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說:「唯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君尊」英譯"kingly priest",即有君王那樣尊貴的祭司)」(彼前2:9)凡是得救的基督徒都與基督耶穌一樣,有君王和祭司兩種職份在身上,非常尊貴。因此,啟示錄記載天上的大讚美又說:「你(羔羊)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屬於神),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啟5:9-10)主買贖我們的目的是要我們在地上有祭司和君王的任務,何等尊貴。
我們曉得,主第一次來是「作祭司」,將自己的身體獻為贖罪祭;主第二次來主要是「作君王」,在千禧年中統治全世界。正如馬太福音第一章的家譜指:「亞伯拉罕的兒子,大衛的兒子(中文譯為後裔和子孫,希腊文都是兒子),耶穌基督的家譜。」意思是主耶穌第一次來像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一樣被獻為祭;祂第二次來又像大衛的兒子所羅門一樣作王統治大地。照樣,我們現在被神揀選在地上也作祭司,好在主再來之時也與主一同作王。
我們既為祭司,就當事奉像祭司,有利未人的氣質。許多人誤解,以為只有傳道人才需要像祭司,平信徒只像百姓一樣盡力奉獻,供養祭司和利未人就是了。其實神的計劃原是要全以色列民族作全人類「祭司的國度」,好影響全人類歸向神;像利未人作祭司影響全體以色列人歸向神一樣。因此所有基督徒都是全人類的祭司,而教會裡的傳道人和長老執事都為全教會作祭司。凡是基督徒都當事奉神,凡事奉神的人都當有利未人的氣質。研究神對利未人的要求就知道事奉神的人應該有甚麼氣質了。
1)長子的氣質
神對摩西說:「我從以色列人中揀選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利未人要歸我。因為凡頭生的是我的,我在埃及地擊殺一切頭生的那日,就把以色列中一切頭生的,連人帶牲畜都分別為聖歸我。」(民3:12-13)這是說,神本來要以色列各家派自己的長子出來服侍神,但如今神以利未人代替全體百姓的長子,因此在神看來,利未人有屬靈長子的位份和福氣。
所以摩西數點民數,發現利未人總數共有二萬二千二百七十三名,而以色列全民長子總數卻比利未人多二百七十三名,神就要他們用銀子贖出來,目的是表示全體百姓都同意由利未人來代替他們的長子事奉神。
可惜今天許多基督徒都怕參與事奉,不曉得事奉神是長子的福氣。以掃就是因為不明白長子的福份,隨便出賣長子名份給雅各,結果從「選民」的資格中墮落。流便本來是雅各的長子,卻因為與父親的妾氏同房,情慾滾沸如水,被雅各咒詛,失去長子的名份。結果這長子的福氣分成三份,屬地的長子名份由約瑟奪去了,因為雅各使約瑟的兩個兒子變為兩個支派,且成為後來以色列北國十個支派的統治者。但是屬靈的長子名份卻由利未和猶大得到,因為屬靈長子名份所帶來的「祭司」職份由利未支派取得;屬靈長子名份所帶來的「君王」職位卻由猶大支派奪得。
長子名份的重要程度還不只如此。新約希伯來書指出,主再來之時,所有聖徒都被提到天上去聚集。那一次的聚集聖經稱之為「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來12:23)。意思是地上所有教會都是「長子之會」,凡得救成為神兒女的都是長子。人若輕看長子名份就不能得救,因為不羨慕神的應許。因此,我們應該如何珍重我們的事奉,我們所得的長子名份!正如彼得所說,我們的職份是「有君尊的祭司」,試問誰會怕做君王,認為是一種麻煩呢?但願所有基督徒都能活出「有君尊祭司的氣質」和「長子的氣質」來。
2)忌邪的氣質
眾所週知,利未人之所以得著事奉神的專利權,是因為在拜金牛的事件中,他們肯依從摩西的勸告,站到摩西那一邊來,與拜金牛的以色列人對立。並且照摩西所吩咐的,殺死三千拜金牛的弟兄,以耶和華忌邪的心為心,因此得著祭司的專利權。
不但如此,後來在巴力毘珥的事上,大祭司亞倫的孫子非尼哈看見以色列人的族長帶頭與米甸的婦女行淫,引誘以色列人拜巴力毘珥,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發作,一天之內用瘟疾殺了他們二萬四千人。雖然如此,西緬支派的族長還當著摩西和眾審判官的眼前,拖著一個米甸女人進到營幕裡去行淫。非尼哈就跟著他們,將他們刺透在營幕裡。耶和華神因為非尼哈有忌邪的心,特意與他立平安的約,使他們的後裔世世代代可以當祭司。
這兩件事顯明神的心意是要每一個事奉祂的人都必需有忌邪的心,與神自己的性情配合才有資格事奉神。因為如果事奉神的人沒有忌邪的心,就會將神的榮耀貶為偶像,救恩就化為烏有了。
因此基督教最重視分辨異端真偽,甚至被人批評為「排他性」的宗教。其實要尋找真理,自然就要排斥假理,這是邏輯上的必然結果。反之,凡不肯辨別真偽的宗教,其本身已經證明是一種假宗教。好比帶真勞力士名錶的人堅持要分辨,帶假勞力士錶的人就認為無須分辨一樣。
據說一九七五年就是「新紀元運動」的正式開始,他們宣傳的口號是:「何必分辨真偽呢?正因為人們喜歡分辨真偽,所以這個世界才有無數的戰爭。因此要有真正的世界和平,就必須要有宗教和平;要有真正的宗教和平,就必須達成宗教合一;要達成宗教合一,就必須停止分辯真偽…。」其實這是自欺欺人的假道理。試問世上有那一個人不分辨誰是自己的真爸爸?有那一個被冤枉坐牢的人不力求翻案呢?有那一個心臟病人不分辨那些是真的特效藥呢?何故在信仰上就不要分辨呢?豈不知是不分辨,就是天堂與之地獄之別,永生與永死之別嗎?
為此神恨那些傳假道理的人,又稱不分辨真偽,與異端合一的教會為「大淫婦」。那個鼓吹與大淫婦結合的假基督和假先知,神判斷她下地獄比魔鬼撒但還要早。因此凡事奉神的基督徒都必需有忌邪的心,恨神所恨愛神所愛,才配事奉神。
3)分別為聖的氣質
在神所有性情之中,第一樣就是「聖潔」。因此最貼近神的天使也要不斷地喊叫:「聖哉、聖哉、聖哉」,好像神聖潔的榮光太過強烈,連這些至聖的天使也有點受不住似的。
「聖潔」在希腊原文含有separate的意思。因此「至聖的神」也是最隔離的神,也可以說是最孤獨的神。祂將自己孤獨地關閉在至聖所,即使大祭司也只能一年一次帶著牛羊的血,戰戰兢兢地進去禱告一會兒而已。為了保持至聖,神絕對不與犯罪的人會面,凡見祂面的人都要死。
由於聖殿分開聖所與至聖所,我們就知道聖潔是有程度分別的。神是至聖的,最接近神的天使或神人的聖潔程度較神為低。因此、越貼近神的神僕就要越聖潔,神對他們的要求也越高。倘若越聖潔的神僕犯了罪,所受的刑罰也會越大。亞倫的兩個兒子只是獻凡火,就被神燒死了;祭司烏撒只不過仍然用非利士人的牛車來拉約櫃,沒有親自用扛來抬,就被神擊殺了;摩西只不過在百姓面前發怒,用杖擊打磐石兩下,要叫水流出來,神就認為他不尊神為聖,不准他進入迦南地了。神是至聖的,也是可怕的。事奉神應當何等戰戰兢兢!
神既然要求事奉祂的利未要聖潔,當然也要他們過一種與世俗污穢隔開的生活,像神自己一樣,越聖潔就越孤獨。因此祭司不得摸任何死人的屍體,免得玷污自己(利21:1)。尤其是大祭司,在職的時候,即使自己父母死了,也不能接近他們的屍體(利21:10-11)。祭司不得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利21:5),意思是不可跟隨世俗潮流的髮型和裝飾。祭司也不准娶妓女、被污的女人,或是被休的婦人為妻(利21:7),只可娶處女為妻(利21:13)。患上不潔病或是有殘疾的利未人都不准當祭司(利21:17-21)。由此可見,事奉神的人要保持自己何等聖潔,過一種與世俗污穢隔離的生活。不介意被人譏誚落後、老套、古板、不適應社會…,因為我們要討神喜悅,不是要討人喜悅。
我們不單與世俗隔開,也要遠離異端異教,不參與當今由天主教帶動的「教會大合一運動」和「宗教大合一運動」。這方面聖經給我們的教訓是最清楚不過的,就如保羅所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神曾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林後6:14-18)
4)以「靈統」為重的氣質
利未人既然要像神一樣聖潔,也就要像神一樣孤獨,甚至是「斷六親」的孤獨。摩西離世前為以色列十二支派祝福之時,提到利未支派說:「論利未說,耶和華阿,你的土明和烏陵都在你的虔誠裡(「虔誠人」在英文欽定譯本是"holy one",直譯是「聖潔的人」)……。他論自己的父母說,我未曾看見。他也不承認弟兄,也不認識自己的兒女,這是因為利未人遵行你的話,謹守你的約…。」(申33:8-9)意思是說,利未人在屬靈的事上要保持自己聖潔,甚至要與自己的父母、弟兄、兒女隔離,好像不認識他們一樣。這一點也解釋了為甚麼麥基洗德「無父無母,無族譜」,其實因為他做了至高神的大祭司,要過分別為聖的孤獨生活,甚至與父母隔離,忘記六親的關係。
或問,為甚麼事奉神的人要這麼絕情和不孝,竟然不認父母,與親人隔絕?這不是絕情或不孝,十誡要我們孝順父母,這樣犯十誡的人又怎能事奉神呢?摩西之所以形容利未人不承認自己的父母親人,是因為與神的屬靈關係,比與父母的肉體關係更重要。就如主耶穌出來傳道之時對母親馬利亞說:「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呢?」因為馬利亞不能以肉體母親的關係來左右主耶穌出來事奉的屬靈工作。這就是利未人或所有事奉神的人應有的屬靈氣質。
因此,主耶穌要求凡跟隨祂的人都要愛祂多過愛自己的父母、弟兄、妻子和兒女。又指出,將來跟隨祂的人會為重視屬靈的關係過於屬肉體的關係,以致可能「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甚至「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太10:34-39)。保羅也為這個真理而勸勉作長老說:要「好好管理自己的家」,因為「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3:5)意思是管自己肉身的家是「小事」,管神屬靈的家是「大事」。所以事奉神的人要愛教會多過愛自己的家。就如許多宣教士回應神的呼召而遠離家庭,到遠方去傳福音,甚至死在那裡也在所不惜。
5)以神為豐盛的氣質
神定規利未人不可有產業,因為神將以色列人一切獻給神的,包括十一奉獻,和一切歸耶和華為聖的,不論是人、是物、是地、是房屋、是牲畜…,就是以色列人獻與神最好的,都賜與利未人為產業(民18:全;申18:1),換言之,耶和華就是他們的產業(申18:2)。
耶和華自己成了利未人的產業,神的意思當然是將最好的,最豐盛的,都給利未人。研究利未人所得的,平均比百姓個人所得的更多。因為十一個支派每人都要獻十份之一給神,也就是給了利未人,於每一個利未人得到「百份之一百一十」。利未人雖然也獻十份之一給神(其實是給了祭司),於是利未人餘下的是「百份之九十九」,比一般百姓個人奉獻十份一之後所餘下的「百份之九十」多出「百份之九」。至於祭司,他們所得的還比利未人多。
此外,百姓不論甚麼祭,都是只將祭牲的脂油和乳香,並小部份祭肉燒在祭壇上而已,其餘部份都是給祭司享用的。百姓如果獻平安祭,給祭司享用的更是祭牲最好的部份,就是「胸」和「前腿」。任何人都不准吃這些至聖的祭肉。以利未人居住的地方來說,神雖然沒有給與利未人任何地業,卻將十一支派所得的地業中最好的六座城,和城郊的村莊都給了利未人居住,稱之為「逃城」,讓誤殺人的可以逃那裡,得到保護。在逃城之中,最有名的可算是希伯崙城。希伯崙城原名叫基列亞巴,「亞巴」是亞納族人的始祖(亞納族是十探子報惡訊之時所懼怕的巨人),那位與約書亞齊名的迦勒憑著信心和勇氣將城中的巨人打敗,趕走他們三個族長,奪了這城。迦勒本來將這座城賜與他的女兒和女婿俄陀聶為業的,卻因為愛神的緣故,將這座城轉獻給利未人居住。請看,迦勒將最好的,最難得到的,都獻給利未人居住,你看耶和華成了他們的產業是多麼的寶貴。
不過,上述所說的一切好處,是假設以色列全體百姓都遵行神的旨意才會這樣。如果百姓不肯履行神的吩咐,將十份之一獻上,利未人所得的就「少得可憐」了。請看士師時代有一個利未人竟然為每年賺得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每日度日的食物,就替那個米迦家中的神像做祭司。後來又為更好的待遇而做但支派的祭司。也許你會問,這個事奉偶像的利未人究竟是誰,為甚麼只為少許的報酬就轉去事奉偶像?原來他就是神人摩西的孫子約拿單!!(士18:30)為甚麼摩西的孫子約拿單竟然會犯如此大罪?答案是因為以色列全體百姓不肯奉獻十份一支持利未人,利未人窮得要死,不得已到處飄流找工作,當起米迦家中神像的祭司來。神原要傳道人過豐富一點的生活,但是實際上傳道人常常是最窮苦的,因為不是人人都肯奉獻十份之一,使神的家有糧。雖然如此,傳道人應該活得有骨氣,有氣質一點,不要為五斗米折腰,要因為耶和華是自己的產業而活得高貴。
6)世襲的氣質
神定規祭司的職份是世襲的,不是民選的。民選的意識只是近代的思想產品,從前的世代完全沒有民選意識。尤其是屬靈的祭司職任,更應該是神選的。神認為世襲繼任,比較容易運用「神選」的權柄。因為控制血統世襲比控制民選來得容易。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二百五十個首領(代表民選),利未支派的長子哥轄的後裔可拉,和雅各的長子流便的後裔大坍和亞比蘭,起來攻擊摩西和亞倫。大坍和亞比蘭想要奪取摩西的政治領導權,可拉想要奪取亞倫大祭司屬靈的領導權。理由是他們都是長子的後裔,比摩西和亞倫更有資格。但摩西吩咐他們各人拿自己的香爐來向耶和華求問,看耶和華神認為將領導權交給誰。結果,從神那裡有火出來燒死那二百五十個首領,代表神判決民選為不合法。甚至地裂開,將可拉、大坍和亞比蘭吞了下去,消滅他們,顯出憑血統不能承繼任何領導權。因為任何權柄都是出於神,只有神才有資格照自己所喜悅的將權柄賜與任何人,人絕對不能憑人多勢眾來奪取。
事奉神的人要明白,做傳道不是自取的,也不要以為做長老或執事是民選的。所以我們任職,或卸職,都要尋求神的旨意。萬萬不能為自己的利益好處而升任或辭職。要事奉,就要有利未人的氣質,由神來決定一切。其實我們事奉的尊貴感,不是由於民選,乃是由於神選,因為我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不多。神卻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使一切有血氣的人,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林前1:26-29)
7)住逃城的氣質
上文我們說過,神將最好的逃城賜與利未人,目的是為了甚麼呢?原來神要利未人散住在百性中間,好影響他們歸向神。說來這本來是咒詛,神卻將之變成祝福。當雅各從巴旦亞蘭回來住在示劍城的時候,示劍城一位族長的兒子姦污了西緬和利未的妹子,西緬和利未就懷恨於心,設詭計殺害示劍全城的人。對他們說,可以將妹子嫁給他們族長的兒子,條件是全城的人都要行割禮。示劍人答應了,西緬和利未二人就趁他們的傷口發炎疼痛的時候,用刀殺了他們全城的人。這事後來雅各知道了,雖然感到無奈,卻在臨終為十二個支派祝之時,對西緬和利未兩個支派加以咒詛,說:「西緬和利未是弟兄,他們的刀劍是殘忍的器具。我的靈阿,不要與他們同謀;我的心哪,不要與他們聯絡(針對利未的意思是「聯合」),因為他們趁怒殺害人命…。我要使他們分居在雅各家,散住在以色列地中(分居和散住是為針對他們聯盟,又為針對利未的意思是聯合)。」(創49:5-7)
雅各的預言果然應驗了,西緬支派得到巴勒斯旦最南部的沙漠區為業,後來因為常常遇到戰事的緣故,西緬人就被逼散住其他支派的地業中。至於利未支派,卻因為他們有耶和華忌邪的心,以事奉神為業,神就將雅各的咒詛變為祝福,使他們散住六個逃城中(約但河東三座,河西三座),影響全體會眾認識律法,從而歸向神。這使我們明白,事奉神的人應當以神的國為念,以傳福音直到地極為志向,以影響凡接觸我們的人歸向神為任務。因為神揀選我們,是要我們在各地發光,好照耀在黑暗裡的人。
凡肯照著神旨意出去各處影響人歸向神的人,神必會將一切咒詛變為祝福。就以末世的災難來說,聖經明言越靠近末世,災難越大越多。所以聖經警告我們說:「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24:13)但主耶穌卻指出:「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24:14)這裡有一個真理,凡肯散開出去到處傳福音的人,必要得著最大能力,能在災難中忍耐到底。因為主耶穌答應過要與這樣的人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
8)律法師的氣質
利未人最大的特徵應該是熟讀利未記。如果利未人也不明白律法書,就像廚師不會炒菜、漁夫不會打魚一樣荒謬。舊約最後一卷瑪拉基書告訴我們,舊約之所以結束,就是因為瑪拉基先知責備當時的祭司說:「眾祭司阿,誡命是傳給你們的…,你們不肯聽從,也不肯放在心上…,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咒詛……把你們犧牲的糞抹在你們的臉上,你們要與糞一同除掉。…祭司的咀裡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你們卻偏離正道,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基2:1-8)
這些經文所形容的,恐怕現今這時代也是這樣。筆者深深的感受到,傳道人的學歷越來越高,認識聖經的卻是少之又少。不少人不停地埋怨,傳道人在開講之時先讀一節經文,講下去的卻與所讀的經文無關。究其因,神學院所講授的過份注重了神學家們的著作;學子們所寫的論文都以參考書目為本。他們就對聖經感到生疏,每次讀經的時候都感到無從入手。這樣失去利未人特徵的世代,想必是末後的世代了。
在天主教黑暗時代之時,有神僕起來喊出「聖經是最高的權威,應當返回聖經時代」,結果產生宗教改革,發出復興的曙光。歷史上差不多所有的復興都離不開了聖經,何竟今天的神學院帶動傳道人離開聖經,以學術研究為本,不以訓練人相信神的話語為本。利未人沒落了,失去了利未氣質和特徵,這世界的末期也就來到了,因為神找不到合用的人來傳福音,影響人歸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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