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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三章
一、「虧缺了神的榮耀」(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和合本)
「因為萬人都犯了罪,都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呂振中)
「因為眾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恢復本)
「因為每一個人都犯了罪,缺乏上帝的榮耀。」(現中)
「虧缺」原文是υστερεω(hustereo),原意是賽跑未達終點,缺錢買糧或物資缺乏以致窮乏、窮困,因此是短缺、缺欠、虧缺、不及、趕不上。
我們看看這個字在聖經別處的用法:福音書裡記載一個少年的官曾對主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太十九20)主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可十21)。離家的浪子得了他的家業後,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任意放蕩,浪費貲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窮乏)起來。」(路十五14,參來十一37)主耶穌參加迦拿娶親的筵席,筵席不久「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祂說:『他們沒有酒了。』」(約二3)保羅說哥林多教會在基督?「凡事富足,口才、知識都全備;…恩賜上沒有一樣不及人的…」(林前一5?7)。論到食物時,他說:「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八8)論到基督的身體時,他說:「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十二24)論到神託付他的職份時,他說:「但我想,我一點沒有趕不上那些超級的使徒。」(林後十一5,另譯,參十二11)他對哥林多教會說:「我在你們那?缺乏的時候,並沒有累著你們一個人,因我所缺乏的,那從馬其頓來的弟兄們都補足了。我向來凡事謹守,後來也必謹守,總不至於累著你們。」(十一9)他對腓立比教會說:「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祕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四12,13)希伯來書警告的話說:「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他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來四1)又有警告的話說:「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十二15)。
羅三23這裡保羅則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意思就是世人不僅犯罪得罪神,而且虧缺了神的榮耀,又因為原文是現在式,所以是繼續不斷的動作,就是人一直繼續不斷的虧缺神的榮耀,思想上、行為上都是如此。虧缺神的榮耀,就是沒有把神的榮耀活出、顯出,也沒有把神所該得的榮耀給神。人能夠活出、顯出神,也能把神所該得的榮耀給神,這件事並不是天方夜譚,因為當初神造人的時候是照著神自己的形像,按著神自己的樣式造人的(創一26)。「神造人原是正直」(傳七27)的,只是人把自己給弄壞了。「神的形像」說出神內裡的性情和外顯的美德;「神的樣式」說出神顯出時神聖、尊貴的樣子。這些,人都失去了!本來,生命樹的果子是要使這一切具體成形在人身上,但人受了欺,並未將之接受進來,反將知識善惡樹的果子接受進來。知識善惡樹的果子進到人裡面,不僅叫人與神的生命隔絕(弗四18),也將人本性裡的真誠、善良、正直、尊貴破壞得幾乎蕩然無存。人雖然想要行善,但「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六十四6)人的義行永遠趕不上神要求的水準,就好像工廠出產的劣質品,永遠不能叫買主滿意一樣。人無法顯出神、活出神,是神最大的傷痛,也是人最大的損失。但感謝神,「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24)「…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22)。本來絕望的罪人無路來到神面前,無路享用生命樹(創三24),但如今藉著主耶穌的流血捨命,為我們開了來到神面前,享用生命樹的道路(約十四6,來十19,20)。如今,這生命不僅活在我們裡面,也從我們身上活出來,使我們「活著就是基督」(腓一21),也像主一樣,能叫父得榮耀(約七18,十七1,4,十五8,二十一19)。
二、「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和合本)
「這耶穌、上帝顯然立為除罪法,憑著人的信、本著耶穌(希臘文?他)的血、來做上帝(希臘文?他)救人之義的明證。因為上帝用他的寬容、對人先時所犯的罪過都不追究。」(呂振中)
「神擺出基督耶穌作平息處,是憑著祂的血,藉著人的信,為要在神以寬容越過人先時所犯的罪上,顯示祂的義。」(恢復本)
「上帝不惜犧牲基督,以他為贖罪祭,藉著他的死,使人由於信他而蒙赦罪。上帝這樣做是要顯明自己的公義。」(現中)
「設立」原文是προτιθημαι(protithemai),由προ(pro)「在…前面」和τιθημαι(tithemai)「擺」、「置」二字複合而成,因此是設立、定意、擺設、陳列。本字也用在保羅對羅馬的聖徒說,「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去」(羅一13),又用在保羅說到神救贖的計畫、旨意「都是照祂在自己裡面所定下的美意」(弗一9,另譯)。舊約則多次用於「陳設」餅或「陳設」餅的桌子。「陳設」餅又叫「面」餅,因為是陳列在神面前的餅。
保羅說「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就是神把耶穌公開擺出來、陳列出來,叫世人知道神已為人預備好了救贖的方法,也為人預備好了救贖的道路。因為「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並且本字有設立、定意之意,因此給我們看見,主耶穌的捨命流血、贖罪的大工,不是歷史上偶發的事件或後來補上的,乃是三一神在創立世界以前,按其先見所設立、定意的,因此就成了神的定旨(二23)。又因為本字是關身語態,所以是神「為祂自己的緣故」設立了耶穌作挽回祭,好讓人有路回到祂面前,蒙祂稱義、得祂福分。真的,若不是神定意如此做,罪人永遠無路回到神面前!
「挽回祭」原文是ιλαστ?ριον(hilasterion),本字前面若加定冠詞就是舊約約櫃上的遮(蔽)罪蓋(το ιλαστηριον),這蓋是精金作成的座,其下置放十誡法版,其上有二基路伯並神的榮耀。舊約應稱之為遮(蔽)罪蓋(座),新約應稱之為施恩座、憐憫座,因為舊約人的罪只是「暫時」被遮蔽、遮蓋,新約則因主已成功永遠贖罪的事,罪就永遠被「除去」,而不是遮蔽、遮蓋,因此遮(蔽)罪座就成了施恩座、憐憫座。遮(蔽)罪座說出神的寶座仍是定罪的寶座;施恩座、憐憫座則說出神的寶座成了向罪人施恩、施憐憫的寶座。若依此,本字可譯為「平息處」(恢復本),其重點乃在最後所成就之平息、和息。和合本聖經譯為「挽回祭」,是因為本字與贖罪相關,譯者延伸整個意思涵蓋祭牲之死、獻祭過程,到最終所成就的挽回,因此譯之為「挽回祭」。祭牲的死一面解決罪人罪的問題,另一面為罪人挽回神,平息神的怒氣,成就神與人之間的和平。我們要知道,需要挽回的是神不是人,人的罪根本叫神掩面不看人,不准人到祂跟前來,人就是想到神面前來也不獲准,但祭牲既為人死,人的罪既獲解決,神的一面也因此息怒,神就被挽回來與到祂跟前來的人相會。呂振中譯本這段譯為「這耶穌、上帝顯然立為除罪法」,也是達意、正確的譯法。
恢復本這段譯為「神擺出耶穌作平息處」,為表達基督是神與人和息的地方,神因基督被挽回、(怒氣)平息,而在祂裡面與人和息、相會,因此就把「設立」譯作「擺出」(希伯來書九5同字為「施恩座」,同為表達處所,二者不同只在前面冠詞之有無)。
另外,使徒約翰說:「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恢復本:「平息的祭物」);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二2)又說:「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恢復本:「平息的祭物」),這就是愛了。」(四10)這裡的「挽回祭」原文是ιλασμο?(hilasmos),是指祭物本身,與羅馬書三章這裡的字,源同,字不同,意也不同。「所以,祂凡事該與祂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恢復本:「成就平息」)。」(來二17)這裡的「獻上挽回祭」或「成就平息」原文是ιλασκομαι(hilaskomai),意思是獻祭的舉動。主耶穌曾說有一個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對神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十八13),這裡的「開恩可憐」與「獻上挽回祭」原文同字,又因為原文是被動式,因此可以譯為「為我獻上挽回祭」、「為我成就挽回」、「為我成就平息」。這個稅吏自知是罪人,不敢進神前,也不得神悅納,他只得「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對神說:「神啊,求?為我這個罪人獻上挽回祭,為我成就挽回,為我成就平息,使我與?和息,能夠被?接納,重回?的懷抱!」而誰來成就這事呢?乃是神的兒子基督。祂成為獻給神的祭物,祂親自將自己獻上,為罪人成就和息,使神悅納罪人。
舊約獻祭的圖畫給我們看見,神與人兩造之間的和解、和息,是藉著祭物成就的,沒有祭物的流血,人的罪不得赦免,神的怒氣不能止息,神的公義得不到伸張。但祭物的獻上需要祭司和獻祭的地方,如此,才能成就整個獻祭的事。每年一次,在贖罪大日(出三10,利十六34,二十三27),大祭司帶著在外院子被殺公牛、公羊的血進入幔內的至聖所,來到約櫃前,將血彈七次在約櫃的施恩座上,如此為自己、本家和全體百姓贖罪(利十六11?17),神就在那裡與大祭司相會,並從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和他說祂所要吩咐他,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出二十四22,三十6,36,利十六2,民十七4)。所有這一切的圖畫、預表、影兒全應驗在新約裡,而基督就是這一切的實體(西二17)。更奇妙的是,舊約有祭物、祭司和獻祭地方(成就和息之處)三者有別,新約這三者卻都是基督!
基督是獻給神的祭物。施浸約翰指著祂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約一29,另譯)祂所流的血是「…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9)祂是「更美的祭物」(來九23),「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十一24),祂的血是「永約之血」(十三20),這血所立的是「更美的約」(七22),因此「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19)。
基督是獻祭的大祭司。祂「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來九14)。光希伯來書說到我們的主是大祭司就有十次之多,祂是「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二17),祂是「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四14),祂是「體恤我們軟弱的大祭司」(15),祂作大祭司,榮耀不是自取榮耀的,乃是神給的(五5),祂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六20),祂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七26),祂是神的兒子作大祭司(28),祂是「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的大祭司(八1),祂是「將來美事的大祭司」(九11),祂是「治理神的家」的大祭司(十21)。
祂又是神與人和息的地方。在這裡人被神悅納,神與人相會、交通、說話。保羅說:「…神在基督?,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林後五19);「我們在愛子?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西一14);「祂在基督?,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
新約,因為做為實體的基督已經來到,並且成就了一切,就使一切屬靈的事得以實化,成為實際。這一切又全然不受時空、文化、種族、宗教、性別、身分、地位等等的影響。從前,只有大祭司能一年一次,並且要帶著牛羊的血才能進入至聖所;今天,主已經以祂的血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我們每一個人得以坦然的進入至聖所(來十19,20),「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今天,我們只要回到我們的靈中,就能在靈中面見我們的神。這是何等的親切、便利!神今天不是遠在天邊讓我們遙望,而是就在我們的靈裡與我們同住、同活。從前,遮罪蓋、施恩座、憐憫座和約櫃是隱藏在至聖所的幔內,幔上又繡上基路伯,把罪人永遠隔絕在外;今天,幔子已經裂開(太二十七51,來十20),神向世人公開擺出耶穌作施恩座,神為罪人備妥救贖之法,祂也向他們指明救恩之路。「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前一15)。祂告訴罪人那裡是平息處,那裡是安息所。從前,人到神面前要藉牛羊的血,希伯來書說:「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來九13),「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14)從前,祭司體系「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9),所獻的祭只能「暫時」將罪遮蓋,「這祭物永不能除罪」(十11);但基督是「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12),祂「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26)從前,「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七23);今天,「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祂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24,25)「祂成為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16)從前,「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27);今天,我們的大祭司,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26)
這一切神已為罪人做成了,「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但要實化這一切,乃是「藉著人的信」。人的信要實化一切神所要給人的屬靈的福份,使人被稱義、蒙悅納。而這一切的舉動正「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三25,26)神長久的忍耐已經過去,從前神對人先時所犯的罪的寬容、遮蓋也過去了,因為神的愛子已獻上自己為祭。罪已除去,神的心滿意,罪人也喜樂。暴風雨已過,烏雲已散,從此晴空萬里,鳥語花香!
一、 神的基督是我的義, 我的美麗,我的錦衣,
在寶座前服此盛裝, 我能抬頭歡樂歌唱。
二、 主阿,我信你的寶血,已將我罪全部解決,
為我灑在神施恩座, 永遠為我向神求赦。
三、 藉你救贖,我已脫去 我罪、我過、我恥、我懼;
審判大日我敢站立, 誰能控告你所稱義?
四、 亞伯拉罕就是如此, 蒙贖聖徒也都一式,
宣怖你為罪人救星, 他們所誇只在你名。
五、 這件白衣永遠不變, 盡管舊造沉沒多年;
時代不能改其美艷, 牠的榮美永遠新鮮。
六、 直到天上見你榮耀, 我們仍要以你自驕:
我的美麗,我的錦衣,我主耶穌是我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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