歐洲,向歐洲教會介紹此一實施,卻始終沒有被(包括主仆史百克T.A.Sparks弟兄在內的) 歐洲教會所接受。他們認為“一地一會”“隻是聖經裡一種可能的推論而已,並沒有別的根據”(參<中流砥柱>,金彌爾著,戴致進譯,第141頁)。我們知道,當時歐洲眾教會,尤其是弟兄會的聖經真理認識水平,普遍比當時一般中國教會要高許多,不容易被誤導。有幾位老同工曾先后分別告訴過我:1957年史百克弟兄第二次去台北聚會所時,在幾次與約十多位負責同工長老談話中,他們問他(以下是意):“一個地方有多個教會(或聚會)時,哪一個教會才是合神心意的?”他回答說:“哪一個教會基督的身量或地位多,就更合神的心意;哪一個教會基督的身量或地位少,就少合神的心意。”我想這是合乎聖經、容易被眾聖徒接受的。

  《工作的再思》一書是倪弟兄寫的。他在自序中說,該書的“中心點,就是神對地方教會的旨意。”今天請允許我這“后在基督裡”的小肢體存著謙卑、敬畏的心來慎思明辨。在我看來,倪弟兄1938年2月15日寫的自序,說出了他偏差的基本原因。我們長輩的弟兄不恰當地把 “榜樣”放在比命令更高的地位。他寫道,“在許多時候,不隻榜樣與命令有同等的價值,並且有的時候,榜樣(特指使徒時代的‘一地一會’恩注)的價值竟然超過命令……。”他明顯地忽略了一個重要的事實:命令是無條件的,榜樣是有條件的。例如,“你們要彼此相愛”是無條件的,但馬利亞用香膏抹主的榜樣是有條件的。今天你不可能再拿香膏抹主,但我們能靠主學習馬利亞完全愛主的心。使徒時代,直到約翰寫啟示錄,的確是“一地一會” 的,像當時哥林多教會雖有“嫉妒分爭”,但未曾分裂成二個或二個以上的聚會,然而尤其在更正教會開始發展起來之后,近幾百年來,宗派越來越多。記得在1950年倪弟兄曾說過,當時世界上已有6,000個宗派,其中規模較大的有1,500個。在此條件下(像洛杉磯如今有700 多個禮拜堂),我們不可能“統一”或團結這許多宗派,更不可能裡外都合一。我們惟一能(靠主)行的是學習使徒所吩咐的:竭力保守聖靈裡的合一,亦即在基督裡,和別的聖徒沒有間隔。一切敬畏神的人中間,應當毫無間隔。若硬要推行一地一會,就必然落到像聚會處那樣惟我獨尊、立自己為惟一正統的、所謂“站在地方立場上”的教會。新約聖經裡從來沒有提到“立場”或“教會的立場”。主親口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它”(太16:18)。這磐石就是天父所啟示的基督、永生神的兒子,此外並沒有什麼立場。以前(不少人至今還在堅持)我們自稱為弟兄相愛、主沒有責備的非拉鐵非教會(啟3章),其他信徒團體則都被定罪為宗派,或者看作推雅推喇、撒狄、老底嘉(包括倪弟兄在內的一些解經家認為,當時的亞細亞七個教會中,隻有后面四個教會一直存在到主第二次降臨)。其實,亞細亞七個教會都有得勝者。

  這種狂妄幾乎否定了使徒之后教會近二千年的歷史。神阻擋驕傲的人!“驕傲在敗壞[或作“毀滅”]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16:18)。不少聖徒認為此種驕傲和優越感,是聚會處在大陸肅反運動中受到更沉重的打擊和拆毀的最根本原因,也是海外聚會處所以衰落的根本原因。其流毒在許多人(包括本人在內)身上根深蒂固。求主憐憫!難怪今日“地方教會” 比宗派更宗派,其中有一分支由於錯誤地強調所謂代表的權柄,已成了“獨立王國”了。

  兩年前,我在美國中西部傳道時,一位在克利夫蘭市(Cleveland)的老弟兄悲嘆地告訴我:當初聚會處主要老同工李弟兄去該城開工,有當地基督徒團體請他講道,他不去,說:“你們不是教會。”而當時跟隨此同工走“地方教會”道路的人隻有五、六位。李說,“這幾個人才是當地的教會。”於是弟兄們說:“李弟兄這一小群沒有來到這裡以前,這裡就沒有教會了嗎?!”可悲!直到如今還有不少人抱這種錯誤的認識。

  我想倪弟兄所倡導的“地方教會”,惟獨在今天福音剛傳到、尚無宗派的地區,可以參考實施,但總不要隻注重在外面的“一”,更要注重在裡面的“一”。[《工作的再思》一書除了 “一地一會”的錯謬之外,仍有一些可作參考的內容,但要慎思明辨,採納、效法不要過於聖經所記(林前4:6)。]

  在大陸肅反、試煉的火燒起來以前,我以為作為基督徒聚會處(或叫聚會處,地方教會,奉主名聚會,小群以及蛻化成某會等)的一員有福了。我們是非拉鐵非,都不會經過大災難 (啟3:10),是教會的正統,是沒有責備的教會。我以為加入“公會”(即其他基督徒團體)的信徒吃虧了。但試煉的火一燒起來,就發現“亞細亞七個教會”都有得勝者(試煉中發光的)。在一個信仰比較純正的基督徒團體中聚會、敬拜、服事當然更好;但一個信徒屬靈生命的長進,並不重在外面的種種,而是看我們的心是否真正愛主(太15:9),在乎真正地住在主裡面 (約一2:28)。甚至在我們看來,過去由於聚會處驕傲自大、惟我獨尊、“個人崇拜”等,在試煉中倒塌得更慘(雅4:6)。

  願主憐憫、光照、拯救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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