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時大家都讀過課本上那許多這個原人、那個原人,到底那些原人可怕不可怕?(我是說它們是人類祖先的可能性大不大?)課本上言之鑿鑿,好像人類演化已經鐵證確鑿了。
今天起,我要陸續提供給各位一些進化論學者的黑祕密,就是他們不願意讓局外人知道的難解或者無解的疑點。這些學者本於對進化論的信心與愛護,為了塑造它的權威形象,在教科書裡絕口不提這些疑問,所以大家都以為進化論就像電磁理論或者解剖生理學那樣是「hard science」。今天起我將別人 po 的一些科學疑點整理一下跟大家分享,讓大家感受一下進化論的「宗教性」。好玩吧?
女性粒腺體DNA的研究
接受進化論的人都以為人類的歷史已經有數百萬年了,從比原人(hominid) 還古老的hominoid開始,也就是那些有名的這個原人、那個原人。進化論學者(包括相信進化論的考古人類學家)對於對於人類的起源有兩種說法。一種說世界上的人是由一個共同祖先演變來的;另一種說各地的動物都在不斷的演化,各地都有原人在同時獨立地演化出來,也就是說現在世上的人是有許多個不同的祖先。
1990年前後分子生物學家開始從遺傳物質找尋人類的祖先。他們研究的材料有婦女的粒腺體DNA(mtDNA)、男性 Y染色體上的DNA 和第12對以及第19、11、8 對體染色體。今天我要介紹的是研究女性粒腺體DNA(mtDNA)的發現。
我們都知道人類的遺傳是靠 DNA來傳遞的。在細胞核裡的DNA一半是來自父親,一半是來自母親。也許有人不知道,在細胞核以外還有 DNA的存在。這些細胞核外 DNA存在在粒腺體中。我們知道胎兒是由母親的卵子和父親的精子結合以後發育而成。父親的精子在受精時只把它被細胞核充滿的頭鑽進卵子裡去,細胞質的尾巴就留在外面。所以,受精卵的構造,除了細胞核裡有從父親來的二十三個染色體外,可以說都是由母親的卵子來提供。當一個受精卵分裂成兩個的時候,細胞質的內容也變成同樣的兩份,分給兩個新細胞。這兩個新細胞內的粒腺體與最早母親的未受精卵完全一樣,也就是說跟母親體內的粒腺體沒有不同,完全沒又受到父親遺傳物質的影響。受精卵繼續發育變成胎兒,胎兒的粒腺體 DNA與母親的也是完全相同。所以我們知道,任何人的粒腺體DNA 是與他的母親、外祖母、外曾祖母、外高祖母....相同的。當然每一次細胞分裂就有可能將遺傳物質(即 DNA)稍微抄錯一點,這種錯誤的發生有一定的機率,非常非常低,否則我們的遺傳學就只能捕風捉影了。但是這種極微小的變化率對研究人類來源有很大的作用,等一下再說。
按照這個原理,如果人類有好幾個不同的祖先,就應該有好幾種不同的 mtDNA。科學家把全球各個人種的女性 mtDNA採集來比較,發現不管是黑紅黃白種人, mtDNA竟然是相同的。這證明了人類是由一個共同的祖先來的。利用生物鐘,也就是利用細胞複製時 DNA複製錯誤出現的頻率,配合人類中 mtDNA的那個微小差異,推算出人類共同的祖先是一個非洲的女子,最精確的出現時間是在十萬年以內。
十萬年以內!分子生物學家的研究,使得那些可敬的考古學家辛苦挖掘、滿心所崇信的百萬年前老祖宗原人變成了??現代科技的冷酷,竟然傷害了老實土氣的考古人類學家,真是情何以堪!頭腦靈光的讀者也許想到了 粒腺體DNA 也可以突變啊,所以人類最直接的祖先是幾萬年前非洲的那個女人,但
是她的mtDNA 可能是從更早的祖先經過突變而來的。好問題!今天我先不多談,因為這要牽涉到前面說過其他的染色體研究,以及更有趣的,比她稍早一點的對 尼安德達人 的研究。
今天先說到這裡為止,大家有沒有興趣啊?如果有興趣,請找個學考古人類的跟我合作吧。你看我連hominid、hominoid都不知道怎麼翻,以後要怎麼再講下去啊。拜託啦!
我也不知道能跟各位介紹多少,因為這是一未美國弟兄的研究所得,他雖然同意我翻成中文,但是要介紹給一般讀者還需要加上一些背景知識,蠻費事的。希望....
進化論學者宣稱的人類進化族譜
在進一步介紹進化論者不欲人知的黑祕密以前,我先簡單敘述一下他們心目中祖宗的族譜。
在地質學的第三紀的中期,大約兩千五百萬年前,猿類(apes)最早祖先在非洲、歐洲、和亞洲出現了。注意,這是他們心目中最早的祖先,不過並非原始人,而是一種比類人猿更原始的動物。
在大約一百二十年至五百年前(與上述動物有兩千萬年的時間差距),在非洲東岸與南岸出現了一種 australopithecines(意思是南方猿)。從它們的下顎骨、前臼齒、比黑猩猩稍大的腦容量、以及似可直立行走一段距離的下肢構造,考古人類學家認為這是人類自己的祖先,或是現代人在那個時代的最近親屬。(如果當它們是最近親屬,就表示並沒有找到那個時期人類的真正祖先)然而考古學家所挖掘出來的 australopithecines五花八門,有些ABC特徵與人類接近、而DEF與人類不同,有些ADF等特徵與人類相似、BCE與人類不同…。這樣錯宗複雜,年代晚近的不一定比年代較古遠的更接近現代人,反倒是較古老可能某些方面更接近現代人,也許應該算是比較更進化的。
在距今一百五十到兩百萬年前舊石器時代開始了,非洲東岸有一種動物叫做 habilines(學名為Homo habilis,意思是使用或製造工具的人;但並非現代人,現代人叫Homo sapiens 智人)。因為它們的腦容量比 australopithecines 更大,會使用及製造工具,所以被視為人類更接近的祖先,或當時人類最近的親屬。
距今五十萬到一百五十萬年前,出現了直立原人(Homoerectus)。它們最早是在東非、南非、及南亞(包括爪哇原人)出現,後來又分布到北亞(也就是大家課本上讀過的北京原人)及歐洲。大家還記得上一篇裡說到分子生物學家由女性的粒腺體 DNA推算出類的祖先是出現在距今不超過十萬年前,而且全世界的人類是有同一個共同祖先來的。考古學上的這些原人,按照分子生物的研究結果,不可能是現代人類的祖先了,因為它們太早分散在全世界。
從直立原人到現代人類中間的過渡的動物就是尼安得達人(the neanderthals),它們的出現時間時距今十萬到四十萬年前。這些動物的遺跡是在歐洲及中東被發現的。尼安得達人被視為現代人類非常近的祖先,然而莽撞的分子生物學家又無情而且幾乎不留餘地地把考古學家的這個信念粉碎了。這是精彩的研究,留待以後在講,今天先賣個關子。
下一次先講Y染色體上的研究發現,再下一次才講尼安得達人。好東西總要擺在最後面壓軸嘛。
我希望有興趣繼續讀這一系列的人不是只聽我說說就算了。我覺得應該這些資料的來源也告訴大家,讓大家知道它的可靠性與科學上的學術水平。前一篇mtDNA的相關論文如下:
R.L. Cann, M. Stoneking, A.C. Wilson. 1987. Mitochondrial DNA and human evolution. Nature 325: 31.
Stoneking M, Sherry ST, Redd AJ, Vigilant L. 1992. New approaches to dating suggest a recent age for the human mtDNA ancestor. Philos. Trans. R. Soc. Lond. B Biol. Sci. 337:167-175.
Whitfield, L.S., J.E. Suston, and P.N. Goodfellow. 1995. Sequence variation of the human Y chromosome. Nature 378: 379-380.
L. Vigilant, M. Stoneking, A.C. Harpending, K. Hawkes, A.C. Wilson. 1991. African populations and the evolution of human mitochondrial DNA. Science 253: 1503.
M. Hasegawa, S. Horai. 1991. Time of the deepest root for polymorphism in human mitochondrial DNA. J. Mol. Evol. 32: 37.
大家看了這些硬邦邦的科學期刊的名字(像Journal of Molecular Evolution,British Biologic Science,Nature,Science)就可以了解這些都是硬生生的科學論文,也可以曉得為什麼它是那麼鮮為人知了。上篇談的東西比較通俗,資料來源是Roger Lewin. Human Evolution, 3rd edtion. Blackwell Science Publication 及 Neil Chalmers et al. Man's Place in Evolution, 2nd edition. Natural Museum Publication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兩本書。
Y染色體研究的結果
上一段談的是進化論學者宣稱的人類進化族譜,簡單地說最早出現的是兩足行走的類人猿,叫sivapithecines。經過了一千多萬年的演化變成人屬(Homo)的工具人(Homo habilis),然後再經過大約五十萬年才出現直立原人(Homo erectus)。直立原人在距今三十萬年前絕跡,代之而起的是尼安得達人(the neanderthals),他們出現的時間大約是距今十到四十萬年前。也許你在不同著上看到各種原始人出現的年代有一點差異,但基本上這些年代範圍是不被爭議的了。考古學家所挖掘出來的原人化石,差不多都只是身體的某一塊或幾塊骨頭而已,並不是完整的一副骷髏。基督徒不必否定這些化石代表著一種曾經在世界上出現過的動物,這些動物化石不但不能證明進化論,它們的年份剛好就是用來推翻人類進化假說的證據。
今天的新題目是男性 Y染色體的研究所得,稍微有點枯燥,但是請大家耐心讀下去。因為我們要知道進化論的錯誤,必須知道這個理論與科學上的具體研究有哪些矛盾的地方。要知道進化論到如今也只不過是一個理論,甚至仍然只是一個假說(hypothesis);理論或假說要成為科學定律,必須要經過實驗或觀察的驗證,如果與實驗或觀察發生衝突,就必須要修正或者揚棄了。我們要
客觀地認定進化論可信與否,就要從實驗科學的成果來判斷。許多進化論支持者的盲點就是在單單努力於用進化論的假設來解釋某些現象,對於違反這些假設的其他發現就不予理會,不願重新檢視進化論假設的可靠性,一味的只宣稱進化論能解釋哪些現象,造成一般人以為進化論是個普遍真理的錯覺。不要以為科學家都是用理性處理學問的,很多科學家堅持的是信念;而科學家的
信念並不等於科學,正如神學家的思想並不等於神的心意。
言歸正傳,在1995年分子生物學家利用 Y染色體上的一個基因(ZFY),推算現代人開始出現的年份。(註1,2)Y染色體是由父親傳給兒子的,跟媽媽沒有關係,所以從這個方向可以推知父系的起源。他們從世界各地(包括非洲、亞洲、澳洲、歐洲、北中及南美洲)挑選了38個男人來作分析。這個基因共有 729對鹼基(base pairs)。科學家把每一個人的這個基因分析完後,發現所有這38個人的基因序列是相同的。他們利用現代人類與猿猴這個基因序列的差異以及照進化論的想法人類與猿猴開始分別演化的年代,推算出來人類的祖先出現的年代是在27萬年前,或是在2萬7千年前。他們是用了兩個不同的模式來推算,得到差異這麼大的兩個數字。同時他們還用了一個極不可能的假設,就是在過去幾萬或幾十萬年中(除了最近幾千年),男性的總數一直只有七千五百個左右。如果男性人祖的數目多一些的話,所推算出來的年份就會更短。這個研究令有一個缺點,就是所取用的染色體基因太小,所以推算出來的年數不能很精確。
後來又有兩個研究利用相似的方法,檢查 Y染色體上較大段的基因序列。其中一個研究利用一個有2600對鹼基的基因,所推算出來的年代是18萬8千年(上下限是5萬1千年到41萬1千年)(見註3)。另一個研究是採用Y染色體上一塊大很多的段落(有18,300對鹼基);這個研究的結果是4萬3千年(上下限是3萬7千年與4萬9千年)(註 4)。最後這個研究依相同的原理,用婦女的粒腺體DNA和猿猴的DNA,推算出來的年份是9萬年至12萬年。
男性總人口的假設值越大,所推算出來的年份就會越短。第一位研究者自己承認假定以往幾十年都只有7500位男祖先是太少了(註1)。第二位研究者則在網路通信中承認他必需假設只有5000個男祖先,不然所得的年數無法被進化論學界接受。
這一篇文章裡技術性的資料閒太多了,但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本來這就是科學研究的結果,沒有辦法寫得曲折動人。但是大家不要害怕,這個研究的結論很簡單清楚,也很有力。只要一句話就可以把整篇的內容記住了︰從人類與猿猴 Y染色體的差異,及進化論對人類與猿猴演化分歧時間的假認定推算,現代人類的祖先的出現年代是距今五萬年以內。(按照最後一個用最大段染色體研究所得的較精確資料。)
分子生物學利用染色體對人類起源所作的研究還有許多,但由於結果都是大約十萬年以內,所以就不在多寫了。下一次談尼安得達人,這是分子生物對人類進化假說的最嚴重一擊。在談完尼安得達人之後,我們將總結一下分子生物的這些成果及這些化石的年份,是如何否定了人類進化的假說。
此段的參考資料是
1. S. P??bo. 1995. The Y chromosome and the origin of all of us (men).Science 268: 1141.
2. R.L. Dorit, H. Akashi, W. Gilbert. 1995. Absence of polymorphism at the ZFY locus on the human Y chromosome. Science 268: 1183.
3. Hammer, M.F. 1995. A recent common ancestry for human Y chromosomes. Nature 378:376-378.
4. Whitfield, L.S., J.E. Suston, and P.N. Goodfellow. 1995. Sequence variation of the human Y chromosome. Nature 378: 379-380.
尼安得達人
尼安得達人是所有"人類祖先"中時間最接近現代的動物。它們比北京原人及爪哇原人都晚。北京原人已經會用火,尼安得達人則不但會用火,還有埋葬死者的儀式。進化論者以往對尼安得達人寄與厚望,認為它們是直立原人演化的後代,是現代人的直接祖先。所以他們給尼安得達人一個很禮遇的學名 ,叫Homo sapiens neanderthalensis;也就是把它們當成跟我們一樣,都算是智人,只不過他們是較早的品種而已。
然而從較早(大約90年代中期)對尼安得達人所做解剖方面的研究,就已經開始懷疑它到底能不能算是現代人祖先(註1至4)。尼安德達人的腦殼與現代人的許多相異處(註 1)、它們有內鼻緣(internal nasal margin 一個長在鼻腔外壁向中央突出的隆起)、缺少淚溝頂部骨質化的部份(註2及3),這些都與真正的智人(Homo Sapiens)不同,而最後一項是與所有別種陸生哺乳類都不同的。尼安德達人的鼻腔非常巨大,它們的腦子比現代人的還大些許,這大概跟它們是肉食性有關 -可能它們的腦子大部分是司嗅覺的,就好像狗的腦子一樣。這些質疑跟推斷只是啟發了一部份科學家的疑心,覺得它們跟人類的關係也許不如進化論所宣稱的那樣。真正把它踢出人類族譜的還是要靠分子生物方面的實驗。
在1997年以前有一組科學家設計了一個很巧妙地的實驗,他們很仔細地從一個 3萬年到10萬年前的尼安德達人骨骼中抽取出粒腺體DNA(註5)。這個實驗讓尼安德達人是否我們祖先的爭論從此無庸再議,只是在這個實驗結果公佈前的資料書本仍然在流通,不曉得這項研究結果的人仍然把尼安得達人列入人類族譜中。
這組科學家把尼安德達人粒腺體DNA中的397對鹼基與許多現代人種粒腺體DNA中的986對鹼基做比較,發現有26對是完全不同的(差別是6.5%,接近於人和黑猩猩的差異)(註6)。在現代人族群之中,這段粒腺體DNA中有差異的是 8對,而這8對跟與尼安德達人相異的那26對完全無關。這些科學家的結論是(照研究報告上所寫的), "尼安德達人不是我們的祖先" 。也許你還體會不出這個實驗所發現現代人與尼安得達人差異的巨大程度,所以我們換一種方法來描述。假定它們與現代人有共同祖先的話,這個祖先至少需要是在80萬年前的某種動物,而最古老的尼安德達人遺跡也不過只有三、四十萬年歷史。
1997年在英國有一組科學家報告了從一個 1萬年前人類骸骨裡抽取出來的粒腺體DNA的分析報告(註7)。他們發現這段 DNA與現在的歐洲人只有1對鹼基不同,所以過去1萬年中人類沒有進行任何"演化",這和我們與距今最短只有三萬年的尼安德達人之間巨大的差異(也就是進化論所認為的"演化")形成尖銳的對比。
尼安得達人對人類進化假定的打擊在哪裡呢?它的打擊是在化石記錄無法回應粒腺體 DNA分析的要求。尼安的達人存在在距今三萬到三、四十萬年前,再早就沒有它們,而是直立原人。直立原人跟尼安得達人是兩類不同的動物;化石記錄顯示直立原人從一百五十萬年前出現到五十萬年前絕跡為止,一直保持著與尼安得達人不同的許多特徵;在它們的化石記錄中斷大約十萬年後,尼安得達人才突然出現。假如尼安得達人是現代人的祖先,它必
須至少有80萬年的化石記錄存在,也就是說在直立原人生存的最後幾十萬年裡要有一些尼安得達人或具有直立原人到尼安得達人過渡特徵的動物;但是化石記錄否定了這個需求。因此,尼安得達人已經被否定了作為人類的祖先的資格。
尼安得達人與我們的關係因分子生物的原因被推翻了,其他的化石就無不能用這個方法來研究。其實從那些染色體方面的研究所得的結論,我們知道現代人是在大約不到五萬年前才出現的,充其量也不超過十萬年。在直立原人到現代人之間有一個四十萬年以上斷絕的空間。這段時間不是沒有化石出土,出土的是尼安得達人。前面我們說過直立原人在五十萬年前就絕種了,所以也不能越過尼安得達人做我們的祖先。更早的工具人(Homo habilis)還有更早的australopithecines等等就不用提了。
還記得幾十年前我上學的時候,書本上都說什麼原人是人類多久以前的祖先。如今分子生物的發現使得進化論學者不得不改口了。其實早在1991年劍橋大學出版社印的自然歷史博物館叢書裡就不再稱那些原人是我們的祖先,而改口稱我們的近親。稱近親有一個好處,就是遺傳的差異再大也無妨,就像我們的表叔可以跟我們相差很遠一樣。但這樣並沒有讓人類進化的假設重新得力,反倒是把原先的祖宗說成祖宗的親戚之後,人類就沒有了祖宗。沒有了祖宗的化石,進化論學者還憑什麼宣稱人是進化來的呢?他們憑的最大憑據就是"the fossil record is just incomplete"。你覺得這種對信念的堅持,究竟應該算是科學態度,還是宗教精神哪?
也許有人覺得有這些化石存在還是會讓他不痛快,其實大可不必。你不相信上古時代有恐龍出現過嗎?你相信,而且也知道恐龍絕跡了。那你為什麼要跟這些絕跡的古代猿類動物過不去呢?
如果你擔心的是它們之間有沒有進化的關係,你的不痛快就可以理解了。連續這四篇針對的是人類進化的假設。在人類以外到底有沒有進化的事情?生命是不是從無生命的物質自然發生的?這是探討進化論可靠性的另外兩個主要題目。一般講起來,生命的起源的假設比較容易探討,也是進化論中脆弱的一環。而進化論的普遍可靠性則需要從許多方面著手;以前有許多所謂進化的證據都出現了疑問,但攻擊最強的還是在分子生物方面的研究。我們知道進化論可以解釋許多生物學上的發現,因此才有人那麼強烈地支持它。但是基於科學的許多新發現,我們知道生物界的種種並不就像進化論所宣稱的那樣,假若有一種新的科學理論能解決進化論目前的種種難題,進化論者就會欣然放下他們的執著。
這就好像二十世紀初的物理學家有了相對論就能丟掉纏磨他們多年的以太假設一樣。所以盡管許多生物學家強烈地支持進化論,其實這把生?的刀是他們唯一的工具,他們何嘗不無奈啊。
此段的參考資料是
1. Seidler H, Falk D, Stringer C, Wilfing H, Muller GB, zur Nedden D, Weber GW, Reicheis W, and Arsuaga JL. 1997. A comparative study of stereolithographically modeled skulls of Petralona and Broken Hill: implications for future studies of middle Pleistocene hominid evolution. J. Hum. Evol. 33:691-703.
2. Schwartz, J.A. and I. Tattersall. 1996. Significance of some previously unaccompanied apomorphies in the nasal region of Homo neandertalensis.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 USA 93: 10852-10854.
3. Laitman, J.T., J.S. Reidenberg, S. Marquez, and P. J. Gannon. 1996. What the nose knows: New understandings of Neanderthal upper respiratorytract specializations.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 USA 93: 10543-10545.
4. Holden, C. 1999. A New Look Into Neandertals' Noses. Science 285: 31-33.
5. Krings, M., A. Stone, R. W. Schmitz, H. Krainitzki, M. Stoneking, and S. P??bo. 1997. Neandertal DNA Sequences and the Origin of Modern Humans. Cell 90: 19-30.
6. Arnason, U., X. Xu, and A.Gullberg. 1996. Comparison between the complete mitochondrial DNA sequences of Homo and the common chimpanzee based on nonchimeric sequences. J. Mol. Evol. 42: 145-52.
7. Kahn, P. and A. Gibbons. 1997. "DNA From an Extinct Human," Science, 277: 176-178.
(註)
Australopithecines 的時代是距今一百二十萬年到五百萬年前; sivapithecines則是在距今八百到一千四百萬年前,發現地點有中東的土耳其和亞洲的印度與巴基斯坦。其實還有一類比sivapithecines更早的似猿靈長類動物(ape-like primates)叫Proconsul,生活在離現代一千萬到兩千多萬年以前,發現的地點包括非洲的肯亞和沙烏地阿拉伯和歐洲的法國。
這三類動物,考古學家所發掘出來的大約只有部份的頭顱或僅僅只有下顎骨的一部份;最完整的是1974年在衣索比亞出土的"路西"(Lucy),一個 australopithecine,包括的全身骸骨的大部分。
也許大家將來有很多機會聽到有關於它的事情,因為它實在是很難得找到的較完整遺跡。
基督徒面對進化論的態度
在繼續新的有關進化論的話題之前,我希望利用這個機會跟大家一起思考一個問題--我們的態度問題。
相信大多數人都聽過大爆炸論吧?就是關於宇宙起源的說法。從歌白尼以前世人都相信宇宙是恆久不變地存在著。這個信念一直經過伽利略、牛頓,甚至到愛因斯坦發表相對論的早期都沒有被質疑過。無神論的科學家因為相信宇宙是恆存的,所以可以把造物主完全置諸腦後。但是後來物理學界終於普遍地接受了大爆炸論的說法,同意宇宙是有一個起源,而不是自有永有、恆存不變的。對於無神論者,特別是當時蘇聯集團來講,這真是一個嚴重的打擊。基督徒欣然接受科學家的這項發現,認為這是支持聖經上帝創造天地的說法。
今天我要和大家一起思想的態度問題是:我們能接受大爆炸的說法,認為這是對上帝創造宇宙的過程的科學描述,我們接受上帝創造宇宙的過程是讓它從最初狀態一步一步變成現在這樣;我們也毫不質疑太陽在繼續燃燒,多少億年以後就會燃燒完變冷;我們也不質疑地球當初形成的時候是一團大火球,經過幾億年冷卻變化才漸漸成為現在這個樣子。簡單地說一句,我們可以接受物理學上對宇宙發生與演變的說法,為什麼我們不能接受生物學上的演化說呢?
聖經上對宇宙和天地創造描述是"起初神創造天地"和"神說要有光…、神說天上要有光體…"等等,而祂創造生物也有許多是"神說… ",當然也有幾個生物的創造是"神就造出…"。聖經上有沒有完全否定巨觀突變(macro-evolution)或進化的可能?當然這牽涉到聖經原文所用的字,以及對這些字的解釋。
我寫這個進化論系列,並不是我自己的專長,只是學醫的背景讓我比較容易讀到和讀懂有關的資料;而在團契與教會中關於這一方面的教導一直都有很強的需要,所以我就不揣淺陋地下海了。我的想法是,既然進化論是科學上的一種理論,我們對它的接受或揚棄應該是以科學的證據做為依據。當初進化論剛提出的時候,生物學上的發現沒有足夠的資料判斷它的可靠性到底夠不夠,而且它又挾帶著反神反創造的情緒,使得教會只有憑信心抵抗的份。今天情勢已經大大改觀,許多新的發現使得進化論的假設受到嚴峻的挑戰,基督徒不需要再閉起眼睛說不怕,而需要一方面多了解科學的發現對進化觀點有哪些支持和反對的地方,一方面探討聖經上的話語到底哪些地方反對進化論的哪些假設、哪些話語與進化論的某些宣稱並不矛盾。這樣我們對於被進化論絆住不能接受聖經、認為聖經是神話的外人能以用知識克服一部份必須通過知識來克服的障礙。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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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
我將青草賜給他們作食物?事就這樣成了。(創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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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之初鳥和獸都是草食性的。一直到後來,也許是大洪水以後(參創九 3)才有肉食者出現。無論如何,從草食到肉食必須經過一些構造與機能上的變化。以後獅子又將變回草食性(見賽十一 7),也是需要變化的。這是不是暗示著某種程度的突變演化是可能的?
我想要重申,我個人在感情上一向是排斥進化論的,但感到必須要讓理智與信心都能獲得釋放滿足,因此我投入時間和精神閱讀有關進化論的科學資料,也重新檢視對聖經的話語的解釋。畢竟壓抑著疑問的信仰就像埋藏著地雷的運動場一樣,是有危險的。基督教的信仰不是迷信,不應該用迷信的方式來處理;我深信在基督裡的真自由是包括誠懇地思考探索的自由。我知道自己並不是有大智慧的人,現代的科學也沒有解決一切疑惑,許多問題仍然是要靠信心來面對;但是做為一個基督徒,無論是對自己或對別人都有正視信仰疑難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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