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8月 08, 2005

神是獨一的神與「人成為神」的錯謬 - 關懷者

一、關於約十34?36承受神道的人(「神的話所臨到的人」)的正解

經文:「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麼﹖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恢復本作「神的話所臨到的人」)尚且稱為神,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祂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祂說你說僭妄的話麼﹖」(約十34?36)

主耶穌開了一個生來就是瞎子的眼睛(約九),當這瞎子面對猶太人的質問時,他說:「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才聽他。從創世以來,未曾聽見有人把生來是瞎子的眼睛開了。這人若不是從神來的,什麼也不能作。」(九31?33)因為這是彌賽亞的工作,也只有彌賽亞能做這事。主耶穌聽說他們把這瞎子趕出去了,後來遇見他,就說:「你信神的兒子嗎﹖」他回答說:「主阿,誰是神的兒子,叫我信祂呢﹖」主耶穌說:「你已經看見祂,現在和你說話的就是祂。」他說:「主阿,我信!就拜耶穌。」(35?38)就在這樣的?合裡,主說祂是「好牧人」(十1?16),又說神是祂的父(17,18),並宣告「我又賜給他們(祂的羊)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28?30)接下來猶太人就去拿石頭來要打他(31)。此時主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那一件拿石頭打我呢﹖」(32)猶太人接著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33)這是衝突的關鍵所在。猶太人承認祂行了善事,卻不能接受祂是個人,卻說祂是神的兒子,祂以神為祂的父。這犯了「妄稱耶和華的名」(出二十7)、「褻瀆耶和華的名」(利二十四16,王上二十一10,13)的罪。這是要用石頭打死的。他們以為可以捉住主的話作把柄,以便定祂死罪。主就引聖經的話來辯駁。

祂引詩八十二6上半句的話,「我曾說你們是神」,來做辯駁的根據,因為「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詩篇八十二篇的「有權力者」、「諸神」、「至高者的兒子」有二解,一為天使,一為以色列人中的審判官(官長)。從主耶穌的說話內容看,應是指以色列人中的審判官(官長),不是指天使,因為是指承受神道的「人」說的。這就連於出埃及記十八、二十、二十一章的話。當摩西領神的百姓出埃及、到曠野時,他常要終日聽訟,解決百姓承上的案件。他的岳父葉忒羅給他出了一個主意,好減輕他的負擔,就是將律例和法度教訓百姓,指示他們當行的道,當作的事,「並要從百姓中揀選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神、誠實無妄、恨不義之財的人,派他們作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百姓,叫他們隨時審判百姓。」(出十八21?21)小事他們自己可以審判,唯有大事才呈到摩西這裡(22)。這些被設立的,就成了百姓中間的審判官或官長。在後面的律例、典章裡就有這樣的話,當一希伯來弟兄賣身為奴,到了第七年本可自由離去,他因愛主人和自己的妻兒,卻願意留下繼續為奴服事。這時,「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裡,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二十一6)又有一例,就是若「兩個人的案件,無論是為什麼過犯,或是為牛,為驢,為羊,為衣裳,或是為什麼失掉之物,有一人說:這是我的,兩造就要將案件稟告審判官,審判官定誰有罪,誰就要加倍賠還。」(二十二9)以上二處經文裡的「審判官」,原文都是「神」。最後,摩西在這段列舉條例的結語時說:「不可毀謗神;也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28)這裡把神和審判官(官長)並提,可見是要人尊審判官如神(尊重審判官,如同尊敬神一樣)。(參,徒二十三5)

當以色列人有了難解的爭訟時,他們會說:「我們去問神」,然後他們來找摩西,或來找民中的審判官,以他們為神,來做裁決。但以他們為神,並不是說他們就是神了。他們乃是「代表」神斷案、行公平的審判。其理甚明!這也像約書亞、大衛到大祭司跟前來求問神,大祭司穿上以弗得、帶著胸牌來求問神,然後將從神得著的答案給他們。斷不會有大祭司因此自稱為神,他只是代表神而已。照樣,斷不會有人將審判官或官長、甚至摩西,當敬拜的神看待。也不會有任何的審判官或官長自比為神。這在以色列人中是嚴肅的,也是絕不被允許的。正常的情形,他們在審斷的過程中,總是戰戰兢兢,惟恐有錯,唯恐背離了神意。進一步說,後來的君王不比審判官大麼?誰曾自稱為神呢?大衛、所羅門算是最偉大的君王了,他們有自稱為神麼?先知不比審判官有能力、更明白神的心意麼?誰曾自稱為神呢?摩西、以利亞、以利沙、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但以理等算是最偉大的先知了,他們有自稱為神麼?就連敗壞的君王、假先知曾引誘人背離神,去拜偶像,說偶像是神(如,以色列人在西乃山下拜金牛犢、耶羅波安在但和伯特利安放金牛犢,說「這就是領你們出埃及的神」),他們卻也不敢自稱為神。

主說得很清楚,他說這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何況「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祂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祂說?說僭妄的話麼﹖」這是猶太拉比式的辯論。主耶穌說了這些話,猶太人雖然氣憤填膺,卻扔不出石頭,因為祂所說的話有理,堵住了他們的口。但主所說的「稱為神」並不是「成為神」。「稱為神」,和「成為神」是很不一樣的!後來主又說:「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約十38),「他們又要拿祂,祂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39)

在猶太人中間「神的兒子基督」是獨一的發表,誰都不敢妄稱自己就是,因為根據舊約(詩二,百一十,申十八15,17,賽九6,亞六13)這是獨一之神來成為彌賽亞,來施行拯救。當耶穌說祂是神的兒子時,祂就準備被定死罪,用石頭打死;當祂承認祂是基督時,祂就準備被嚴格審查,並被拒絕。所以,祂最後在猶太公會受審時,大祭司是以這樣的話作終結的審斷:「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太二十六63,參可十四61)而當祂回答說「我是」(64)時,結果是我們可以知道的!

關於彌賽亞的証明,就是彌賽亞必有彌賽亞的工作,沒有彌賽亞的工作就證明不是彌賽亞;反之,若有彌賽亞的工作,那人必是彌賽亞了。主在這裡所訴諸的就是,若他們不信祂是神的兒子基督,至少也要因祂所行的事,相信祂就是(約十37,38)。那麼,彌賽亞來的時候,祂到底有甚麼工作,可以證明祂就是彌賽亞呢?先知以賽亞說:「那時,瞎子的眼必睜開;聾子的耳必開通。那時,瘸子必跳躍像鹿;啞巴的舌頭必能歌唱。」(賽三十五5,6,參,三十二3,4)這是彌賽亞的標記!這些神蹟無人能行,神將之保留給彌賽亞。明顯地,主在耶路撒冷的畢士大池,醫治了一個病了三十八年的癱子(約五1?9),這時,主又醫治了一個生來是瞎眼的人。這樣的神蹟已足以證明祂就是彌賽亞。所以得醫治的瞎子說得不錯,「從創世以來,未曾聽見有人把生來是瞎子的眼睛開了。」(九32)這就是彌賽亞的明證。以色列人的先生尼哥底母倒是很誠實,他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三2)但是,猶太人即使承認主耶穌所行的神蹟,還是硬要否認祂是彌賽亞,並且說祂干犯律法、干犯安息日。雖然藉著所行的神蹟,主已向猶太人證明祂就是彌賽亞。但他們還是不信!這是因為猶太人稱一個「人」是「神的兒子」、是「基督」,是何等大的事!他們寧可不信,也不要犯了「褻瀆神」的大罪。相信一個人,而這一個人就是「神的兒子」、就是「基督」,這種可能性是何等的少呢!所以-

彼得敢宣告:「你是基督,是永生(活)神的兒子」(太十六16),這是何等大的一件事!

拿但業說:「拉比,你是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約一49)這是何等大的一件事!

當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二十28)這是何等大的一件事!

當眼睛得開的瞎子說:「主阿,我信(?是神的兒子)!就拜耶穌」(九38)。這是何等大的一件事!

「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他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太二十20),這是何等大的一件事!

「有一個管會堂的(睚魯)來拜祂」(太九18)時,這是何等大的一件事!

當主使風浪平靜時,「在船上的人都拜祂,說:?真是神的兒子了。」(十四33)這是何等大的一件事!

耶穌復活後,來遇見婦女們,「他們就上前抱住祂的腳拜祂。」(二十八9)這是何等大的一件事!

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他們見了耶穌就拜祂。」(17)這是何等大的一件事!

以猶太人而言,沒有人敢隨便說自己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也沒有人敢任意稱別人為基督、為神的兒子。這是何等嚴肅的事!寫福音書的使徒,在這事上也是何等的謹慎!若不然,他們早在他們的時代被定罪,被石頭打死。說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已不易為猶太人接受,若說「人成為神」,你想使徒們還能不能活?

我們大約可以這麼說,今天我們如果對正統的猶太人說:「神成為人」,而那人就是耶穌,大概會引發一次大辯論,因為他們到如今仍拒絕承認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但如果我們說: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大概我們會被石頭打死!

單根據約十34?36的話作為「人成為神」的佐證,是太幼稚、太愚昧的事,也是太不可思議的事!


二「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這句話的語病


「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既是連句,必要使人領會後面的「神」就是前面的「神」。前面的「神」如何,後面的「神」也如何。就像「人成為馬,為要使馬成為人」,這句話的意思,任人皆知,就是後面的「人」必與前面的「人」是一樣的。只有完全一樣的,才能有一樣的發表,才能有相同的用詞。現在如果在「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的後面,加上「但無分其神格」,那就更是彆扭了。因為既「無分其神格」,就不能用「神」字作發表了。若再加些話講成「為要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成為神」,好讓誤會減到最低。問題是聖經並不用這樣的發表,聖經是用「神的兒女」、「神的兒子」、「神的眾子」這樣的發表。「神的兒女」、「神的兒子」、「神的眾子」與「神」大不相同!我們可以與基督畢像畢肖,被模成神兒子的形像,但仍有一面是我們永遠無的,也是永遠無法有分的,那就是「神格」,及神格的所是、所能(如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創造大能、自有永有…)。若是這樣,我們怎能用「人成為神」來發表這個真理呢!?新約聖經不用這個發表是有原因的,使徒們的用字是非常謹慎的,是有聖靈的引導和規範的。

那麼有人會問,舊約聖經為甚麼會有「萬神之神」、「耶和華是大神,超乎萬神之上」呢?人只要仔細讀經,就會看見只有當神將自己擺列在天使中,比較其能力、權能時,才會有「萬神之神」(申十17,詩百三十六2,但二47,十一36)或「耶和華是大神,超乎萬神之上」(出十八11,詩九十五3,九十六4,九十七9,百三十五5)的發表。並不能因為這樣,就作了「人成為神」發表的依據。也不能因為,神告訴摩西,祂要「敗壞埃及一切的神」(出十二13),就以為可以隨便用「神」字。須知,「假神」並不是「神」,不過是如「波斯的魔君」、「希臘的魔君」(但十13,20)罷了!真神卻只有一位!神卻只有一位!因為聖經本身已經給「神」字定義、範圍出來。祂是-

1、自有永有

「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
「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神。」(詩九十2)
「我觀看,見有寶座設立,上頭坐著亙古常在者。」(但七9)

2、無所不能(創造的大能、使無變有、叫死人復活,說話算話、言出必行…)

「起初,神創造天地。」(創一1)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十八14,耶三十二18)
「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三十三9)
「你萬事都能作;你的旨意不能攔阻。」(伯四十二2)
「獨行奇事的耶和華」(詩七十二18)
「耶和華啊,你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詩百一十九89)
「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在我發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賽五十五11)
「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太二十四 35)
「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一3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羅四17)
「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 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來十一3)

3、無所不在

「耶和華說:我豈為近處的神呢﹖不也為遠處的神嗎﹖耶和華說:人豈能在隱密處藏身,使我看不見他呢﹖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嗎﹖」(耶二十三23,24)
「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三13)

4、無所不知(全知過去,預知、預定未來…)

「耶和華的眼目無處不在」(箴十五3)
「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代下十六9,亞四10)
「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約壹三20)
「耶和華對假神說:你們要呈上你們的案件;雅各的君說:你們要聲明你們確實的理由。可以聲明,指示我們將來必遇的事,說明先前的是什麼事,好叫我們思索,得知事的結局,或者把將來的事指示我們。要說明後來的事,好叫我們知道你們是神。」(賽四十一21?23)

「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四十六10)

5、全智

「獨一全智的神」(羅十六27)

6、住在光中、人不能靠近、未曾看見、也不能看見

「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前一17,六16)

7、不死、不朽壞

「那獨一不死」(提後六16)
「不能朽壞之神」(羅一23,提前一17)

神既是自有永有、無所不能(創造的大能、使無變有、叫死人復活…)
、無所不在、無所不知、住在光中、人不能靠近、未曾看見、也不能看見
、不死、不朽壞…,這樣人怎麼可能「成為神」呢?

再者,整本新舊約聖經的作者一再宣告:神只有一位。

1、摩西

「這是顯給你看,要使你知道,惟有耶和華他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申四35)
「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記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華他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39)
「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六4,5)

2、大衛

「除了耶和華,誰是神呢﹖除了我們的神,誰是磐石呢﹖」(撒下二十二32)

3、以賽亞

「在我以前沒有真神(真:原文是造作的);在我以後也必沒有。」(賽四十三10)
「除我以外再沒有(真)神。」(四十四6)
「除我以外,豈有(真)神嗎﹖誠然沒有磐石,我不知道一個!」(8)
「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使人都知道除了我以外,沒有別神。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四十五5,6)
「耶和華如此說:埃及…西巴人…祈求你說:神真在你們中間,此外再沒有別神;再沒有別的神。」(14)
「創造諸天的耶和華,製造成全大地的神,…。他如此說:我是耶和華,再沒有別神。」(18)
「…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就必得救;因為我是神,再沒有別神。」(21,22)
「你們要追念上古的事。因為我是神,並無別神;我是神,再沒有能比我的。」(四十六9)

4、馬可

「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可十二29)

5、約翰

「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約五44 )

6、保羅

「神既是一位」(羅三3)
「獨一全智的神」(羅十六27)
「…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林前八4,6)
「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獨一的神…」(提前一17)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二5)
「那獨一不死」(提後六16)

7、雅各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二19)

8、猶大

「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猶24)

若這些神自己的宣告、神僕人的說話不能信,我們還能信誰的話呢?聖經既是這樣說,人怎麼可能「成為神」呢?

另一面,我們若沒有好的防範,一旦「神成為人,為要使人成為神」,成為「信仰」的一部分,讓人信以為真,推波助瀾的結果必有許多錯謬出來,叫我們想都想不到。譬如,真會有人說他所禱告、呼求的是「人成為神」的「神」,而不是「神成為人」的「神」!大陸不是有呼喊「常受主」派麼?將來是不是也會出現「柝聲主」、「尚節主」、「明道主」、「玉銘主」、「佐揚主」…的花樣出來呢!願神禁止!

當人以巴拿巴、保羅為神,牽著牛,拿著花圈,要向他們獻祭時,他們聽見,就撕開衣裳,跳進眾人中間,拒絕他們的敬拜,並喊著說:「諸君,為什麼作這事呢﹖我們也是人,性情和你們一樣。我們傳福音給你們,是叫你們離棄這些虛妄,歸向那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神。」(徒十四15)當使徒約翰在天上時,他要俯伏天使腳前拜他時,天使說:「千萬不可!我和你,並你那些為耶穌作見證的弟兄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神!」(啟十九10)這不是我們當走的路,當守的道麼?


三、關於徒十七28,29「神所生的」(「神的族類」)的正解

或有人說,保羅不是說,我們都是「神所生的」(徒十七28,29恢復本作「神的族類」)。既然人是「神所生的」、是「神的族類」,說「人成為神」會有甚麼錯呢?不要忘記了,保羅這時是站在雅典的亞略巴古(宗教法庭)面對眾人的挑戰,他面對希臘哲士,駁斥希臘神話、宗教迷信。他熟悉希臘詩人的作品,引證五百年前革哩底島一位先知詩人以彼曼尼德斯(Epimenides),二、三百年前他自己故鄉基利家的亞拉特斯(Aratus)和克里安德斯(Cleanthes)等詩人的話,說:「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他所生的。」(十七28)然後他說:「我們既是神所生的,就不當以為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藝、心思所雕刻的金、銀、石。」(29)意思就是,既然人是神所生的、是神的族類、後代,怎麼可能人用手藝、心思所雕刻的金、銀、石是神呢?無生命的怎麼可能生出有生命的?不能動的怎麼可能生出能動的?不說話的怎麼可能生出能說話的?沒有氣息的怎麼可能生出有氣息的?這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答辯。希臘神話是說人是由「宙斯」天神所生,保羅相信這個麼?不僅這樣,希臘神話裡,神還會生神呢!這個保羅也能信麼?保羅的意思甚明,若你們希臘神話、哲學,相信人是神所生的,即便這是對的,你們雕刻金、銀、石,以之為神,這就是錯的。然而保羅並不這樣相信,不然他何必據理力爭、大聲疾呼、與人辯論、傳講真理、傳講耶穌復活呢(16?18)?再者,如果以保羅這裡引希臘詩人的話作為「人成為神」的根據,則「我們都是神所生的」的「我們」應指所有的人,包括古今中外所有信主和不信主的人。若是這樣,信不信主何來差別呢?既都已是「神類」、「神所生的」,就已「成神」了!

然而保羅接著說:「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祂(就是獨一的神)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祂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30,31)的確,「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可以相信神話、哲學,可以雕刻偶像來拜,可以自稱為神,可以迷信盲目、糊塗度日…,那時「神並不監察」,但「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就是要人明白事實真相,明白真理、接受真理。保羅來了,福音就來了,真光一照亮,就除去人的無知、黑暗、荒謬、虛假、…。難道我們也和世人一樣「蒙昧無知」麼!?雖然當時只有極少數的人信了主(亞略巴古的官丟尼修、一個名叫大馬哩的婦人…),但真理總是出去了。你想這些人還會相信希臘神話、尊崇希臘哲學?他們還會相信泛神、多神?他們還會相信「人成為神」?

再說,若一個外邦人從前相信多神、泛神、人死後變神、人是神(羅馬皇帝自稱為神,受人敬拜)…,如今因著福音,認識了真神,改成相信只有一位神、只有一位救主,卻再聽到傳福音給他的人宣稱「人成為神」,他想「他自己也是神」,他會何等的錯愕!他內在的衝突必是大的!弄不好是會神經錯亂的!弄不好是會精神出毛病的!若他果然接受了,自認為神,恐怕會變的無知、驕傲、狂妄,不知天高地厚!

不要忘了保羅的話,他說:「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祂;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我們也是藉著祂有的。」(林前八4?6)這裡的「然而我們」太重要了!世人怎麼說不重要,他們甚麼都可以說成神-山川湖泊、動物植物、活人死人、天上萬象、人手所造的一切(偶像、房屋、床、灶、門…),但我們是得救的人,是明白真理的人,我們怎麼可以不清楚呢?「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若是這樣,我們怎麼能有多神-「人成為神」的發表呢?


我再說,聖經的用字遣詞非常謹慎,一點不含糊。舉例說,約翰福音記載主的「道成肉身」到祂復活向門徒顯現為止,他不說信祂的人是「神的兒子」,而說「神的兒女」(約一13)。「神的兒子」只有一位,就是「在父懷裡的獨生子」(14,18,三16)。主還沒有復活之前,還不是「長子」,乃是藉祂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我們才成為神的眾子(彼前一3,羅八29,來一6,二10?12,17)。如果根據約十34?36說「人成為神」,根據徒十七28,29說「人生人,神生神」,則約一12?13應可改為:「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原來是「神的兒女」)。這等神(原來是「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但神禁止我們做如是想!照樣,他書信裡的話不也可以隨意改為如下:「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原來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約壹三9,10)神禁止我們如此作!

再者,保羅說:「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林前六3)又說聖徒要承受萬有為業(羅四13,八17,來三14),聖經又說「將來的世界,神原沒有交給天使管轄」(來二5)。如果「神」有多種、多類-有獨一真神、天使、成神的人、世人(神的族類)這麼多種,那麼應該可以說:將來那本來就是「獨一真神」的「神」,吩咐(或賜權柄給)「成為神的人」,要他們審判那些被稱為「神」的「墮落天使」,並叫這些「成為神的人」與基督一同作王,管理萬有,包括稱為「神的族類」的世人!

我們看見人在今世蒙恩得救,在將來的永世裡,神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神的子民、神要與他們同住、親自與他們同在、他們要作僕人事奉祂、也要見祂的面、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二十一,二十二)。這些才是聖經的發表,此外沒有別的發表。

「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李弟兄給了我們許多豐富的產業,他個人也有美好榜樣的一面,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給我們許多的助益,但我們不能對錯不分的接受他全盤的教導。我們當像庇哩亞人那樣,保羅說:「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十七11)我們樂見有一天人家也說:「地方教會的基督徒很好,他們愛慕神的話,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他們所聽見的話是與不是。」深盼並指望有這麼一天!

P.S.關於猶太拉比對彌賽亞觀點的文件,有二本中譯文不錯的-

1、舊約中的彌賽亞(猶太拉比的印證),孫德力?中華信義神學院出版社The Messiah In The Old Teatament In The Light Of Rabbinical Writings,by Risto Santala

2、新約中的彌賽亞(猶太拉比的印證),孫德力?中華信義神學院出版社The Messiah In The New Teatament In The Light Of Rabbinical Writings,by Risto Santala

作者另有一本不錯的書亦直得讀-

猶太觀點看保羅,孫德力?中華信義神學院出版社
Paul,The Man and the Teacher in the Light of Jewish Sources,by Risto Santala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Thank you for supplying such a detailed analysis and verses from the bible.

One little thing to remind you:
"地方教會的基督徒很好,他們愛慕神的話,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他們所聽見的話是與不是。」深盼並指望有這麼一天!"

Do you really want to say "地方教會的基督徒". Shouldn't we all justify the definition of "地方教會"?

匿名 提到...

I understand. I just feel that we should
not let '地方教會' belong to a specific group. There are so called universal Church and local church. Local church should not become 'Local Church'. I guess the leading brothers(Witness Lee?) tried to rename themself as non-demomination. Interesting enought followers still enjoyed specific name to distinct themself from other christian group. So, there are 'Lord's Recovery', 'Local Church', 'Christian Assembly' e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