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六章
一、「我們若在祂死的樣式上與祂接枝生長,也要在祂復活的樣式上與祂接枝生長。」(5,另譯)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合和本)
「我們若藉著他死的樣子得以接種在他身上,也必藉著他復活的樣子而得接種。」(呂振中)
「我們若在祂死的樣式裡與祂聯合生長,也必要在祂復活的樣式裡與祂聯合生長;」(恢復本)
「如果我們跟基督合而為一,經歷了他的死,我們同樣也要經歷他的復活。」(現中)
「接枝生長」原文是συμφυτο?(sumphutos),為形容詞,其動詞συμφυω(sumphuo)由συν(sun)「一同」和φυω(phuo)「長」、「活」二字複合而成,因此意思是同長、同活。又因為本字用於植物的接枝,因此可譯為「接枝生長」、「聯合生長」(恢復本)、「聯結生長」、「接種」(呂振中)或簡譯為「聯合」(和合本)。
保羅說:「我們若在祂死的樣式上與祂接枝生長,也要在祂復活的樣式上與祂接枝生長。」意思是我們與主之間的聯合不是外面的握手聯合、交契言歡或景仰崇拜,我們與主之間的聯合乃是活而生機的聯合,就像兩棵植物的接枝關係一樣。主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住在我?面的,我也住在他?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約十五5,另譯)我們與主的關係乃是葡萄樹與枝子的關係,就是生命的關係。葡萄樹與枝子既是同一生命,因此也就同過一個生活,也同有一個命運。葡萄樹沒有枝子就沒有果子,枝子不聯於葡萄樹就無法存活,也無法結果子。所以主說:「你們要住在我?面,我也住在你們?面;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住在我?面,也是這樣。…人若不住在我?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燒了。」(4,6,另譯)
羅馬書十一章也說,我們外邦人好像是從野橄欖樹上被折下來的枝子得以「逆著性」(24)接在好橄欖樹上,一同得著好橄欖根的肥汁,我們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我們托著根,乃是根托著我們。(17,18)可見,聖經又是以接枝的比喻說明信和不信的不同(20)。
不論是葡萄樹和枝子或橄欖樹和枝子,都說明接枝的故事,就是二命接為一命的命,二活連為一活的活。命為一、活為一、運也為一。不同的是,農夫的接枝都是取其良者接於劣者上以改良之,絕無取其劣者接於良者上。然信主得生之事,乃是皆為劣者,無一良者來接於宇宙中獨一良者基督之上。此為「逆著性」。就是猶太人,因亞伯拉罕的關係,得以接於神的祝福,但就其神與人的關係上,仍是「逆著性」!基督如是歡喜,人能逆性與祂相接!祂並不怕我們影響祂,因為最終祂必將我們性情改變,與祂一式一樣。接枝在自然界有一奇妙的定律,就是強者勝過弱者,使弱者變強;甜者勝過酸者,使酸者變甜;大者勝過小者,使小者變大。信徒接枝於基督,日久天長必要變成強者、甜者、大者。「我們若在祂死的樣式上與祂接枝生長,也要在祂復活的樣式上與祂接枝生長。」基督的死強而有力的殺死一切不屬祂的;基督的復活強而有力的供應一切屬祂的。祂並不抹殺我們的個格,但祂把祂自己一切屬天、神聖的成分作到我們裡面,叫我們能過一個活祂的生活。信徒若住在主裡面,如同枝子與葡萄樹相聯,結果子就再自然不過的了!
二、「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失業,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6,另譯)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合和本)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的身體無能為力,叫我們不再給罪做奴僕。」(呂振中)
「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使罪的身體失效,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恢復本)
「我們知道,我們的舊我已經跟基督同釘十字架,為的是要摧毀罪性的自我,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隸。」(現中)
「失業」原文是καταργεω(katargeo),由κατα(kata)「向下」(置於字首作為加強語氣用)和αργεω(argeo)「不工作」、「閑懶」、「不活動」二字複合而成,意思是完全失效、完全失去作用、完全失業、完全廢除、完全失去效用,因此可譯為失業、「失效」(恢復本)、「無能為力」(呂振中)。和合本譯為「滅絕」是錯的,叫人誤以為信主之後,人當把罪身滅絕掉。「使罪身滅絕」好像禁慾主義者所作的一樣,這絕不是聖經的真理。
保羅所要表達的是,我們的舊人在基督釘十字架時也與祂同釘了,祂在十字架上死了,我們也與祂同死了。既然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了十字架,那麼,以舊人為主人,受其吩咐去犯罪的身體就失了業、沒得活動、失去效用。這就好像老闆破產了,員工也失業了。焉有公司已經倒閉,員工還有工作做呢!所以,舊人若已經與基督同釘了十字架,作為奴僕的身體就失了業,就「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6下,7)我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19)這個公司倒閉、失了業的員工,從此投效另一個新的主人、新的老闆。保羅說:「…倒要像從死?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13)這個新的主人、新的老闆就是神,就是義(19)。「你們既從罪?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18,19,22)
三、「你們向罪也當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卻當算自己是活的。」(11,另譯)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合和本)
「你們也是這樣?你們在基督耶穌?、應當算自己向罪為死的,向上帝為活的。」(呂振中)
「這樣,你們在基督耶穌裡,向罪也當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卻當算自己是活的。」(恢復本)
「同樣,從罪這方面來說,你們也要把自己當作死了,但是在基督耶穌的生命?,你們是為上帝而活。」(現中)
「算」原文是λογιζομαι(logizomai),意思是計算、簿記,就是算數、簿記中的計算,所以重在事實和準確無誤。又因為原文是現在、關身、主動、命令句,所以可譯為「要(為自己)繼續不斷的算」、「要(為自己)繼續不斷的認定」。
保羅說:「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卻當算自己是活的。」(11,另譯)這話是接著前面下來的。他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祂活是向神活著。」(8?10)而我們既然和祂同命同活,也就和祂經過同一過程、同一歷史。在祂身上所經過、所成就的都是為著我們,在我們身上這一切也都成了事實,並且是我們可以取用、可以經歷的。凡是聖經中客觀的真理,若要成為我們主觀的經歷,就要我們憑信認定其真實性,並憑信相信一點不疑惑。我們向罪當一直算、一直看、一直認定自己是死的;另一面我們向神在基督耶穌?,卻當一直算、一直看、一直認定自己是活的。這個一直算、一直看、一直認定,不是整天瘋瘋癲癲似的喃喃自語,而是一直把自己擺在、留在信心裡,宣告神所做成的是已成的事實。我們不要讓舊人從墳墓裡起來,我們要讓他留在十字架上、墳墓裡。那是他該在的地方。舊人是帶著亞當舊性情的己,神的作法不是改良他,神的作法乃是叫他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藉著與基督的同釘,我們的舊人已被了結;藉著基督的復活,我們有了新生命,可以活出討神喜悅的新生活。我們信主後的受浸所表達的就是這個事實-「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祂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浸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生命的新樣,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復活一樣。」(3,4)「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你們既從罪?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你們既從罪?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12?14,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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