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8月 09, 2005

關於"人成為神"的錯謬的回應-關懷者

1、大約關於「人成為神」的錯謬,筆者已寫完,原則上不會再做回應。相信讀者只要平心靜氣、客觀公平的研讀,會同意筆者所說的。

2、真理是有兩面,但該像切豆腐時,就該像切豆腐;不該像切豆腐時,就不該像切豆腐。 譬如,關於接納,就不該像切豆腐那樣,當然也不能做濫好人,連罪惡、世界、偶像…都進來了還沒有感覺,這事我們不能同意的。但是關乎「共同信仰」的部分,沒有人該說可以隨便、放寬、含糊。關於「人成為神」這樣的議題,恐怕要歸類在「共同信仰」裡來討論,而且要「非常、非常」審慎的評估,一點不能馬虎,一點不能含糊,一點不能隨便。筆者想,任何有追求、關心神旨意的基督徒,都會同意這樣的態度才是。

3、關於羅八14「凡被神的靈所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其實筆者在前面文中已詳細說過,除非讀者聖經不熟,不曉得筆者文中所引經文為何(不可能每個地方都把引經出處擺入),或是只是含糊攏統看過,才會以為筆者未給這節經文作合理的詮釋。保羅是說: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八14?17)

不要忘了,保羅曾是猶太教中頂尖的拉比,當然得救信主之後,整個心眼得開,有從神來的啟示和託付(加一16,弗三3,8,西一25),已除去了厚重、蒙蔽的帕子,但是在解經的一面,仍是持守拉比式的解經原則。他用字遣詞是非常嚴謹、謹慎的。他的文章著作、引經解經若又漏洞,必被當時的猶太拉比群起而攻之。不要說猶太拉比,就是當時的教會中,還有一班「法利賽派」信徒,是跟著保羅的腳蹤做反面打擊、批判的工作的。若保羅的論說、邏輯、發表、解經有問題,他們會這麼輕易的放過麼?二千年了,保羅的書信、神的真理、神給的啟示仍屹立不搖,任人搖撼、攻擊,仍是固若金湯、十平八穩,我們就可以知道,我們基督徒的信仰是何等的信仰。保羅是說:「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保羅有說:「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麼?或者在他任何書信裡、字裡行間裡告訴人或暗示人,這裡所指的「神的兒子」就是「神」!說「神獨生的兒子」是「神」,一點不錯,但說信主蒙恩的人,他們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而這些「神的兒子」是「神」,這是大錯!真理的事上,我們不能「反者亦是」、「反之亦然」、「想當然耳」!問題是保羅並未給我們這樣的發表,別的使徒,也沒有給我們這樣的發表。筆者願對自己說,我是誰,比使徒保羅更有恩賜麼?更聰明麼?更有智慧麼?更熟悉聖經麼?更知道解經原則麼?更有啟示麼?更有亮光麼?更蒙神憐憫麼?更小心謹慎麼?文筆更好麼?思路更清楚麼?心思更清明麼?

就是後面的發表:「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也是不能隨便將「神的兒女」、「神的後嗣」置換為「神」字。

再譬如,說「馬利亞所生的那位是神」一點不錯,若說「生神的那位是馬利亞」就錯了!反之並不亦然!後者,推衍結果,馬利亞升天了,成了神人中間的中保,成了敬拜、禱告的對象…,這些說法竟然在天主教中成為正式的信仰、教義!今天我們不能接受這樣的教義,照樣,筆者也要說,稱那些被聖靈引導,得蒙救恩的人為「神」的的確是褻瀆!我們若訴諸我們的良心,人真的敢當眾喊說:「弟兄姊妹,我是神!」我們裡面「恩膏的教訓」同意我們這樣做、這樣說麼?說「我們是神的兒女」,何等的甜美!說「我們是神」,何等的怪異!筆者不敢,我也要對所有敢的人說:「你真的清楚甚麼是『神成為人』麼?」「你真的敢說『我是神』麼?」

使徒們把書信留給我們,我們讀的時候,總該一面喜悅、一面戒慎,一面感恩、一面謹懼。保羅告誡提摩太說:「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恢復本作「正直的分解真理的話」)。」(提後二15)這也是對我們的告誡!我們總要「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照著解釋聖經的原則行。


3、不要以為所有的基督徒都是完全「按照不同的神學觀」來解釋聖經,好像聖經的解釋都是跟著「神學觀」走,結果各說各話、盡是主觀。以經解經、顧到上下文、以全本聖經的觀點看一處的經文、注意啟示的進步…都是正確解經的原則。我想,只要是「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又有對神、對主、對聖靈活而新鮮的經歷,神的眾兒女、眾教會,都能接受、都能享受!所以也不要以為有的基督徒老是以「基督的神性」來和「耶穌的人性」打對台,或者主張主耶穌有「非受造的人性」,基督徒有「受造的神性」。凡是真理的討論,都得回到聖經的本文,看看聖經怎麼說,才能有合適的斷案。

4、筆者再舉一例

約翰福音十七章,關於「榮耀」,主耶穌有二個不同的發表。祂說:「父阿,現在求?使我同?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所有的榮耀。」(5)這裡的「榮耀」並不是父賜給祂的,而是主作為「神子」固有、原有的榮耀,這榮耀是在未有世界以先,祂同父所有的榮耀。後面祂又說:「?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叫他們看見?所賜給我的榮耀,…」(22,24)。這裡的「榮耀」是父賜給祂的,是主作為「人子」從父所得的榮耀。父將榮耀賜給祂,因祂順服父旨,常做祂所喜悅的事。主作為「神子」,祂的榮耀是固有、原有的,並不需要去得著,也不需要父賜給祂;但作為「人子」,祂必須一步一步的走,一步一步的順服,最終才能從神手中得著賞賜,父才能將榮耀賜給祂。神子的榮耀,主並沒有賜給我們,因為那是神的,是神格裡的,人永遠無法有分;人子的榮耀是神所賜的,主也把這榮耀賜給我們,要我們有分。但主得這榮耀是先降卑再升高、先受苦後得榮、先十架後冠冕,我們得這榮耀也得循一樣的路徑。就一面說,神和人、造物主和受造者,有一道永遠無法跨越的鴻溝;但主是人,人和人卻是連得上的。

保羅在腓立比書二6?11也有一段重要的話,前段(6?8)是說到神子的降卑(成為人子、奴僕)、人子的順服,後段(9?11)是說到人子的高升、神將祂升為至高,這就是神賜給祂的榮耀。就祂是神子,「祂本有神的形像,…與神同等」(6),但祂甘心自取順服,放下固有榮耀(並非放下神格、神的本性),降生成人,「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7),並且「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8)主在「神格」裡的順服,使祂甘願來成為人;主在「人格」裡的順服,使祂成功了父神的旨意。希伯來書說,「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來五8),這句話可以意譯為「祂雖然為[神的]兒子,[以人子而言]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9?11)

主來成為人,讓神從祂這個「人」身上得著滿意、滿足,神也要人看見人該怎樣活才能叫祂滿足。「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活得像個人,絕不是要使「人成為神」。主如何捨己、順服、遵行神旨、成功神旨,照樣信祂的人也要捨己、順服、遵行神旨,才能成功神旨。保羅說:「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又說:「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十一1),又說「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羅八17)這是聖經的榜樣也是聖經正確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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